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玫瑰因美貌而追求者不断,并给她带来诸多烦恼。当她将自己的感情倾注于庄国栋时,庄却绝情而去……极度悲伤的玫瑰赴美留学,并与方协文结婚。十年后,玫瑰与丈夫离婚,独自返港,在孤独,寂寞之中结识了身患绝症的溥家明,三个月的热恋使她柔肠寸断……几年后,已然再婚的玫瑰巧遇十几年来一直思念着她并已离异的庄国栋,在内心极度的矛盾与痛苦中,玫瑰毅然选择了自己的归宿。
这是被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之一的亦舒的倾心之作,是她最擅长的言情小说之一。该小说故事情节紧凑简洁,表面上语言活泼幽默,犀利痛快,然而骨子里却藏着悲哀。值得广大言情小说迷们一读。
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她是夏天那朵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却开出深黄的花蕊……
女人对自己如果不狠心,男人对她们就会狠心。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别外一些人。
生命只要好,不要长。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你所爱的人,而你所爱的人也爱你,
实已胜过人间无数的人了。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地属于你,也不必惋惜。
亦舒,生于上海。曾在《明报》任职记者及担任电影杂志采访记者和编辑。后赴英国留学,任职酒店公关部。 进入香港政府新闻处担任新闻官,七年后辞职。 现为全职作家及家庭主妇,并移居加拿大。
我的名字叫黄振华。
黄玫瑰是我的妹妹玫瑰。她比我小十五岁,而我再也没见过比玫瑰更像一朵玫瑰的女孩子。
她是我的妹妹,母亲在三十八岁那年生下她,父亲当时的生意蒸蒸日上,一切条件注定玫瑰是要被宠坏的。
玫瑰三岁大的时候,已是一个小小的美人胚子,连母亲也讶异不已,因为一家人都不过中人之姿,这样的水婴儿实在是意外之喜。
玫瑰不但长得好看,而且能说会道,讨人喜欢,考幼儿园的时候,无往不利,老师摸着她漆黑乌亮的头发,怜爱地说:"这个小小的黄玫瑰,将来是要当香港小姐的。"
她的生活毫无挫折。
后来,当然,她长大了,漂亮与不漂亮的孩子,同样是要长大的。
玫瑰出落得如此美丽,蔷薇色的皮肤,圆眼睛,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的胸脯,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男孩子开始追求她的那年,我已读完建筑,得到父亲的资助,与同学周士辉合作,开设公司。周年少老成,他的世界明净愉快,人长得端正高尚,他对诗篇图画,鸟语花香,不感兴趣。生活方面,他注重汽车洋房,当然还有公司的账薄。他是典型的香港有为青年,你不能说他庸俗,因他是大学生,谈吐高雅,但也不能将他归入有学问类,因除出建筑外,他对外界一无所知,他会以为鲍蒂昔里是一种新出的名牌鳄鱼皮鞋。但我喜欢周士辉,他的优点非常多,和蔼可亲是他的首本好戏。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却把她收得非常严密,轻易不让我们见面。
他的理由:"尤其是你,振华,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等我娶了她,才让她见你,情场如战场,你的条件太好,我不能放心。"
我顿时啼笑皆非。这便是周士辉,我的生意拍档。
母亲对我是满意的。
她说:"士辉这孩子有生意头脑,能补足你的短处,将来生意做大了,难免有意见分歧这种事,你要忍让点。"
我唯唯诺诺。
母亲最近这一两年脾气很古怪,父亲叮嘱我们对她忍让一点,她正值更年期。
"听说士辉快要结婚了。"
"是。"
"你呢?"母亲问。
我抓抓头皮,"没对象。"
母亲说:"打烂了电话的全是找玫瑰,玫瑰最近很不像话,24小时到晚就是懂得往外跑,出了事就来不及了,"她不悦,"你是她大哥,她一向听你的话,总该说说她。"
我赔笑,"妈,现在的孩子,没什么好说的,他们都很有主张。"
"是我自寻烦恼,"她发起牢骚,"四十岁还生孩子,现在女儿不像女儿,孙儿不像孙儿。"
我连忙说道:"玫瑰的功课,还是一等的。"
母亲也禁不往微笑,"也不知她搞什么鬼,都说圣德兰西是间名校,功课深得厉害,但是从小学一年级起,也没有看见过她翻课本,年年临大考才开夜车,却又年年考及时,我看这学校也没什么道理。"
电话铃响了。
妈妈说:"你去听罢,又是找玫瑰的。"她没好气地站起来,到书房去了。
我接电话,那边是个小男生,怯怯地问:"玫瑰在吗?"
