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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伊甸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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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伊甸

正儿八经的史书说,史前五千年是父系氏族时代的后期——农业生产发展;家畜饲养规模扩大;制陶技术进步;铜器制造出现;丝织品发明;手工业水平普遍提高和社会分工形成等等,例如神话里的伏羲时代。 史前一万年,...

内容简介

正儿八经的史书说,史前五千年是父系氏族时代的后期——农业生产发展;家畜饲养规模扩大;制陶技术进步;铜器制造出现;丝织品发明;手工业水平普遍提高和社会分工形成等等,例如神话里的伏羲时代。

史前一万年,尚处在母系社会刚向父系社会转化时期,还没那么先进,但大哥小哥们的脑子、外形什么的都已与现代人无异了(请将文里的大哥小哥们和北京人自动划清界线哦)。

当现代80后美女导游穿越到史前一万年,和远古人过起同居的日子。

现代与原始、文明与蛮荒会产生怎样的冲突?

当文明畸形发展,当野心膨胀过度,这个伊甸园是否能够再度延续?

史前一万年,犹如伊甸园般的青铜王国内,一段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故事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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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美女导游竟然穿越到史前一万年,和远古人过起同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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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青被一个雷劈到了史前一万年,开始了与远古人同居的日子……

他们单纯所以坚持;他们原始却充满感情;他们等待开化却已经睿智无比——

清歌的文字细致入微,叙述不骄不躁,清清淡淡,娓娓而谈,让人看得非常舒服。难能可贵的是,她可以用全新的角度,在这清淡之间描绘出冷暖人情、世间百味。木青和骊芒,他们相隔时代久远,但是正是因为这种久远,才谱出了这段荡气回肠、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喜欢木青,人如其名,郁郁青青,没有花之艳丽,竹之清雅,却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在远古的世纪,活得淡定而坚强,抢到了价值单身汉,三千宠爱集一身。

更喜欢骊芒,满脸长髯,健壮黝黑,充满男性魅力,但恐怕走不了偶像派的路线。一路追文,对骊芒的喜爱有增无减,不得不佩服清歌大人对人物的塑造。

看文之初,私以为这个男人不解风情也就罢了,竟还是个憨憨直直的鲁男子,但渐渐我才明白,骊芒的好,就像略带苦味的香茗,虽不似果汁可乐看着光鲜亮丽,香甜诱人,实则清润入脾,回味悠长,实乃好男人之典范。

2011年悦读纪重磅推出"新穿越"小说系列,掀起了一股新穿越小说阅读热潮!新系列小说以其人物的个性化(如法医、特警、特工、穿二代等),故事的独特化(探案、剿匪、战争、盗墓、盗国等),言情的别致化(中国风意、格调清丽、古韵浓郁、愉悦张狂等),视觉的画面感(视觉效果——画面感、镜头感、神秘感、共鸣感;文化含蕴——真善美慧、爱与人生、认知信仰。)等,将会给读者带来更多新鲜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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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清歌一片,女,宅,爱好美男,没事发呆,一个认真生活、向往自由心情的人。混迹于晋江文学,网笔名源自"可惜一片清歌,都付与黄昏",喜欢在键盘间拨弦,用文字来表达心中的曲谣。

主要作品:宋朝三部曲之《宋朝乡下人的进城生活》、《女法医辣手摧夫记》、《素手擒夫》等。

新浪微博:weibo.com/2329530584

腾讯微博:t.qq.com/qinggeyipian

目录

及时章 初到异世

第二章 惊魂

第三章 归途

第四章 达乌的部落

第五章 藏匿

第六章 竞争

第七章 野遇

第八章 莉莉

第九章 葱管的妙用

第十章 木青的烦恼

第十一章 以加

第十二章 相处之道

第十三章 真相

第十四章 月夜泉流

第十五章 生活(一)

第十六章 生活(二)

第十七章 太萨喀穆

第十八章 被俘

第十九章 骊芒的抉择

第二十章 英雄救美

第二十一章 骊芒的再次抉择

第二十二章 新的家园

第二十三章 新生活(一)

第二十四章 新生活(二)

第二十五章 新生活(三)

第二十六章 新生活(四)

第二十七章 怀孕

第二十八章 春来夏到

第二十九章 谷地来客

第三十章 猴子救星

第三十一章 遭遇

第三十二章 传讯

第三十三章 回家

第三十四章 光阴流转

第三十五章 以加的脚步

第三十六章 鹿坎的消息

第三十七章 伊甸

第三十八章 重逢

第三十九章 预兆

第四十章 终章

番外一 以加

番外二:骊芒

番外三: 泰莫虹

番外四:小红的世界(上)

番外五:小红的世界(下)

读者评论:

用身体来爱我

天堂之光

无法言语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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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章 初到异世

