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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风靡整个欧洲的凄美爱情:重回故地,原来的人还在那里等你吗?

内容简介

重回故地,原来的人还在那里等你吗?这是一个令所有人都怦然心动的心谜。永远没有答案。

大学毕业的前夜,平凡女孩爱玛偶然邂逅俊美富有的德克斯特,两人度过甜蜜的一夜,又匆匆分离。

此后每年同24小时,伦敦、罗马、巴黎、爱丁堡,爱玛远远地看着德克斯特满世界游走,做主持人,跟漂亮女人调情,结婚,又离婚。他偶尔寄来一张寥寥数语的明信片,被她悄悄珍藏。

十五年后,爱玛、成熟、独立,有喜欢的事业,有珍视她的恋人;此时,德克斯特疲惫落拓地回到她面前。她还在那里等他吗?

编辑推荐

20年知己 20天恋人 两心相约 延续一见钟情

这一次离别后,要用多少岁月,才能换来重逢?

爱就是不讲道理,不顾一切,紧跟你的脚步,等你一回头就能看到我

遇见你,只需一瞬;爱你,用尽一生

安妮海瑟薇主演同名电影原著

英国2011年年度畅销书No.1 世界读书夜选书

《泰晤士报》《镜报》《卫报》《独立报》等媒体强力推荐

台湾诚品、博客来、金石堂书店畅销佳作

如果年轻时的忧伤往事、白日梦想常常让你感怀,那么这部小说你不可错过。——《纽约时报》

作者简介

大卫尼克斯:英国著名编剧、畅销书作家。生于1966年,大学毕业后从事音乐剧编辑、演员,后专事写作。《24小时》是他的第二部小说,2009年甫一出版大获好评,受《卫报》《泰晤士报》《纽约时报》《ELLE》等媒体大力推荐,仅英国销量就逾百万册,更斩获当年《卫报》年度图书大奖,荣膺2010年英国小说榜冠军。

2011年,由其担任编剧的同名电影《24小时》全球热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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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15日,星期五,爱丁堡兰基勒街

未来

“我想最关键的,就是要有所改变,”她说,“你知道,切实地改变。”

“你是说要‘改变世界’?”

“不是整个世界。你周遭的小世界而已。”

两人交缠着躺在单人床上,沉默片刻后又一同笑了出来。笑声低沉,如同破晓前的微光。“我怎么说出这么一句,”她沉吟道,“透着点滥俗,是吗?”

“是有一点俗套。”

“我只是想鼓舞你的斗志,托起你卑琐的灵魂,准备好迎接未来,迎接精彩的征程。”她转身面对他,“也许我多此一举。估计你对未来早有漂亮的规划,谢天谢地。多半连流程图都画好了吧。”

“没有啊。”

“那你会做点什么?有什么宏伟计划吗?”

“哦,我爸妈会来搬走我的行李,放回家里,然后我去伦敦,在他们的公寓住两天,会几个朋友。然后去法国——”

“非常好。”

“下一站也许是中国,去见识见识,接下来也许是印度,到处瞧瞧。”

“旅行,”她叹了口气,“太没创意了。”

“旅行有什么不好的?”

“恐怕更像是逃避现实。”

“人们把现实看得过重了。”他觉得这样的回答可能会显得深沉而有魅力。

她嗤之以鼻,“大概吧,我琢磨着,只要你付得起费用……那为何不干脆说‘我要度假两年’?不是一回事儿吗?”

“因为旅行能开阔心胸。”他说着单肘支起身子作势吻她。

“哦,我认为你现在恐怕是心胸太宽了些。”她说着扭头避开——至少在那一刻。他们再次躺下。“我不是问你下个月要去做什么,我是问将来,等到你,让我想想……”她顿了顿,似乎在凭空幻想着什么,比如第五维空间。“四十岁,你四十岁的时候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

“四十?”对这个字眼他似乎也颇感陌生,努力想象着,“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说要做个‘富人’。”

“这太——浅薄了。”

“好好好,那就做个‘名人’,”他开始用鼻子蹭她的脖颈,“有点病态,是不是?”

