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系列》(全21册)的一个分册,物权纠纷。内容包含物权保护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占有保护纠纷、担保物权纠纷等案例。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6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汇集全国各地法院新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
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
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国家法官学院,是较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一、确认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任绣祖诉中成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工作时间固定、地点固定、收入固定,是否必然构成劳动关系
——黄永凤诉北京中天鹏宇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事业编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能否成立劳动关系
——北京若水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李焕娣劳动争议案
4违法分包或转包情况下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杨福光、黄美芬劳动争议案
5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组织),对该自然人(组织)招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铁建公司诉胡某某劳动争议案
6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违法承包单位业务的,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人员与发包单位之间不因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构成劳动关系
——王玉卫诉淄博冠锋陶瓷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7劳动关系认定中的证据审查判断
——郭小春诉北京市继远斋食品厂劳动争议案
8提供虚假毕业证应聘构成求职欺诈劳动关系无效
——森琪文化艺术(北京)有限公司诉任保禄劳动争议案
9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属无效,其因此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
——王秀香等诉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10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朱印恒诉北京首高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1劳动者长期未提供劳动的劳动关系认定
——韩鸣诉利津县国有一千二林场劳动争议案
12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是否等同于确立劳动关系
——马长府诉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3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蔡凯凯诉启东市瑞隆速递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14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人员与车辆挂靠单位之间不因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存在劳动关系
——赵霞等诉淄博永驰运输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15劳动合同能否由他人代签
——郭玉荣诉上海冰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6劳动者的入职申请表和转正申请表的内容已具备劳动合同实质要件的,能否据此视为双方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淄博莱宝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诉尹燕蓉劳动争议案
17电子邮件能否视为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广州海盈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诉陈光贤劳动争议案
18劳动者系为哪方提供劳动,如何举证
——京汉捷通储运(北京)有限公司诉孙黄金劳动争议案
19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邵金权诉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20商业保单能否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新会区会城清源古典家具厂诉韩志勇劳动合同案
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21程序审查原则在绩效考核争议中的运用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诉胡小军劳动争议案
22工资的约定存在多种形式和内容时,应结合工资数额、工作内容及约定时间综合判断
——张全来诉北京忠诚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3用人单位能否自主延长约定的试用期
——北京金京铭科技有限公司诉秦蓓蓓劳动争议案
24培训期间的工资能否约定为培训费用作为计付违约金的标的
——郑扬诉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5年终奖属于绩效工资,是公司经营自主权的组成部分
——曾燕婷诉厦门海投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26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责任承担
——宁波都普特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陈苹、包静芳劳动争议案
27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诉李广建劳动争议案
28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同时主张培训费用损失与违约金能否获支持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诉李国兴劳动争议案
29劳动合同变更的认定标准
——北京天韵京师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周光华劳动争议案
30关联企业轮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认定
——叶金凤诉厦门上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1用人单位作出的降职降薪决定不应违背合法合理性原则
——胡丽青诉慈溪市杭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2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借调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范围
——刘兴华诉淄博金雁达通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33员工打架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蔡中清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34人事关系的存续与聘用合同的签署
——北京市东城区地坛青少年活动中心诉姚瑶人事争议案
35女职工孕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妍劳动争议案
36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问题
————福建省涵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龚关春劳动争议案
37经济性裁员合法性的认定标准
——周磊诉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四、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38用人单位未与负有签订劳动合同职责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梁平县丰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杨浩劳动争议案
39用工满一年未补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
——李燕诉永善博爱医院劳动争议案
40“二倍工资”法则的适用
——贺素华诉阿拉山口胜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41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中的裁审衔接
——郑州诉北京路和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42国家补助提高不能用于充抵用人单位支付报酬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新发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诉李树蔚劳动争议案
43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范蓬诉沧州聚缘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44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王伟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安销售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45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判断
——吴新民诉苏州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案
46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自行签订补偿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郑德钧、德国维润赛润研发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劳动争议案
47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如何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国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诉郭嵘、中国教育电视台劳动争议案
48非法定事由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邱素丽诉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保洁中心劳动争议案
49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
——陈晨诉北京简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0值班与加班的正确区分与待遇处理
——丁法平诉淄博荣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五、竞业限制
51竞业限制协议相对于劳动合同的独立性
——联茂(无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陈建福竞业限制案
52如何认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
——北京嘉纳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吉佐月批劳动争议案
53关于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及竞业限制约定解除的司法认定
——郭涛诉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4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的性质认定及支付时间
——张立新诉北京建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六、社会保险
55社会保险费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郭勤江诉三门峡致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6已享受社保待遇的劳动者主张退休金损失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郭林诉北京正通翔实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7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偿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王秀花诉山东环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58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由免除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导致损失赔偿责任
——中山市长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黄小华福利待遇案
5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私了协议的效力问题
——启东市启安劳务有限公司诉杨井洪劳动争议案
60未达退休年龄的大龄农民工工伤的认定
——邱大林诉吉安市志强力车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61如何认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签署的解聘协议效力
——陈正宣诉浙江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62违法转包中工伤认定的范畴
——重庆佳瑞电梯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63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的模式选择
——东营顺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马燕敏等劳动合同案
64工伤职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法只应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不再另行享受残疾辅助器具费
——孙启国诉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浩祥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65工伤待遇伤残津贴能否一次性支付的漏洞补充
——刘小兰诉广州钜东娱乐用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
七、劳动争议仲裁
66劳动争议“重复起诉”的司法认定
——重庆星格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蔡川劳动争议案
八、其他
67劳动争议不适用约定管辖
——唐守成诉北京洁丽雅保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68混合用工关系诉讼管辖的确立标准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沈阳分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诉徐明晖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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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很差,书都赃了,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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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讲解,工作必需。
很好的学习参考书。
发票的详单写的不详细
包装去哪里呢?
书的内容主要试用一些简单法条,如果对于深入问题,则不推荐看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