我和颜悦色地说:"玫瑰还没放学呢,你哪一位,叫她打给你好不好?"
他非常的受宠若惊,"不不,我稍迟再找她好了。"
我忍不住问:"你找她干什么?问她借功课?"
"不,我想约她看电影。"他说。
"好,"我说,"再见。"我放下电话。
玫瑰尚不过是黄毛丫头,难道这些男孩子,全是为了一亲芳泽?我纳罕地想。
电话铃又响起来,我刚想听,老佣人阿芳含着笑出来说:"少爷,让我来。"
我诧异,又是找玫瑰。
阿芳说:"小姐还没回来,我不清楚。"
我问阿芳:"这种电话很多?"
阿芳叹口气:"少爷,你不常在家,不知道,这种电话从早响到晚,全是找小姐的,烦死人。"
我说:"有这种事?"
"是呀,太太说根本不用听,又说要转号码以求太平。"
"你去说说小姐呀,"我笑,"是你带大的。"
阿芳说:"你少贫嘴,小妹都那么多人追,你呢?什么时候娶媳妇?"
这一句话把我赶进书房里。
才写了三个字,玫瑰回来了,她一脚踢开书房门,大声嚷:"大哥,大哥!"
我不敢回头,我说:"玫瑰,你那可怜的大哥要赶功夫,别吵,好不好?"
"大哥!"她把头探过来。
我看到她那样子,忍不住恐怖地惨呼一声:"玫瑰,你把你的头怎么了?"
玫瑰本来齐腰的直发,现在卷得纠缠不清,野人似地散开来。
她若无其事地说:"我烫了头发。"一边嚼香口糖。
"你发了神经,"我说,"等老妈见了你那个头,你就知道了。"
"她什么都反对,"玫瑰说,"我哪理她那么多。"她脚底一滑,溜到沙发上坐下。
我责问她:"你的正常鞋子呢?滚轴溜冰鞋怎么可以在室内穿?"
"大哥,这样不可以,那样不应该,你太痛苦了。"她不屑地说。
"我有你这样的妹妹,痛苦是可以预期的。"我说,"有什么快说,好让我静心工作。"
"借钱给我,"她低声说,"三百。"像个小黑社会。
我摸出钞票,还没交到她手中,母亲已经推门进来,"振华,再不准给她钱!"
玫瑰手快,已经把钞票放进口袋里。
母亲大发雷霆:"玫瑰,你试解释一下你的行为,现在还是二八天时,你穿个短裤短成这样,简直看得到屁股,是什么意思?一把好好的直发去弄成疯子似的,又是什么意思?"
玫瑰一张脸顿时阴暗下来,低着头,不响,双腿晃来晃去。
母亲益发怒向胆边生,"把溜冰鞋脱下来!"我赔笑,"她已经住在这双溜冰鞋上了,怎么脱得下来?"
