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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第五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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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第五版)

为了更好地适应刑法学教学之需要,我们编写了读者面前的这本《刑法学》教科书。编写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基础性与新颖性并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传统性与创新性相协调,以满足法学本科生学习刑法学的需要,同...

内容简介

本教材系统、、精炼地阐释了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力求反映新理念、新理论。全书共分29章,第1至19章为总论部分,第20至29章为分论部分。本教材编写过程中力求覆盖教学内容,又注意突出重点。本教材按照本科生刑法学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妥当安排各部分在教材中的权重。对于法学本科教学大纲中的内容,力求写清楚、写透彻、写充分。《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教材的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结合《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的规定,发挥每位作者的研究专长,他们将自己的学识、教学经验与实践经验、多年来的思考都凝炼在本教材中。本书介绍详细,简洁明了,紧密联系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着眼于高素质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反映当代刑法学的水准,适合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教材使用。

编辑推荐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教材;中国政法大学授课教材;中国政法大学期末考试教材

目录

目 录

及时章刑法概说

及时节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

第二节刑法的根据、任务和功能/

第三节刑法规范、体系与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及时节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三节罪刑相当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

及时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四章犯罪概述

及时节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第三节罪名与罪状/

第五章犯罪构成

及时节犯罪构成的概念/

第二节犯罪构成要件 要素/

第三节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六章犯罪客体

及时节犯罪客体的概念/

第二节犯罪客体的种类/

第三节关于犯罪客体的其他观点/

第七章犯罪主体

及时节犯罪主体概述/

第二节自然人/

第三节单位/

第八章犯罪客观方面

及时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危害行为/

第三节行为对象/

第四节危害结果/

第五节因果关系/

第六节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工具)和状况/

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

及时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故意/

第三节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第四节过失/

第五节无罪过事件/

第六节期待可能性/

第十章正当化事由

及时节正当防卫/

第二节紧急避险/

第三节其他正当化事由/

第十一章未完成罪

及时节未完成罪概述/

第二节犯罪预备/

第三节犯罪未遂/

第四节犯罪中止/

第十二章共同犯罪

及时节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与处罚/

第三节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第十三章罪数

及时节罪数概述/

第二节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法定的一罪/

第四节处断的一罪/

第十四章刑事责任

及时节刑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实现/

第十五章刑罚概说

及时节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刑罚目的/

第三节刑罚的功能/

第十六章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及时节刑罚的体系/

第二节主刑/

第三节附加刑/

第四节非刑罚处理方法/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

及时节刑罚裁量概述/

第二节量刑情节及其适用/

第三节刑罚裁量的制度/

第十八章刑罚执行

及时节刑罚执行概述/

第二节刑罚执行的制度/

第十九章刑罚消灭

及时节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刑罚消灭的制度/

第二十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及时节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第二节叛变、叛逃的犯罪/

第三节间谍、资敌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及时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节破坏特定对象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节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节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管理规定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五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及时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十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及时节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二节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第三节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四节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

第五节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六节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第二十四章侵犯财产罪

及时节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第三节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第四节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第五节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第二十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及时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二十六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及时节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第二节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第二十七章贪污贿赂罪

及时节贪污犯罪/

第二节贿赂犯罪/

第二十八章渎职罪

及时节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二节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三节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第二十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及时节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