“不,应该算是……振奋。”

“振奋!”他开始模仿她说话,故意让那柔软的约克郡口音显得又痴又笨。这一套她见得多了:时髦少年故作滑稽地学人说话,似乎方言口音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她又一次对他心生厌恶,身子向后一缩,背脊直贴到凉丝丝的墙上。

“是啊,振奋。咱们本来就该振作精神,是吧?大把机会就在眼前,像校长说的,‘一扇扇机遇的大门,已经为你们敞开。’”

“‘你们的名字,将出现在明天的报纸上……’”

“得了吧。”

“那你在振奋什么?”

“我?天哪,没有啊,我在挥霍光阴呢。”

“我也一样……”他突然转身,伸手够床边地上的一包烟,似乎是想平复一下情绪。“四十岁。四十。去他妈的。”

她笑他的焦灼,决定火上浇油:“好吧,你四十岁的时候会在干什么?”

他若有所思地点燃香烟:“哦,这个事儿吧,爱姆……”

“爱姆?谁是爱姆?”

“大家叫你爱姆的。我听到过。”

“是啊,朋友们叫我爱姆。”

“那我能这么叫你吗?”

“好吧,德克斯。”

“所有同成长、老去相关的问题,我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都是,我乐意维持眼下的状态。”

德克斯特梅休。她透过自己刘海的缝隙窥视着他,只见他脑袋向后一靠,倚上了廉价的塑料床头板;不戴眼镜她都能瞧出来他多么乐于维持现状——闭着眼睛,嘴里松松叼着的烟贴着下唇,一侧脸颊被隔着红窗帘

透进来的淡淡晨曦抹上一层暖色。他熟谙摆姿势的要领,似乎随时都能供人拍摄。爱玛莫利一向认为“英俊”是十九世纪的无聊词语,然而若要形容他,又实在找不出更贴切的词了,再不然,或许可以称他为“俊美”吧——面颊的轮廓能让人感觉出皮下的骨架,似乎单那副头骨就叫人羡爱。精致的鼻子上皮脂泛着微光,眼眶下的皮肤颜色暗沉,像是有瘀伤,其实是抽烟熬夜打牌又故意输给女生的荣誉标志。他的模样带着些猫科动物的特征:眉毛浓密,双唇饱满、不自然地噘着,唇色暗淡,干涩而皲裂,又因保加利亚红酒留下的痕迹而殷红点点。令人窃喜的是,那发型很不像样:后面和两侧剃得很短,额前却蓄着难看的一小绺——看不出用了何种发胶,总之早就失效,因而这一绺蓬松而突兀,像顶滑稽的帽子。

他依旧闭着双眼,鼻孔里喷出烟雾。他显然知道自己正被盯着看,因为他刻意把一只手掖在另一侧腋窝下,隆起了胸肌和肱二头肌。这肌肉是怎么来的?显然不是运动练就的,除非把裸体泡浴和打台球也算作锻炼。这副好身板大约同股票证券和名贵家具一样,也承袭自他的家族。就是这样一位英俊,甚至俊美的主儿,在她四年大学时光结束之际,不知怎的就来到了她租住的小屋,躺在了她的单人床上,涡纹图案的拳击短裤还低低地扯到髋骨上。英俊!她寻思着,算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啊,简爱?老大不小了,清醒点儿,别被他弄得神魂颠倒。

她把烟从他嘴里取下。“我能想象你四十岁的样子,”语气里透出一丝邪劲儿,“我现在就能描绘出那个场面。”

他依旧闭着眼睛,浅笑着,“说说看。”

“好吧,”她挪动身子,将羽绒被夹在腋下,“你开着一辆敞篷跑车,行驶在肯辛顿的公路上,也可能是切尔西之类的地方,惊人的是跑车没有噪音,因为到那时所有的汽车都是静音的了,那已经是……我想想,哦,二○○六年了吧?”

他眨着眼睛计算,“二○○四年了……”

“跑车悬空六英寸顺着英皇大道飞驰。你的小肚腩垫在皮革方向盘下,像一个小枕头似的。手上戴着露手背的手套,头发稀疏,下巴的线条全无。你的身坯在小车里显得硕大,皮肤晒成棕褐色,好像涂了油的烤火鸡……”

“好了,咱们换个话题,行吗?”