我笑笑道:"妈,现在流行这种打扮,孩子们自然跟潮流走,你动气也没有用。"
"怎么会生你这种女儿!"母亲骂道,"一点教养都没有,尽丢人。"
我推母亲出书房,"好了好了,你老也别动气,一会儿血压高了,反而不妙,去休息休息。"
母亲总算离开书房。
玫瑰嘘一口气,"老妈真是!"她嘻皮笑脸。
"你别怪她,"我说,"她跟你有两个代沟,也难怪她看你不入眼。"
"她一直不喜欢我。"玫瑰说。
"不会的,你顺着她一点,就没事了。"
玫瑰在我书房里溜来溜去,把地板折磨得"咯咯"响,然后抱紧我的脖子,感激地说:"大哥,你对我好。"
我拉拉她一肩轰轰烈烈的卷发,"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像吉卜赛野女郎。"
她笑了。
有时候我也觉得老妈对玫瑰是过分一点。玫瑰还是个孩子,不应待她太严,净责骂不生效,有空得循循善诱,没空就放她一马,小孩子只要功课好,没大不了的事。
第二天回到写字楼,士辉鬼鬼祟祟地跟我说:"振华,我决定结婚了。"
我笑说道,"好家伙!"
"看!这戒指。"他打开一只丝绒盒子,递到我面前,问道:"如何?"
我看了一眼,"大手笔,有没有一卡拉?"
"一卡拉十五分"他说道,"请你任伴郎。"
"我答应你。"
"借你老爹那部四五○来用。"士辉说。
"不在话下。"我笑,"现在可以公开你的新娘了吧?"
"今天一起吃午饭。"他说。
我终于见到了士辉的终身伴侣,那女孩子叫芝芝,姓关,一个好女孩子。说她像白开水呢,她倒有英国小大学的学士文凭,可是谁也不能说她有味道,她还没有定型,外在与内在都非常普通。
她很适合周士辉。
隔了数日士辉再约我去参观他的新居,现场有好几位女家的亲戚,纷纷对我表示极大的兴趣,我立刻明白了。
钓到士辉这个金龟婿,太太们马上打蛇随棍上,乘胜追击,名单上早有黄振华三个字。我很礼貌地应付着她们。士辉的新房颜色太杂,家具太挤,配搭甚俗,但不知怎地,偏偏有一种喜气洋洋的幸福感,使我觉得寂寞。
关芝芝在狭小的厅房间笑着扑来扑去招呼客人,居然有种娴淑逼人的味道,我马上在心中盘问自己:黄振华,你也可以过这种美满的生活,何必再坚持下去?
周士辉把我拉在一旁,"怎么?这里的几位小姐,喜不喜欢?"
我只是微笑。
"你在等什么?"士辉诧异地问,"香港并没有下凡的仙子,婚后好努力向事业发展,女人都是一样的, 感情可以培养。"
我摇摇头,"不,士辉,不是这样的。"
他叹口气,"我不明白你。"
我说:"你以为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我的看法不一样,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而婚姻的支柱必须是爱情。"
士辉冷笑:"振华,你比我想像中更年轻、天真,祝你幸运。"
我不以为忤,又笑了一笑。
把士辉的帖子带到家中,我就知道母亲要说些什么话。
果然—— "士辉多本事,恐怕人家儿孙满堂的时候,你还是孤家寡人。"
"你与他是同学,差个天同地。"
"你有没有想,将来做王老五的时候冷清清?父母迟早要离开你,到时连吃顿正经饭也办不到。"
玫瑰挤眉弄眼,偷偷跟我说:"现在连你也骂。"
老爸替我解围,"你怕振华娶不到人?我倒挺放心,现在外头女孩子虚荣的多,嫁他未必是嫁他的人,也许只是为了建筑师的头衔,他不能不小心点。"
玫瑰跟我说:"大哥,我有话一会儿跟你说。"
她把我拉到露台。
"说呀,又是三百元?"我没好气。
"不,老妈在电话上装了开关,我不在的时候根本接不通电话,你帮帮忙。"
"帮不上。"
"大哥,你一向对我好。"她恳求。
我瞪着她,只好笑。
"替我申请个电话装在房里好不好?求求你。"
"你的交际真那么繁忙?"我问。
她吐吐舌头。
"你才十五岁哪。"我说。
"快十六了。"她说,"帮帮忙,大哥。"
"好,"我不忍心,"答应你。"
"大哥——"她眨眨眼,眼圈鼻子红起来。
"得了得了,你平时乖点,就算报答大哥了。"
我拍着她肩膀,"我明天就叫女秘书替你办得妥妥,让电话公司趁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来安装,好了没有?"