木青25岁,一家旅行社的导游。

这24小时和往常相同。她和一个同事一道带着个旅行团到了目的地——某原始森林。森林外围部分被开发用作旅游路线还没几年时间。置身林间,脚下踩着深厚柔软的落叶,鼻子嗅着芬芳潮湿的空气,耳朵听着鸟语,身上拂着野林山风,眼中看着林木葱郁,团员便似来到另一个世界,有几人甚至高呼宁愿在此搭个木屋长居,再也不回钢筋水泥的都市了。

木青听罢,回头和自己的母亲对视笑了下。她母亲是个老中医,刚退休不久,听说女儿要带团到原始森林一游,便也报名参加了。

她对此情此景,早已是到了熟视无睹的地步了。

木青累了24小时,晚上回到位于森林边缘的旅社里,身子便如散了架般。陪母亲说了会儿话后,便回了自己与同事共用的房间,淋了个澡,头发胡乱吹干了,换了睡衣刚躺下去,却听见门外有人砰砰敲门。

团里一个老太太带着的十三岁的孙子偷溜出去,到现在还没回。老太太急得眼泪汪汪。

木青立刻打电话报给景点附近的森林巡防队,再使出浑身解数安慰老太太,说一定会没事的。

"不是你孙子,你自然不急!"

老太太一句话噎得她透不过气。老太太非要出去找,木青只得匆忙换了件衣服,背了自己背包,一道陪着去。她同事安抚那些剩下的团员,说天黑路生,叫大家不要随意出去,免得迷路了更增麻烦。

她包里除了钱包和手机,还有太阳能手电、指北针、求生哨、一把维氏瑞士军刀,还有个体积虽小但倍数达到十的望远镜。这些都是她长期放置在背包里的东西,虽然可能只需用到手电,她也习惯性地一股脑儿背了出来。

木青在此带队已经好几次了,路还算熟悉。她陪着老太太寻了一会儿,便碰到了巡防队员,后面扯着个小孩,正是老太太的孙子。看着老太太一把搂住孙子心肝肉地叫,木青也是吁了口气,正要往回走,天边几道闪电掠过,勾勒出了森林起伏绵延的轮廓,随即便是轰轰雷声沉闷滚过。

夏季本就时常有雷雨,何况这里又是森林地带。

木青见老太太几个都已朝前去了,她也跟着跑回旅社,突然头顶一道强烈的闪电如幽灵般刺下,等木青听到那诡异的撕裂空气般的惨厉之声,已是晚了。

闪电砸在地上,瞬时消失。

听到闪电声回头的巡防队员和老太太登时呆若木鸡。

木青凭空消失了,就如一滴水珠般随着闪电蒸发掉了。

木青恢复了意识。

她被闪电击中了,现在醒了。

她猛地睁开了眼睛,及时眼看到的不是医院病房天花板上那白惨惨的日光灯,而是天空。

碧蓝高远的天空,泛着诡异的蓝,蓝得不带一丝杂质。又异常高,高得仿佛达到了宇宙的极端。然后,木青就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杂草丛生的草地上。细长的草茎几乎覆住了她整个身体,水滴从蕨类植物墨绿色的叶片上滑落,一股腐叶潮湿的气息钻进鼻子里,带了浓浓的土腥味。

木青慢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放眼四顾,四周的地势如丘陵一般缓缓铺开,在远处被隐隐的山脊截住,看不到人烟的迹象,只是一片疯长了各种草藤和大叶植物的静静荒原,就像开天辟地以来,这里就从未被人干扰过。

头顶响起几声怪叫。木青抬头,看见飞过几只长喙怪鸟,耳边又听见草丛里有窸窸窣窣的虫鸣声,低头看去,看见一滴水珠从草尖滚落下来,滴到了她的球鞋上。

木青有些懵了,搞不清楚自己的状况。

她记得自己仿佛被一道闪电劈中,失去了意识,醒过来,就在这里了。

她低头检查了下自己,身上竟毫发无损,连眉毛也没烧掉一根。

太诡异了。

木青扯下了还在身后背着的包。

背包是结实的厚帆布料子,不过表面有一层烟熏过的痕迹。她立刻掏出了手机。还好,手机仍有电,但是……没有信号。

木青不死心,开关了几次,但信号栏仍是空白一片。她失望了,只能把手机丢回了包里。

她很快就没心情再去琢磨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到了这里,因为她现在很口渴。

太阳正当头,阳光毒辣,气温非常高,她再这样站在这里发呆不动,估计很快就要被晒脱水而死了。

木青看了下四周,决定朝着前方不远处的一块小高地过去。那里长了矮树,草也低些,能看到些裸土。站那里可以暂时遮下阳,视野应该能看得更远。她踩着没过膝盖的草往高地去,爬上了块大石头,努力再向四面望去,希望能看到人,但是再次失望了。

这里应该刚下过一场雨,虽然枝叶在毒辣日头的蒸烤下,上面的湿润已经所剩无几了,但是一些卷起来的阔大树叶中间凹处还是聚了些雨水。木青张嘴接着倒进了嘴里,入口甘甜,一口气喝了好几片叶上的水,这才觉得畅快了许多。