“你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戴着太阳镜。她是你的第二,哦不,第三,不,第四任太太,非常美,是位模特,哦不,曾经是模特,二十三岁,是在一场奈斯车展上做模特时和你相遇的,当时她正在一辆名车的前盖上摆着姿势,光芒四射,艳色撩人。”

“哟,真不错。我有孩子吗?”

“没孩子,离过三次婚,当时是七月的一个周五,你们正赶往乡下的一处房子。悬浮车的后备箱里放着网球拍和门球球棒,你还带上了满满一篮子上等葡萄酒和南非葡萄、可怜的小鹌鹑,还有芦笋。挡风玻璃外风声呼啸,你的心情非常非常愉快。第三任,不,第四任太太对你微笑着,露出满嘴闪亮的雪白牙齿。你也冲她微笑,同时暗暗努力回避一桩事实:你

们俩之间没有,、没有共同语言。”

她瞬间安静下来。你真是说疯话,她心想,快别那么荒唐了吧。“不过老天如果垂怜,这24小时到来之前你我便早已死于某一场核战争了。”她欢快地说,然而他还是对她蹙着眉头。

“也许我该走了。如果我真的这么浅薄,这么堕落……”

“不,别走,”她忙不迭说,“现在是凌晨四点。”

他挪动身子凑近她,直到面面相对,相距只有几英寸。“我不知道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你还压根儿不了解我呢。”

“我了解你这种类型。”

“类型?”

“我见过你这样的,转些时髦词语,互相叫嚣,组织些正装晚餐会之类的活动……”

“正装?我连条黑领带也没有。而且我肯定不会‘叫嚣’。”

“长假期间驾着游艇闲游地中海,哗,哗,哗……”

“我要是有这么恶心……”他说着把手放在她的臀部。

“你本来就是。”

“……那你为什么还和我睡觉?”他的手掌移到了她温软的大腿上。

“实际上我不觉得我和你睡过,睡过么?”

“那就要看……”他倾下头去吻她,“你如何定义这个词了。”他的手又移到了她脊椎的底部,一条腿也在她的双腿间滑动。

“哦,对了……”她喃喃着,吻了吻他的唇。

“什么?”他感觉到她的一条腿缠住了自己的腿,将他钩得更近了。

“你该刷牙了。”

“要是你不介意,我也不介意。”

“实在太难闻了,”她笑出声,“你一嘴的烟酒味儿。”

“好吧,无所谓。你不也一样嘛。”

她把脑袋猛地一闪,中断了亲吻,“我也是吗?”

“我不介意,我喜欢烟和酒。”

“等我一下。”她把羽绒被掀开,翻盖在他身上。

“你要去哪儿?”他伸手搭在她赤裸的后背上。

“就去一下‘厕所’。”她说着从一摞书上取过眼镜——又大又黑的镜框,国民医疗中心发售的标准样式。

“厕所,厕所……对不起,还没听习惯……”

她站起来,一条胳膊挡在胸前,小心地背对着他。“别走。”她边说边拖拖拉拉地出了房间,两根手指伸进内裤的松紧带,将它褪到大腿上。

“我不在的时候你可别自慰啊。”

他用鼻子喷了口气,在床上挪了挪身子,端详起眼前的简陋小屋。到处都是艺术明信片和愤青戏剧的海报,他确信其中必定有纳尔逊曼德拉的肖像——如同一位梦中的理想男友。过去的四年里,这样的卧室他见得多了,它们犹如一处处罪案现场,星罗棋布在城市各处。环顾房间六英尺之内你一定找得到妮娜西蒙的专辑。尽管雷同的房间他从未见过,但对其中的一切都再熟悉不过:烧坏的夜灯灯泡,凋零的盆栽,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大小不合的廉价床单。她也怀有文艺女青年对蒙太奇照片的热情——大学同学和亲人们的快照同夏加尔、维梅尔、康定斯基的作品以及切格瓦拉、伍迪艾伦、萨缪尔贝克特的肖像拼接在一起。这个地方没有中立的元素,一切都在宣示某个信念,表达某种立场。房间就是一道宣言,德克斯特读懂了它的寓意:对她这种女孩而言,“中产阶级”这样的词汇是一种侮辱。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他可以理解“法西斯”为何是个贬义词,却喜欢“中产阶级”这个词从内涵到外延的一切。有保障的生活、旅游美食、良好的教养、勃勃雄心,莫非他还要为拥有这些而抱歉?