"就你对我好。"玫瑰肯定地说。
士辉在教堂举行婚札,我任伴郎。
仪式完成之后,天下起毛毛雨来,我约好玫瑰陪她打网球,因此要赶回家接她。
去取车的时候,士辉故意托我做司机,送几个女宾回府,我只好答应下来。
女孩子们花枝招展地笑着上车,剩下一个穿白衣白裙的女郎,她的一双凉鞋吸引了我,细细的带子缚在足踝上,足面上一只白色的蝴蝶。
她在犹豫。
我礼貌地说道,"还挤得下,小姐,请上车。"
她展颜一笑,大方地坐在后座。
路上众人不断地叽叽喳喳,独那个白衣女郎非常沉默。
我在倒后镜里偷看她的脸,无巧不成书,与玫瑰一样,她脸上也有一颗蓝痣,在左眼下角,彷佛一颗眼泪,随车子的震荡微微摇晃,像随时会落下面颊。
我心折了。
我喜欢她独有的气质,也喜欢那颗痣。
于是,我故意兜着路走,把所有的女孩子赶下车,才送她。
她住在一座旧房子的三楼。
我停了车,送她到门口。
我忽然忘了小妹的约会,身不由己地微笑,问:"你不请我上去喝杯茶?"
她抿起嘴唇笑,她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黄振华,你呢?"
"苏更生。"她说。
"你是男方的亲戚?"我说。
"我是新娘姐姐的校友。"苏更生说。
"啊,"我说,"难怪没见过你。"
她微笑。
"至少把电话告诉我。"我说。
她说一个号码,我立刻写下来。
眼看她要上楼,我追上去,对自己的厚脸皮十分惊异,我说:"下午我与妹妹打球,你要不要参加?"
她一怔,"我也约了朋友在维园。"
"那么好,我来接你。"我不放松一点点。
"不用了,在维园见好了。"她说,"再见。"
"再见。"我看着她上楼。
我心不在焉地到家,玫瑰嘟长了嘴在等我。
她说我:"逾时不到,场地可要让给别人的。"
我不与她争辩。
一边打球一边盯着看人到了没有,连输三局。然后我看见了她。
她仍然穿白,冒着微雨与朋友们坐在棚下。
我扔下球拍走过去,玫瑰穷叫:"喂!喂!"
我着魔似地去坐在她身边,她向我微笑。
玫瑰追着我骂,她看见玫瑰,忽然失声问:"这是你朋友!"
"不,"我答,"我的小妹。"
她低嚷:"唉呀,世界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诧异,"什么?"
"你妹妹是我一生中见过好看的女性。"她轻声说。
"有这种事?"我笑,"那么你见过的漂亮女人真有限。她不过是长得略为娇俏而已,是个宠坏的烂苹果。"
玫瑰披着一头蓬松的鬈发,撑起腰,瞪着我问道:"大哥,你还玩不玩?"
我坦白说:"不玩了。"
玫瑰看到我身边的苏,顿时明白,她笑起来,"这位姐姐——"
"叫苏小姐。"我连忙说。
"不,叫我苏得了,朋友都那么叫。"苏和颜悦色地说。
"你好。"玫瑰眨眨眼。
她故意过来,挤在我俩中间坐。
这时候雨下得大了,我闻到草地在雨中特有的气息,身边有我喜欢的女郎,我觉得再幸福不过,只希望那一刹那不要过去。
那夜我跟小妹说:"像火花一样地迸发,我知道我找到了她。"
"你还不认识她。"玫瑰说。
"我已经认识她一辈子了,只是等到今天才碰到她而已。"
"说得多玄,听都听不明白。"
"你自然是不明白的。"我说。
"但我喜欢她,我有种感觉,她会像你一样地对我好。"玫瑰说。
夏天来了,我与苏成为好朋友,我们一起为玫瑰庆祝她十六岁的生日。
苏与我约好在写字楼见。
士辉批评我的女友,"真奇怪你会喜欢她,自然,苏非常端正高雅,但不见得,她待人永远淡淡的,就像她的衣饰。"
我说:"她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子。"
士辉没好气,"大家都是几十岁的人,就你一个人踩在云里,像个无聊的诗人。"
"诗人并不无聊,士辉,不要批评你不懂得的事。"
"我是文盲,好了没有?"