第二节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

第三节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

第四节危害部队物资保障的犯罪/

第五节侵害部属、伤病军人、和平居民、俘虏利益的犯罪/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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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1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法定的不作为之罪(不作为犯)的情形。常见的纯正不作为犯有: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遗弃武器装备罪;遗失武器装备罪;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其他渎职性犯罪等。行为构成上述犯罪的是纯正不作为犯,因为法律规定的上述犯罪行为自身就是不作为,行为人也只能以不作为(或因不实施法律要求的行为)构成该类犯罪,人的行为与法定的行为在行为形式上(都是不作为)一致,故被称为纯正不作为犯。例如,甲在医院生下一女婴,见有残疾,就将女婴遗弃在医院。甲不履行对女婴抚养义务(不作为)的行为,构成了法定的不作为犯罪(遗弃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因为认定纯正不作为犯,犯罪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构成要件的行为形式都是不作为,行为形式上的一致性成为犯罪认定的常态问题。2不纯正不作为犯(或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的作为之罪,或者说,行为人因不作为构成了非法定的不作为之罪。如因某人不作为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例如,甲欲将3岁儿童乙拐带回家收养,在回家途中,将乙遗弃在荒树林中,径自离去。3天后,该儿童冻饿致死。法院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以(将所带儿童遗弃不管的)不作为行为,构成了非法定不作为之罪——故意杀人罪(因为故意杀人罪通常是作为才能构成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就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言,甲对儿童弃之不管的行为相对于积极的杀害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杀人行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不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不作为)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作为)不一致,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非常态(或特殊)问题。认定不纯正不作为犯应当慎重,通常要求该不作为与作为行为构成该罪具有“相当性”。所谓“相当性”,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行为而构成作为犯,该不作为行为与作为行为相当。例如,甲外出打工,未婚怀孕,在出租屋内产下婴儿,怕人知道又不敢带回家乡,就将自己租住的房门紧锁,到单位上班一直不回家。5天后才回家,婴儿因为无人喂养而死亡。甲的不作为行为与作为行为杀婴具有相当性,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相反,如果不具有相当性的,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作为犯)。假如甲把婴儿放到救助站门口后离去,因为没有被人及时发现而死亡,其行为与作为杀人不具有相当性,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不排除构成遗弃罪。不作为行为构成法定作为之罪应具有相当性,该“相当性”成为认定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关键。不作为行为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与作为行为等量齐观的。例如,交通肇事后逃逸(见死不救),不能等同于故意杀人,只能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警察在值勤时遇到凶犯杀人时或遇到被强奸妇女求救时,因害怕自己遭不测而见危不救,不能等同于杀人或强奸,即使应当负刑事责任,通常也只能以渎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案例8-1:赵立新、何文月夫妇因所生一对孪生早产女婴生命垂危而将她们送医院抢救,赵立新在预交了4000元医疗费后即离去。此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该孪生婴儿病情好转可以出院。医院多次发电报、去信通知赵立新夫妻来医院办理女婴出院手续,均不见回音,致使女婴在医院滞留长达10个月之久。法院判决赵立新身为婴儿的父亲,将病危婴儿送医院后长期置之不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鉴于其家庭实际困难及其认罪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鉴于何文月产后身体虚弱并患肝炎,其当时的体能难以承担抚养双胞胎女婴的义务,宣告无罪。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8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案例8-2:彭某到贺某家索要借款,贺某不在家,贺妻态度甚为冷淡,离家上山去砍柴,家里只留下一个3岁的儿子。彭某遂萌生将贺子带回原籍收养的念头,随即带贺子先后乘汽车、火车离开××县。后彭某感到把贺子带回家不仅上户口困难、自己父母也不会同意,故产生将小孩抛弃的恶念。次日上午,彭某带贺子离开留宿的饭店,沿铁路步行约一公里,将贺子放在距小路70米处的杉树林中,独自离去。贺子在林中(当时低气温为0℃)约52小时后被两砍柴人发现,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认为,贺子系冻死。法院认为彭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资料来源:《析疑断狱(上)》,人民法院出版社1987年版。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坏坏豆**的评论:

好好好!very good!

2016-08-11 16:15:4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不错

2016-09-22 11:20:06
来自fanli99**的评论:

书非常完美,送货速度超快。很喜欢在当当购物。满分 5555555555

2016-10-16 22:03:40
来自fanli99**的评论:

书非常完美,送货速度超快。很喜欢在当当购物。满分 5555555555

2016-10-16 22:05:54
来自fanli99**的评论:

书非常完美,送货速度超快。很喜欢在当当购物。满分 5555555555

2016-10-16 22:06:0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还可以

2016-10-31 11:34:0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物流很快,质量不错

2016-11-13 18:29:52
来自萌太琦**的评论:

正版书籍,质量好。售后服务好,态度棒,赞

2016-11-13 19:45:5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好的。

2016-11-14 17:20:3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好评

2016-12-13 20:10:1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好哈哈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2017-01-18 08:20:21
来自l***n(**的评论:

挺不错的,下次再来

2017-01-30 10:44:54
来自yecaiya**的评论:

不错

2017-02-25 16:52:58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很好~~~

2017-02-26 14:35:5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挺好的

2017-03-07 10:29:52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好用的书。

2017-03-07 14:02:07
来自***(匿**的评论:

崭新的一本书,不错

2017-03-12 00:43:53
来自贵***(**的评论:

很好,用来考研的教材

2017-03-13 10:18:02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包装很好,纸质没商法那本书好,总体不错

2017-03-26 13:59:13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排版很好,包装还行

2017-03-27 13:31:16
来自豆***3(**的评论:

挺好的呀一定考上

2017-03-28 07:49:39
来自豆***浆**的评论:

不错啊,很棒

2017-03-30 11:51:16
来自人***5(**的评论:

不错,买来考研用的。大家考研加油!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2017-04-16 13:33:41
来自c***3(**的评论:

在当当上买书已经7/8年了,当当的书一直让我很满意,这本也一样!正品,速度快,货到付款,性价比高!一切都让我很满意,不过有些书有些不全,希望能够更全面一些,当当加油!

2017-04-24 18:54:15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好厚的一本书啊,质量很好。

2017-09-29 17:00:04
来自whisper**的评论:

曲新久老师的大作,一定不能错过啊

2017-11-14 1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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