他望着嘴里吐出的缭绕烟圈,伸手去摸烟灰缸,却在床边发现了一本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情色”部分的书脊处已折出了皱痕。这些激烈的个人主义女青年的共同症结就在于,她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还有一本书,《错把妻子当帽子》。蠢透了的傻瓜,他想着,确信这样的错误自己决不会犯。

二十三岁的德克斯特梅休对自己未来的设想并不比爱玛莫利描述的更清晰。他想成功,想让父母为他自豪,并能同时和不止一个女人上床。然而这一切如何和谐并存?他希望能上杂志,有朝一日办出个人事业回顾展,至于是什么事业,他一片茫然。他想享受生命,活出,但不愿承受任何麻烦和纠缠。他理想的生活应该是,无论何时被抓拍,都无可挑剔;一切都该光鲜体面;还要有乐趣,一定要欢乐满满,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不要一丝哀愁。

这算不上什么规划,况且已经出了差错。比如今夜,一定会引起余波:哭哭啼啼、恶言相向的电话、彼此的责难……大概该尽快离开此地。于是他瞥了一眼脱甩在各处的衣物,准备逃离。卫生间传来令人警惕的声响,是老旧的水箱发出的轰鸣,他急忙把书放回原处,却在床下发现了一个牛头牌芥末粉的小黄铁罐,迅速打开看了一眼,其中果然有一个安全套和所剩不多的大麻烟(像一堆灰色的老鼠屎)。既然还有小小的黄铁罐能提供性和,他又心生希望,决定多留片刻。

卫生间里,爱玛莫利抹去嘴角残留的牙膏沫,想着这一切会不会是一个恶劣的错误。瞧瞧她,经历了四年的恋爱空窗,到头来,到头来,却和真心喜欢的人,从一九八四年一场派对上一见钟情并爱恋至今的人,睡在了一张床上。而几小时后他就要走了,多半是一去不回。他基本不可能邀她一道去中国,再说,她还抵制中国呢。他挺不错的,不是吗?德克斯特梅休。说实在的,她怀疑他压根没那么聪明,而且有些自负,但这并不会将他博取众人好感的幽默天赋打折扣,此外有目共睹的是,他很英俊。既然如此,她为什么对他这般刁蛮、冷嘲热讽?她怎么就不能自信点、快乐点,就像那些常和他混在一起的乐呵呵的庸俗女孩一样?她望着破晓的阳光从卫生间的小窗透进来。要稳住啊。她用指尖挠了挠乱糟糟的

头发,扮了个鬼脸,随即猛一拉老式水箱,转身回到了房间。

德克斯特从床上望过去,只见她出现在门口,穿戴上了为之前的毕业典礼租来的学位袍和学位帽。她曲着一条腿,抵着门框,扮出搔首弄姿的模样;学位证书卷成筒握在一只手里。她的目光透过眼镜向外望着,又把帽子压下来,遮住一只眼睛。“你瞧这个,怎么样?”

“挺适合你的。我喜欢歪戴帽子。现在把它摘了回床上来吧。”

“没门儿。这个花了我三十英镑呢。我得让这钱花得值。”她转起来,长袍打着旋如同吸血鬼的披风。德克斯特抓住了一片衣角,她却用手里的纸筒猛敲了他一记,随后坐在床沿上,收起眼镜,一缩双肩从长袍里钻了出来。他看了一眼她赤裸的后背和乳房的曲线,接着,这些便藏进了一件黑色的呼吁“单方面削减核武器”的主题文化衫。算了吧,他想。除

去特蕾西查普曼的音乐,还有什么比黑色政治文化衫更能打消性欲的!

他没了兴致,于是从地上拾起她的学位证书,将箍着纸筒的橡皮筋退下来,念道:“英语和历史,优等荣誉双学位。”

“怎么样,眼馋了吧,哭去吧,二等学位的差生。”她抢回证书,“哎呀,小心别弄坏了。”

“你会裱个框的,对吧?”