我笑,"你就是爱歪缠。"
他叹口气,"振华,我们是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我问:"不是一直说好久没见过我小妹妹吗?要不要一起吃饭?"
"芝芝怀了孩子,我要多陪她,对不起了。"他说。
"恭喜恭喜。"我说,"你又升级了。"
他很高兴,"生个儿子,对父母也有交代。"
我看着他摇摇头。这个周士辉的思想越来越往回走,也许他是对的,社会上非有他这种栋梁不可。
见到了苏,很自然地说起周士辉那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概念。
苏温和地微笑,不表示意见,事实上她是个极其反对生命的人,与我一样,深觉生活中苦恼多,快乐少。
然后玫瑰来了。
她那身打扮,看了简直会眼睛痛——深紫与墨绿大花裙子,玫瑰红上身,一件鹅黄小外套。
我忙不迭摇头表示抗拒,玫瑰耸着小鼻子坐下,拨拨左耳的独只蛇型金属耳环。
苏向我解释,"是这样的,画报里的模特儿都如此打扮。"
我低声说:"她还是个学生,她并不活在画报里。"
苏说:"我认为她非常漂亮。"
"她自寻烦恼,母亲不会放过她。"我说,"你瞧,不止我一个人认为她怪,其他人也盯着她看。"
玫瑰仰起头,精致的下巴抬一抬,"他们朝我看,是因为我的美貌。"
"美貌不能成为一项事业,除非你打算以后靠出卖色相过日子。"我凶霸霸地说。
苏笑。
我再加一句:"一个女孩子不能老以为她自己长得美,并引以自傲。"
玫瑰说:"你看大哥,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她自顾自大笑起来。
苏的耐力恁地好,她说:"玫瑰,看我送你的礼物。"
玫瑰说:"哦,还有礼物呢,我以为一并是两只红鸡蛋。"她拆开盒子。
苏送的是一条碎钻手镯。"太名贵了。"我说道。
玫瑰却高兴得不得了,连忙求苏替她把手镯戴上,又拥吻苏。
我白她一眼:"益发像棵活动圣诞树,就欠脑袋挂灯泡。"
"你不懂得欣赏。"玫瑰抗议。
"我不懂?你别以为我七老八十,追不上潮流,穿衣服哗众取宠代表幼稚,将来你趣味转高了,自然明白。"
"算了,你又送我什么过生日?"勒索似口吻。
"两巴掌。"
玫瑰吐舌头。
苏笑:"可以%,你哥哥送你一只戒指,与这手镯一套。"
我说:"戒指是叫你戒之,戒嚣张浮躁。"
玫瑰笑:"是,拿来呀。"
我伸手进口袋,"咦,漏在写字楼里了。"
"真冒失,"苏笑说,"吃完饭回去拿。"
我把车停在办公室楼下,叫她们等我三分钟。
士辉还在桌前苦干,也没开亮大灯。
我说:"不是说回去陪芝芝?"
他抬起头,本想与我打招呼,可是忽然呆住,吃惊地看着我身后。
我笑着说:"见了鬼?"转头看见玫瑰站在门口。
玫瑰说:"大哥,我决定不跟你们了,把礼物给我,我好去看电影。"她在暗地里伸出手。
"你这家伙,"我说,"我与苏担?八?悄阄ㄒ坏男∶谩CCH撕#?懔┩?蓖惺涝谝?
