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编著的《司法拍卖疑难问题探析》以我国现行司法拍卖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入点,以买证为支撑,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从基础理论、实践操作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对我国司法拍卖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任意拍卖不同,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有关规定启动。由于公权力的介入,司法拍卖除了与任意拍卖有很多相似之处外,在性质、法律适用、法律关系、程序等方面与任意拍卖有着比较大的区别。在性质上,司法拍卖兼具私法性质与公法性质,且以私法性质为核心、公法性质为表象。特殊的性质也决定了司法拍卖具有强制性、先行评估、保留价等不同于任意拍卖的特殊原则。在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实质上充当了委托人的角色,这也与私法上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身份相符合,而拍卖机构仍然充当拍卖人的角色。在实践操作中,司法拍卖的程序大致可分为准备、公告与展示、拍卖会和拍卖终结或中止四个阶段。文中就我国现行司法拍卖程序各个环节的完善提出了观点。正是由于司法拍卖兼具公、私法特征且以私法特征为基础,民法上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取得原理仍应适用于司法拍卖,而司法拍卖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也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但标的物风险负担转移应以物的实际交付时间作为转移时间。与任意拍卖不同的是,法院作为委托人及拍卖机构作为拍卖人,原则上不承担瑕疵责任,买受人原则上也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这是由于司法机关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以及拍卖人受司法公定力的影响。对司法拍卖不当导致的赔偿问题,应建立相关国家赔偿制度加以解决。由于制度不健全等原因,近年来,司法拍卖领域成为人民法院涉腐的重灾区。由于我国信托责任传统缺失。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司法拍卖监管机制不到位,导致拍卖公司和个别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可从加强法院对司法拍卖过程的参与,增强司法拍卖制度公信力,完善提前告知程序,尝试多元化拍卖、完善第三方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信息披露机制、防范竞买人妨碍司法拍卖等七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的司法拍卖制度。
张民,1962年8月出生,山东荣城人,先后就读于人大、北大和清华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内蒙古高级法院告申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中级法院、包头市中级法院和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院长,现任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兼任人大、北大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主编法学论著5部,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
及时章 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一)国内文献综述
(二)国外文献简述
第二章 司法拍卖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之探究
一、司法拍卖制度的起源
二、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司法拍卖方式概述
(一)大陆法系的司法拍卖方式
(二)英美法系的司法拍卖方式
(三)意大利、瑞典和冰岛的司法拍卖方式
三、我国司法拍卖制度的发展
四、我国司法拍卖方式的演变
(一)立法演变过程
(二)实践中法院自主拍卖与委托拍卖之争
第三章 我国司法拍卖基本理论之研讨
一、司法拍卖的概念
(一)司法拍卖的分类
(二)司法拍卖的特征
(三)司法拍卖的标的
(四)司法拍卖与拍卖法的关系
(五)司法拍卖与任意拍卖的区别
(六)司法拍卖与变卖的区别
二、司法拍卖的性质
(一)私法说
(二)公法说
(三)折中说
(四)对司法拍卖性质的思考
三、司法拍卖的原则
(一)拍卖优先原则
(二)强制性原则
(三)委托拍卖原则
(四)及时拍卖原则
(五)先行评估原则
(六)当事人处分原则
(七)保留价原则
(八)有限拍卖原则
(九)效率原则
(十)保障金原则
(十一)法院主导原则
四、司法拍卖的法律关系
(一)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中的主体地位
(二)拍卖机构在司法拍卖中的法律地位
(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在司法拍卖中的法律地位
(四)竞买人、买受人在司法拍卖中的法律地位
第四章 我国司法拍卖实践操作之理论研析
一、司法拍卖的程序
(一)准备阶段
(二)公告与展示阶段
(三)拍卖会阶段
(四)司法拍卖的终结和中止
二、司法拍卖的法律效力
一)对司法拍卖效力的认定
二)价金的交付
三)拍卖物所有权的取得
四)拍卖物上权利负担及其处理
五)拍卖物与行政决定冲突问题
六)价高者得与优先购买权冲突问题
三、特殊标的物的司法拍卖
一)船舶司法拍卖的特殊制度
二)股权司法拍卖的特殊制度
三)知识产权司法拍卖的特殊制度
第五章 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问题之初探
一、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的实践探索
一)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发展的情况与态势
二)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发展的模式与类型
三)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的法律分析
一)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概念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性质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效果
三、我国司法拍卖"互联网+"的规制思考
一)主体规制`
二)实体规制
三)程序规制
第六章 我国司法拍卖制度完善之研究
一、现有司法拍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司法拍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务界对司法拍卖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观点
二)对我国司法拍卖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认识
三)部分地区司法拍卖制度改革的经验
三、对委托拍卖机构权力制衡理论
一)支持法院参与拍卖的理论学说
二)反对由法院参与拍卖的理论学说
三)对委托拍卖机构权力制衡理论的分析
四、司法拍卖涉腐的根本原因.
一)股份制环境下信托责任的缺失
二)我国司法拍卖规范体系存在的问题
五、对完善我国司法拍卖制度的思考
一)加强法院对司法拍卖过程的参与
二)充分确立司法拍卖制度的公信力
三)建立完善的提前告知程序
四)引入多元化的拍卖方式
五)引入第三方监督制约机制
六)严格待拍财产的信息披露
七)严格防范竞买人妨害司法拍卖行为
第七章 我国司法拍卖救济问题之刍论
一、瑕疵担保请求权
二、我国司法拍卖救济问题的主要情形
一)司法拍卖过程中的救济
二)司法拍卖终结后的救济
三、对司法拍卖的监督
第八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论著作权法中的抄袭
我国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难点及对策
包头聚龙实业集团激励机制改革方案研究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