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社会保险法条文解读为主线,在重点法条下增加相对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解读,以加深读者对主体法的理解。关联法规做索引,并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读:主体法重点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对与此相关联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配套解读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典型案例精析
◎相关规定:收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实用政策信息
李志明,男,湖北通城人,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担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文化委员会理事等多个学术兼职。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管理学和法学双学士、管理学硕士以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及时章总则
及时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社会保险制度与权利]
第三条[制度方针]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财政保障]
第六条[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第七条[职责分工]
第八条[经办机构职责]
第九条[工会职责]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参保范围和缴费主体]
第十一条[制度模式和筹资方式]
第十二条[缴费基数和比例]
第十三条[财政责任]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基金管理]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及确定因素]
第十六条[低缴费年限和制度接转]
第十七条[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待遇]
第十八条[养老金调整机制]
第十九条[转移接续制度]
第二十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一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参保范围和缴费主体]
第二十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二十五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六条[待遇标准]
第二十七条[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支付范围]
第二十九条[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第三十条[不纳入支付范围]
第三十一条[服务协议]
第三十二条[转移接续]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参保范围和缴费主体]
第三十四条[费率确定]
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费缴纳数额]
第三十六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
第四十条[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
第四十一条[未缴费单位的工伤处理]
第四十二条[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停止享受待遇的情形]
第五章失业保险
第四十四条[参保范围和缴费主体]
第四十五条[领取待遇的条件]
第四十六条[领取待遇的期限]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
第四十九条[失业期间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五十条[待遇领取程序]
第五十一条[停止领取待遇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第六章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参保范围和缴费主体]
第五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
第五十六条[生育津贴]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社会保险登记要求]
第五十八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不同情形]
第五十九条[社会保险费征收]
第六十条[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第六十一条[按时足额征收]
第六十二条[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第六十三条[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行政处理]
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基金财务管理和统筹层次]
第六十五条[基金的收支平衡和政府责任]
第六十六条[基金预算]
第六十七条[基金预算、决算程序]
第六十八条[基金存入财政专户]
第六十九条[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条[基金信息公开]
第七十一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二条[经办机构的设立和经费保障]
第七十三条[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职责]
第七十四条[经办机构权利义务]
第七十五条[信息系统建设]
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
第七十六条[人大常委会监督]
第七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监督]
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七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八十条[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第八十一条[信息保密责任]
第八十二条[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八十三条[救济途径]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不办理登记的责任]
第八十五条[不出具证明的责任]
第八十六条[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责任]
第八十七条[骗取基金支出的责任]
第八十八条[骗取保险待遇的责任]
第八十九条[经办机构的责任]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责任]
第九十一条[侵占、挪用基金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泄露信息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责任]
第九十四条[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五条[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
第九十六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
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十八条[施行日期]
附录
1综合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6.29)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1.22)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3.19)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9.26)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5.2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2010.3.16)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2010.1.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2001.9.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位外派职工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当地居民身份证后社会保险关系处理问题的复函(2001.4.24)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2000.2.18)
2养老保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7.16)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12.3)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8.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2001.7.5)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14.2.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2016.5.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12.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1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3.1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2.2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转制科研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函(2001.4.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复函(2003.7.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等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9.30)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1997.12.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10.1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4.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2001.5.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2002.9.2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2001.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2002.5.15)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职工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2002.6.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2011.5.27)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1.6)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5.4.30修订)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3.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8.1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2008.2.3)
3医疗保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12.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2015.7.28)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12.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00.1.5)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12.3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2003.5.2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2007.10.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09.4.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2009.7.2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7.2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2011.5.2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2011.5.3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5.2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7.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2015.8.27)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修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2006.9.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4.2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6.3.28)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2010.12.3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2015.7.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3.15)
较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7.5)
较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3.17)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11.25)
工伤认定办法(2010.12.31修订)
较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9.7)
较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12.3)
较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7.20)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9.23)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12.31修订)
较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作出强制企业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的答复(1998.2.15)
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1999.1.22)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10.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2.27)
6生育保险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4.12.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2009.7.3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2015.7.27)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丛书自2014年出版以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关注与厚爱,读者对丛书的内容、编排体例给予了高度评价。两年多来,随着我国立法的完善与发展,国家出台或者修改了与丛书各个领域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刑法修正案(九)》《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反家庭暴力法》《国家安全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为了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编者此次对本丛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修改和完善,力求反映近期立法变化、紧贴司法实务,旨在突"新"随"变"。
本丛书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修订,收录法律标准文本,解读法律重点条文,并对与法律条文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和典型案例予以精要分析。此次修订,重点吸纳近期的配套规定,对于一些新修订的法规按照其新的条款对原版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增强了相应法条的指向性,并且对审判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涉及立法变化及其适用的问题作了探讨和阐释。
本书编写以实用、易用为原则,汇编体例如下:
1.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深入的理解。
2.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理解法条内容。
3.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典型案例精选。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7.追加增补服务。书后附"增补登记表",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规信息增补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适用提要""条文主旨""条文解读""法规解读"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旨在提高本书的编写水平,以满足广大读者更高的要求。书中不足之处还望读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吝赐教,提出您的宝贵意见,以便本书继续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