个母亲的怀中,也是个缘分,你要照顾她。"
"是。"
"我去睡了。"她拉拉外套。
我独个儿坐在书房良久。
母亲若没有对我说这番话,我对玫瑰一定先炸了起来,现在一阵风似的去了。
"唉——"我摊摊手。
半晌,周士辉以魂不守舍的声音问:"振华,那是谁?"
"那是我小妹,"我诧异,"你忘了?"
"小黄玫瑰。"他惊问。
"是。"
"但,但当初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一团肉!"
"是,"我说,"她现在是成长的害虫了,"我嘴里发出嗡嗡声,"蝗虫,OUR RO
YAL PAIN IN THE ASS。此刻我们家里随时要打仗,更年期的母亲大战青春期的小妹——我要走了,苏在楼下等我。"
我匆匆下楼。
我从未想到这次事情的后果。
周士辉整个人变了。
周士辉显得这样仿惶无依,烟不离手,在我房间里踱进踱出,像是有很多话要说,又像无法开口。
我问他:"周士辉,是否跟太太吵架?"
"没有的事。"他否认。
"钱银周转不灵?"我又问。
"怎么会!"
"是什么事?你看上去真的不对劲。"
"失眠。"他吐出两个字。
"啊?为什么?工作过劳?"
"不是。"
我耸耸肩,"那么算无名肿毒。"
那夜我留在办公室看一份文件,周士辉进来坐在沙发上,用手托着头,他看上去憔悴万分。
我起身锁抽屉,预备下班。
"振华。"
"什么?"
"振华,我有话跟你说。"
"请说。"
"振华,你不准取笑我,你要听我把话说完。"
我放下文件,端张椅子,坐在他对面,"我的耳朵在这里。"
"振华——"他握紧双手,脸色苍白。
我非常同情他,"你慢慢说,你遭遇到什么难事?"
"你会不会同情我?"他说。
"我还不知道,士辉,先把事情告诉我,即使你已把公司卖给了我们的敌人,我也不会杀你。"
"振华,别说笑了。"他苦涩地说。
我沉默地等待他整理句子。
他再一次开口,"振华,我恋爱了。"他将脸埋在手中。
我立刻站起来,"啊,上帝。"我掩住嘴。
"救救我,振华。"他呜咽地说。
我喃喃地说:"你这个倒霉蛋,你这个可怜的人,叫我怎么帮你呢,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你身上的?若早 来一两年,倒也好了,索性迟来二十年,倒也不妨,但现在——现在你快要做父亲了,士辉,世人是不会 原谅你的,而你又偏偏那么在乎世人想些什么。"
士辉自喉咙发了一串混浊的声音。
我踱来踱去。
"是不是?"我说,"我叫你等的,我告诉你世上确实有爱情这回事,你们不信,你认为只要不讨厌那个 女子,她就可以与你白头偕老,你这人!"
"别骂我,振华。"
"对不起。"我低声说。
我去倒了两杯过滤水,递一杯给士辉,一杯自己一口气喝见底。
"芝芝知道了没有?"我问。
他摇摇头。
我说:"或许你可以当是逢场作戏?我觉得你可以做得到,那么芝芝与孩子不会受到伤害。"
"不,"他说,"我爱上了这个女孩子,我爱她不渝,我愿意为她离婚,我不能骗她,宁死也不愿骗她。"
"这是如何发生的?"我问,"短短的几个月,士辉,你肯定这不是一种假象?"
"绝不。"他仰起头,像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囚犯。
"不可能,士辉,你的生命中没有废话,你一向是个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家伙,你怎么可能爱到这种万劫不复的程度?"
"事实摆在眼前,振华,我打算今天晚上回家跟芝芝提出分居的要求,如果她要杀了我,我让她杀,可是我必需去追求这个女孩子。"
我瞠目结舌,"你是说,你还没到手?你放弃现有的美满家庭,牺牲妻儿的幸福,去追求一段缥缈的爱情?"我怪叫起来,"士辉,你疯了,你疯了!"
