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对民事侵权责任之规范效应研究》是对"行政法规范效应"的开创性研究,也是跨部门法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的一个创新尝试。作者选择从私法视域透视行政法的多维功能与实效,关注其与私法交融的关联和龃龉,有效地拓宽了现代行政法的学术研究视野。作者首次提出了"行政法规范效应"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借助行政规范效应模型的建构和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工具,转向对行政立法后的中观评估、行政立法模式的理论重塑及边际界定,并终着眼于现代行政立法体系的宏观建构。本书的知识增量不在于提出对适用行政规范的新解释,而是致力于在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交融关系中探求行政立法体系的双重建构,对于推动实然状态中的行政立法微观分析、动态观察和立法后评估,进而提高行政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协调行政法与民事法律的对应关系,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贾媛媛,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威廉玛丽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治政府、民法与行政法学的交叉研究。具有11年的基层法院民事和行政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经验,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多年。主持司法部和广西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各1项,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浙江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广西教育厅项目。近年来,立基于公、私法的交融背景,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法,探索和发展现代行政法理论,在服务型政府建构、行政立法研究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学术积累。在《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2部,其中3篇论文获省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三等奖,2篇论文分别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序
及时章绪论
及时节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研究现状
第三节研究意义
第四节研究方法
第五节分析框架和思路
第二章公法对私法的影响机理
及时节私法原则的衰落与妥协
第二节公、私法的交融与衍变
第三节内在动因:自治不足与规范饥渴
第四节外部需求:“囚徒困境”的解脱
第三章行政法影响侵权责任的现象分析
及时节效力性行政规范样态总览
第二节行政规范的影响方式
第三节行政规范的影响途径
第四章效应性行政规范的类型化分析
及时节规范功能类型化
第二节效应性行政规范之特征
第三节效应核心:注意义务设定
第四节法律关系标准下的规范类型
第五章行政规范效应之模型与均值
及时节规范效应概念的提出
第二节规范效应模型的建构
第三节模型运用与个案验证
第四节规范群组之验证
第六章行政规范效应之“异质性”分析
及时节“异质性”的抽离与辨析
第二节“映射”与均值
第三节效应均值的个案分析
第四节效应值缩减的模式分析
第五节“异质性”效应的法理分析
第六节请求权理论的架设
第七章行政立法的功能定位与边际界定
及时节二维关系下的功能缺失
第二节多维关系下的次生功能——私权效应
第三节整合功能——侵权行为的预防与救济
第四节维模功能——行、民责任的有效衔接
第五节次生功能之结构分析
第六节双重功能定位下的立法模式及其边际
第八章行政立法体系之基础理论辨析
及时节“破碎”与“稗贩”二弊
第二节行政行为理论的实证观察
第三节行政行为理论的检讨
第四节行政行为效力理论的证伪
第五节行政法律关系论的提出
第九章行政立法双重体系的构建
及时节体系认知基础的再寻找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知识性证成
第三节体系思维中的问题意识
第四节“双重认知论”的证成
第十章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A2010年7月~2011年7月250件一类侵权案件中涉行政规范之案件列表
附录B2010年7月~2011年7月64件二类侵权案件中9件涉行政规范适用之案件列表
附录C2009年7月~2010年6月250件一类侵权案件中9件涉行政规范适用之案件列表
附录D2009年7月~2010年6月83件二类侵权案件中4件涉行政规范适用之案件列表
后记
在法的传统上,大陆法系国家中公、私法各自守着自己的领地,分别发挥调整法律关系的功能。由奥托 麦耶构造的传统行政法,仿法院裁判创造了行政行为并以此为核心展开其理论体系,将"行政权-公民权"视为行政法当然的研究对象。20世纪之后,伴随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公、私法的界域不再泾渭分明,单一的二维关系视角难以观察纷繁复杂的行政现象,传统行政法也无法满足行政机关完成行政任务。一个引人注目的法现象就是,公、私法域之间互相渗透现象日益显著,它成为现代行政法的特征之一。中国行政法没有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的"传统-现代"发展路线,20世纪80年代中国行政法割断源于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法",继受了控权色彩浓重的西方国家行政法,其时间节点为《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经过20多年的生成,中国行政法其"现代"特征已经十分明显。
作为对这一现代行政法现实的回应,贾媛媛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较为敏锐的学术目光,选择了公法与私法的交融问题,作为她的博士论文选题的方向,围绕这一领域展开了多年的持续性的研究,期间有多篇高质量的学术。她的《行政法对民事侵权责任之规范效应》是对"行政法规范效应"的一项初步研究,可以说是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对行政法拘束民事法律关系问题的回应,也是跨越部门法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的一个尝试。她的这部专著,有以下两点值得关注:
1.研究视角。选择了从私法视域透视行政法的多维功能与实效,关注其与私法交融的关联和龃龉,因此,此项研究有效地拓宽了现代行政法学的研究视野。与"仅仅将法律的制定、修改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立法论研究视角不同,作者没有局限于对具体规范条文的讨论,也没有命题或结论的预设,而是通过实证研究方法,从行政法规范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的实施状况着手,将实然中的法律而不是应然中的法律作为分析样本,寻找事实的真相和问题的发现。在"个案"与"规范"的目光流转中,作者没有满足于对审判实践的具象观察,而是试图透过纷繁复杂的事实和现象,揭示出隐藏在制度背后的深层结构及其原因要素,并以之为线索尽可能地上升为对法体系的学理思考。作者在观察行政立法在侵权责任领域的效应状况及其特征、规律的基础上,借助行政规范效应模型的建构和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工具,转向对行政立法后的中观评估、行政立法模式的理论重塑及边际界定,并最终着眼于现代行政立法体系的宏观建构。所以,此项研究的知识增量不在于提出对适用行政规范的新解释,而是致力于在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交融关系中探求行政立法体系的双重建构,对于推动实然状态中的行政立法微观分析、动态观察和立法后评估,进而提高行政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协调行政法与民事法律的对应关系,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研究方法。在很多时候,不关注案例的中国法学研究,极易沦为纸上谈兵的"沙盘推演"、陷入"重观点,重论断,轻论证"的不足。作为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学者,贾媛媛的学术研究一直保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和现实情怀,对实践问题的敏感和关注使她的研究成果与行政、司法实务保持着近距离的"亲密"。为体现经验的在场感,她努力让"法官言说"的"活法律"--判决书说话。对于判决声音的关注,不只在于获得法律进化的"活化石",更是深挖中国公法的本土资源、实现"纸面的、普遍性的法律向现实的、个案中的法律转化"的一种必要姿态和方法。在与判决书的对话中,作者竭力发现隐藏在鲜活现实中的真相,并在"个案-规范"的分析框架下,竭力揭示现象分析中事物的内在原理与本质。这样一条以学术对象变迁的"再现"与"再认识"为路径的"归纳和演绎",无疑具有方法论上的创新意义,也往往更能有效解释、引导和评判中国治理实践。从此意义上说,贾媛媛所做的此类研究尝试不仅有利于繁荣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改善法学研究的软环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案例研究方法的一种探索。而这,也正是本书的学术贡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