“我爸妈会把它印成壁纸,”她紧紧卷起它,轻轻敲着纸筒两端,“还要塑封了贴在餐桌垫上。我妈还要把它文在背上。”

“你父母在哪儿啊?”

“哦,就住在隔壁酒店。”

他惊得一缩,“天哪,真的?”

她笑了,“不是啦。他们已经开车回利兹了。爸爸觉得酒店是给阔少住的。”她把纸筒藏进了床下。“好了,让一下。”她手肘一捅,将他挤向床铺的另一边,他让出空间,一条手臂不知怎的笨拙地压在了她的双肩下。

他试探地去吻她的脖子。她扭过头,下巴紧收着,望着他:“德克斯?”

“嗯。”

“咱们就抱抱吧,好吗?”

“当然,如果你想。”他的态度殷勤而有风度,尽管实际上他从来都不觉得拥抱有什么滋味,那是阿姨婶婶和泰迪熊的动作。拥抱会令他痉挛,眼下好还是承认失败、尽快回家。然而她把头靠过来,安然占据了他的肩膀。他们僵硬地维持着这个姿势,忸怩了一会儿后,她说:“真不可思议,我怎么会说出‘抱抱’这个词儿。乖乖——抱抱。对不起了。”

他浅笑着,“没关系,幸亏没说‘依偎’。”

“‘依偎’好难听。”

“或者说‘拥吻’。”

“‘拥吻’就恶心了。咱们得保障绝不会‘拥吻’。”她说罢旋即后悔了。

怎么,难道以后还会在一起?可能性似乎不大。两个人又陷入沉默。此前的八个小时,他们谈过也吻过,黎明来临之际,都深感疲乏。从乱草丛生的后院里传来乌鸦的歌声。

“我喜欢这声音,”他的嘴埋在她的发丝中,嘟囔道,“破晓的乌鸦。”

“我讨厌。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会后悔的事。”

“就因为这样我才喜欢它。”他说,暗自盼望再次表现得深沉而有魅力。

过了片刻,又补上一句:“这么说,你做过?”

“什么?”

“让你后悔的事。”

“你是指咱们的事?”她捏紧他的手,“噢,我估计会吧。现在还不好说……天亮了再问我吧。怎么,你后悔了?”

他用力吻了吻她的头顶。“当然没有。”他说着,心里暗想,这样的事不能有下一次了。

她对这个回答颇为满意,于是蜷着身子靠近他,“我们应该睡一会儿。”

“为什么?明天没事。不需要赶时间,也没有工作……”

“为了铺展在眼前的生活……”她睡意蒙眬地说,呼吸着他散发出的味道:混着汗臭的温暖宜人的体味,与此同时一阵焦虑的涟漪在她心间荡漾开来。她想到了独立的成人生活。她还全然不曾作什么准备,这感觉就好比夜半火警大作,她胳膊上搭着衣服逃到了大街上。如果不再念书,她要去做什么?未来的日子会如何?她全无主张。

最要紧的,她对自己说,就是要鼓起勇气、振作精神、弃旧图新。不是要去改变全世界,而只是周遭的小世界而已。投入社会吧,带着你的优等双学位,你的热情,还有Smith Corona牌电子打字机,勤恳地做一项什么工作吧。也许是用艺术改变人生,写出优美的佳作,珍惜朋友,坚守原则,热情、充实、好好地生活。体验新事物,一旦有可能,便去体验爱与

被爱。饮食适度。也不过如此吧。

这自然算不得什么人生圭臬,而且没法同别人分享,至少不能和他分享,不过这些是她信守的。到目前为止,独立生涯的最初数小时感觉还不错。或许上午用过茶点、服下阿司匹林之后,她甚至还能鼓起勇气再次邀他上床。到时他们俩都会庄重起来,那反而会有些尴尬,不过她可能倒会乐在其中。就以往几次同男生上床的情况看,无一不以咯咯嬉笑或哭哭啼啼告终,如果能尝试一下折中方案或许是美好的体验。她不确定芥末罐里是否还有安全套。按道理应该有,上次看时还是有的。那是一九八七年二月和背上满是体毛的化工工程师文斯,他还在她枕头上擤了鼻涕。欢乐的时光啊,欢乐的时光……