"我知道,我知道,但我无法控制自己。"
"这个女妖是谁?"我问,"告诉我。"我怒愤填胸。
"振华,振华,她是你的小妹玫瑰。"士辉说。
我如五雷轰顶,惨叫起来,"不可能!不可能!士辉,你胡说,你胡说!"我一生从来没有叫得那么凄厉,像看见了无常鬼似的。
这件事是真的。
周士辉爱上了黄玫瑰。
周士辉已经疯掉了。
回到家里,已经半夜,我整个人如热锅上的蚂蚁,碰巧老妈尚没有睡,咳嗽着替我盛宵夜出来,使我更加难堪。
老妈坐在书房里,忽然与我攀谈起来,她说:"苏小姐胜在高贵,虽然带点冷傲,怎么都强过那些骨头轻的小飞女,振华,这是你的福气,能够结婚,快快办妥喜事,别叫我担心。"
我略觉不安,"妈,你怎么了?无缘无故说这种话。"
她说:"振华,人能够活多久呢?数十载寒暑,晃眼而过,也许你觉得我将玫瑰管得太严,实在是为她好,她始终是我心头一块大石,性格控制命运,以她那个脾气,将来苦头吃不尽。"
"吉人天相。"我苦笑。
她看着我说:"你要照顾她,振华。"
"那还用说吗?"我握住母亲的手。
"你要记住我这话。"她说,"她是你的小妹。茫茫人海,你俩同时托世在一个母亲的怀中,也是个缘分,你要照顾她。"
"是
我喜欢亦舒的文章 第一本看的时候是在我姐包里掏出来的 《如果墙会说话》 感觉看她的书 就是一种极为放松的享受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代表作《喜宝》。 紧接着,就陆续又买了许多本亦舒的佳作, 这本《玫瑰的故事》个人也觉得不错 值得一看。
看了此文,人生观,爱情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活一生,最重要的是能找对那个人,和谐幸福的活着。其实再晚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遇到了,冲动过,付出过,就对了。玫瑰是个传奇的人物,她的美丽,她的气质,让读者无限憧憬。
很喜欢的一本书,觉得玫瑰这个人物在我身边是绝对不会存在的,即美丽又单纯的女人,我觉得她就是每个女人心中渴望的自己,拥有令人惊艳的脸蛋,魔鬼身材,天真的不被社会污染的纯真的心,敢爱敢恨,追求自己向往的爱情,身边每一个男士都会钦慕她。很完美!
女人对自己如果不狠心,男人对她们就会狠心。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别外一些人。 生命只要好,不要长。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你所爱的人,而你所爱的人也爱你, 实已胜过人间无数的人了。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地属于你,也不必惋惜。
黄玫瑰——一个奇女子,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被其吸引。美有很多种,容貌美、思想美、气质美,书中的女主角似乎全部具有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太好的人连老天都会嫉妒。我们都渴望美,但是我相信美也会又能代价,呵呵,知足常乐吧!
一部很不错的作品,书中女主角——玫瑰美若天仙,令无数人为之神魂颠倒,然而难得是她却不自觉自己那份美,难得的是她所拥有的那份至情至性的率真,她数次为自己所爱付出了很多的代价,一生都在追寻着自己的真爱。很好看的一本书。
开放在都会中的玫瑰美不堪言,至情至圣,是人们精神上的一种向往。既然是向往,一定是人间罕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们不能生如玫瑰,那需要太多的机缘巧合,上苍垂爱;可是我们做更生足矣,已是满怀感激。有勇气成为自己感情的主宰,痛亦快乐!
以前就很少读言情的小说,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亦舒的小说(有够土吧,想当年她那么红极一时),很多人也推荐说这本是她写得最好之一,但我只觉得这个故事好象离我们太远,这样的人即使存在也的确是够异类,感觉就是消谴,也没有那种追着要马上看完,看完书里的第一部份,后面的那些人物出场好象我基本就可以预见他们要干嘛,对于我实话实讲是较缺乏吸引力,这样评价并不是要诋毁作者的文笔,也请亦舒的粉丝"轻拍"哟,只能说是这种风格不太适合我吧.她是一个出色的作者,但她的作品风格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
亦舒是一个千面,每一本书就是她的一张面孔,从不相同。她喜欢用第一人称叙事,“我”不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会让你觉得是在述说着自己的故事,那么自然,而又真实。《玫瑰的故事》尤为突出,通过四个不同的“我”来讲述,说的是黄玫瑰在一生中的不同阶段的情事。一个人在不同人眼里有不同的面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也有不同的变化,《玫瑰的故事》就通过自己的哥哥、情人的弟弟、继子、女婿,把黄玫瑰的故事讲述得多姿多彩。不过也许是文章的篇幅太长,有许多细节前言不搭后语,最明显的是“最后的玫瑰”中的黄玫瑰几乎是性情大变,只有淡淡的原来的影子。有趣…
初看时感觉淡淡的,愈往后愈有入戏的感觉。女主人公从一枝浑身洋溢着青春、自由、不羁的野生玫瑰渐渐蜕变成一朵雍容、高贵、内敛的花,成熟中裹着伤痛、精致里混杂着沧桑,玫瑰更美了,只是美得让人有些心痛!玫瑰的故事不是一本简单的美女传奇,而是一个女人的生长史。生命之美常常是伴随着伤痛和崎岖的,这本身就是一个考验人们能否破茧成蝶的过程。合上书卷,自内心发出感慨——生命只要好,不长也无所谓;好好把握每一天、珍惜爱和被爱;生命,应该如玫瑰般怒放,哪怕是在风雨中!
亦舒的书从中学就开始看了,同时还比较沉迷琼瑶的小说。琼瑶的小说是见到就买,亦舒的是借来看。两种不同的风格同时喜欢着。不过随着时间推移,琼瑶小说终于告别了我的书架(现在看到都觉得浪费时间了),但是亦舒,慢慢地,变成了我的好朋友,其中的几本《流金岁月》,《异乡人》,《朝花夕拾》成了我定期要看一遍的书,《玫瑰的故事》初看时认为只是讲述一个美女的故事,可是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书中的故事慢慢地变成有生命力的东西,和我心灵深处的声音响应,里面的人物也活泛起来,成了我的伙伴,定期重温一下,叙叙旧。《玫瑰的故事》从朋友、从图书馆处借来看…
师太的很多小说里喜欢用玫瑰这个名字。咋眼看下去,会觉得玫瑰这个名字浓艳且俗气,可是读完这些玫瑰的小说,你会发现这个玫瑰可以出淤泥而不染,没有那种艳俗,更多的是精灵俏皮和生动可爱。这本书讲了玫瑰的三个阶段的故事,从二八年华到美人迟暮,玫瑰一生经历了风风雨雨,这朵玫瑰愈加动人与傲然。年轻时的玫瑰机灵单纯,偏偏爱上不该爱的人,到了最后才发现多年之后不再对当年的那个人执着,更多的是安于现在身边人,不是顺从,只是心有归属,不再悔恨。
玫瑰是美丽的,并且这种美丽无法轻易用语言形容,应该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书里所有那么多男人都爱她,唯有哥哥和女婿对她没有男女之情,但一个是疼爱,一个是敬爱。得到所有人的爱,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当男人们遇见了玫瑰,他们便愿意为了她而放弃一切,只为得到玫瑰的爱,周士辉是这样,后来的庄国栋是这样,家敏是这样,罗震中是这样,其实家明也是这样。虽然说家明是因为身患绝症,才会这样“任性”一下子,可是如果对方不是玫瑰,家明根本不会这样做。玫瑰是个傻女人,每次为了爱都搞得自己和周围的人几乎粉身碎骨,但这才看出了玫瑰的真性情,换了别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