天色渐亮。德克斯特可以看到粉色的日光透过厚重的冬季窗帘渗进小屋。他不想吵醒她,于是伸长胳膊,将烟蒂丢进红酒杯,抬眼盯着天花板。睡是睡不着了,所以他便看着灰色吊顶的纹饰,打算等她睡得再沉一些,就溜之大吉。

就此离去当然会意味着无缘再见,也不知道她会不会介意,按理应该会:通常她们都会。但他自己呢?四年来没有她,他也过得不错。昨晚之前他一直以为她叫安娜,然而之后的毕业派对上他的视线却一直没离开她。到底为何先前不曾注意过她?趁她熟睡,他凝视着她的脸庞。

她漂亮,却似乎因此而烦恼。她发色暗红,发型糟乱,似乎是刻意为之,要么是自己对着镜子剪的,要么是那个叫蒂莉什么的又高又吵的舍友替她剪的。苍白的皮肤让她显得有点虚胖,是长时间泡图书馆和在小酒馆豪饮留下的印记。眼镜则把她变成了一只一本正经的猫头鹰。她的下巴柔软,略微有些胖,虽然那只能算婴儿肥。(现在提“胖”、“婴儿肥”这样的字眼恐怕不太合适吧?同样道理,你也不能对她说她有对波涛汹涌的乳房,即便实情如此,也会开罪于她。)

别琢磨这些了,继续说她的脸蛋吧。小巧周正的鼻尖上有小小一抹油脂泛着光泽,前额上散布着一片红色小斑点。不过这些对她的面庞毫无影响。哦,她的脸生得太美了。此刻她合着眼,他竟记不起她瞳孔的颜色,只知道很明媚,透着丝丝笑意;一如她嘴角的皱痕,如同一对深凹的圆括号,笑起来变得更深。而她常常微笑。面颊的皮肤光洁,散布着粉色的斑点,脸蛋肉嘟嘟地鼓着,摸上去该是热乎乎的。没有涂唇膏的双唇很柔软,透着紫浆果色,笑起来也是抿着的,似乎不想露出牙齿,因为与嘴形相比,那牙齿显得稍大了些,还不太整齐。而所有这些都让人觉得她似乎在隐藏着什么:一阵大笑、一句俏皮

媒体评论

如果年轻时的忧愁往事、白日梦想常常让你感怀,那么这部小说你不可错过。——《纽约时报》

风靡整个欧洲的唯美故事,给世间带来最令人心碎的遗憾和惆怅。——《人物》

把心融化的浪漫与错失,伴着岁月无可奈何的流逝,将一对“傲慢与偏见”的男女写得如此令人动容。——《ELLE》

他们鲜活的身影有如最亲密的友人款款而来,笑从心起,又无限感伤。——《卫报》

放下书,他们鲜活的身影立刻会在脑海浮现,有如最亲密的友人款款而来,既笑从心起,又无限感伤。——《卫报》2009年“年度图书”

手笔睿智、描绘丝丝入扣。连篇幽默让人开怀,感伤处又让人潸然,真真好书……尼克斯这部充满智慧的小说让人不由联想到尼克霍恩比:你边读它边融化,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泰晤士报》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的纸张质感还是很喜欢的,简约的设计也不错,第一次在当当买书,赞

2016-12-26 23:47:0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物流超快,先看的电影,那会儿就很喜欢这个故事了,关于青春总有些许伤感和无奈

2016-12-27 10:54:44
来自***(匿**的评论:

最爱的一部电影,反复观看几十遍了,如果原版打折也想收了

2017-05-31 21:37:45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看完电影买的书,男女主角之前的感情是友情还是爱情已很难界定

2017-06-05 09:35:28
来自**(匿名**的评论:

两年前看到这本书,被封面吸引,渴望读懂别人的故事,也期待自己的缘分

2017-06-23 10:59:5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最爱的爱情电影。封面丑了点,希望有更好的版本。

2017-08-31 16:41:03
来自c***2(**的评论:

还没看。这次差了一天,活动变100-30了。唉。 不过包装精美。很不错。

2017-02-21 14:50:1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啊!书的封面有点薄,不过还好,纸质很不错啊。快递也很好。不算很厚。内容我还没有看,所以不能给出评价。快递很快,包装很好。支持在当当买书。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2015-06-20 12:23:0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快递极差,包裹迟到一天送,一个电话沟通都没有,送的蜂巢我差点儿没找到,好像没给钱一样

2017-03-14 21:11:08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看过电影,情节曲折,听经典的值得一读,剧情跌宕起伏,

2017-09-27 16:18:23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看了电影来的,很长时间了,听到那首纯音乐还想哭,很好的一本书,真心推荐

2017-08-16 15:58:05
来自g***g(**的评论:

感动于电影,果断地入手原著,很喜欢,大赞快递小哥的速度和服务

2017-06-21 10:32:05
来自呆呆呆d**的评论:

先看到的电影,很喜欢 买本书 在闲暇的时候看看

2016-11-14 18:49:36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不要以灵魂知己的名义,去等不该等的人,去蹉跎不该蹉跎的青春。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比爱情这种东西,更值得感动。

2016-12-23 21:01:0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喜欢这本书呀,安妮海瑟薇演的同名电影也看过了,但还是更爱书一点。封面做得很有特色,纸质也好,看起来很快~

2016-11-22 10:41:37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因为看了两次电影才买的这本书,包装还有排版都不错,虽然内容已经知道了,但是不影响喜欢这本书!

2017-04-25 20:43:15
来自狗***剧**的评论:

很早就看过电影,关注了这本书很久,一直没舍得买!这次终于买了!很好很赞!

2017-11-09 18:53:40
来自摩天轮1**的评论:

买给喜欢的人的,不知道她觉得怎么样因为她有对象不敢送花

2017-08-25 14:11:51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电影《one day》最爱的一部,没有之一,所以连书全买了,中文的,英文原版的。

2017-05-22 21:30:36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喜欢这个名字 喜欢这部电影 所以决定买来这本书

2017-04-23 08:37:42
来自泰国机**的评论:

因为先看的电影非常感动,感动到提不起勇气看第二遍,结尾字幕出现,深深的惆怅持续良久。找原著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跟电影里不一样的更细腻的片段。

2016-08-30 14:33:2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安妮·海瑟薇、吉姆·斯特吉斯主演电影的同名原著小说。获选英国《卫报》“年度图书“、《ELLE》杂志“夏季好书”、 “理查与茱蒂”俱乐部选书、“世界读书夜”选书。看过电影后买的,很受感动!

2016-06-19 12:51:31
来自秦家长**的评论:

24小时 书的内容什么的我就不多说了,自然有人的评论会详说的。书很好,惟一遗憾的是,去了好几个视频网站都没看到《一天》的电影。(安妮.海瑟薇主演)看完了书也挺想看看电影的

2017-08-26 09:06:45
来自艾雯007**的评论:

这本书内容还行,就是纸张太差。一看竟然是2014年印刷的,纸张的边边角角都已经泛黄了。杂志之家的图书越来越差了。买了这么多书,竟然只用一个口袋包装,书的边角被碰的很烂,对于一个强迫症的我来说,这是不能容忍的,以后可能不会再在杂志之家上买书了吧。

2017-10-19 10:05:4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丹·布朗(DanBrown,1964—)美国著名畅销作家,毕业于阿默斯特大学,曾是一名英语教师。一九九六年开始写作,先后推出了《数字城堡》、《骗局》、《天使与魔鬼》《达?芬奇密码》和《失落的秘符》五部小说,其中《天使与魔鬼》奠定了他在小说界的地位。

2015-09-27 09:21:23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安妮·海瑟薇、吉姆·斯特吉斯主演电影的同名原著小说。获选英国《卫报》“年度图书“、《ELLE》杂志“夏季好书”、 “理查与茱蒂”俱乐部选书、“世界读书夜”选书。看过电影后买的,很受感动!

2017-07-02 18:03:22
来自摩天轮1**的评论:

买给喜欢的人的希望她能喜欢, 她有对象不敢送花。唉

2017-08-25 14: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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