接下来该怎么办?坐这里等天黑不是办法,至少附近看不到有什么可以暂时容身的洞穴之类的地方,至于希望有人来搜救她找到这里,那更是渺茫。

她想了一会儿,决定还是朝南而去。那边的地势看起来平坦一些,她希望自己运气够好,能有什么转机,至少要让她碰到个什么人,知道这到底是哪里。

老实说,她还是有点怕万一从浓密的草丛里钻出来什么大点儿的野兽。即便没遇到野兽,惊到什么蛇的话也足以让她害怕。所以她非常谨慎,不但折了根长树枝在前面开路,还把包里的军刀也拿了出来,拉出主刀握在了手上。但是即便这样小心了,结果还是出了意外。

她走了将近两三个小时,太阳逐渐有些西斜的时候,爬到了一块大石头上朝前眺望,见远处亮闪闪的仿佛躺卧了一条长带子,看起来应该是河面反射了太阳光的缘故。

如果这里有人,一定会在水源附近定居。意识到这一点,木青本来已经极其沮丧的情绪才勉强又恢复了些。她爬下了石块,用手上的树枝拨开长到了她大腿处的草,继续朝前走了几步,一只脚刚踩下去,就觉得脚底一软,然后整个人就随着大片的泥土和草稀里哗啦地掉了下去,摔了个四脚朝天。

等头顶上扑簌簌掉下泥块树枝的那一阵子过去了,四周一片安静,木青松开了抱住头的双手,抖掉身上的泥巴,坐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掉进了个陷阱里。井底直径两米左右,井壁陡峭,至少有她两个多人的高度。以她自己的能耐,想徒手爬出这个陷阱,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了。

之前行走之时,身边除了一些被她脚步声惊动爬走的怪模怪样的类似于蜥蜴之类的动物,天地间仿佛就只剩下了她独自一人。一直被压抑着的深深恐惧和迷茫现在仿佛终于找到了个突破口。不顾井底的泥泞潮湿,她慢慢地软着坐了下去,靠在井壁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强压住想哭泣的冲动,她告诉自己,她还算幸运,井底并没有插设锐器,否则现在,绝不会让她还能这么舒服地坐着。

突然,她猛地睁开了眼睛。

陷阱,一个在井口处被伪装起来的陷阱。必须要有人,才能挖出这么一个陷阱,并且将井口处伪装了起来!

木青就像被打了强心针,一下就兴奋了起来。

这个地方有人!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从刚才井口伪装的程度来看,那个设了陷阱的人至少在最近几天里应该来过这里。这对现在的她来说,真的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她立刻摸出了包里的求生哨,放到了嘴里,轻轻一吹,尖锐的哨音便传了出去。

求生哨不过是个普通的军用口哨,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却是个好东西。普通人若是试图用喊声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最多十五分钟便会声嘶力竭,但这一个小小的塑料哨子,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吹出声音,而且比人声传得更远。

木青按着摩尔码SOS吹哨,三短三长三短。

她吹了一会儿,听不到外面有任何反应,连风声都没有,这才意识到自己在做无用功,那个设了陷阱的人至少现在肯定不会在附近。

她的哨音渐渐低了下去,终于归于沉寂。

走了半个下午的路,又经历刚才的一幕,现在稍微安静了下来,她又开始觉得口干舌燥了。她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在背包里塞瓶水。井底的温度比起外面虽然稍微阴凉了些,但只有泥浆。

当天空终于从鲜蓝变成暗蓝的时候,她手机上的时间指示已是下午六时了。

手机没电了,自动关机。

木青肚子很饿,这还可以忍受,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口渴了。

她真觉着自己渴得要死了,难过得几乎想拿瑞士军刀割自己。喝自己的血,不知道能不能止渴,但她终于还是放弃了,下不了那个狠心。

她终于一把抓过了哨子,塞进嘴里闭上了眼,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再次死命吹了起来。

就在她感觉自己耳鼓要被那尖锐之音刺破的时候,井口突地飞下了什么东西,砸了下她脑袋,掉到了地上。

是块泥巴。

木青猛地抬起头,看到井口之上,竟然探进了一张男人的面孔。

男人的头发很长,纠结在一起垂落井口,脸上密布了胡须,根本看不清模样,只剩下望着木青的一双眼,睁得很大,一眨不眨。

木青及时感觉就是这男人十分丑,不但丑,而且怪异,但是此刻,再丑再怪异的人,在她眼里也不啻于从天而降的神仙。她激动得几乎要流泪了。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就跳了起来,仰头挥舞着手,兴奋大叫道:"救我,快救我出去!"

那男人一愣,嘴里不知道发出了个什么声音,一下便消失了。

木青呆住了,拣起刚才那人丢下的那块泥巴,用力扔了出去,高声道:"喂,你别走,你快回来!"

媒体评论

天堂之光

BY:芫年蝉褪

我们的心在哪里,伊甸园就在哪里。

这是我目前为止看到的女主穿越地点最为久远的小说,史前一万年,那是还有剑齿虎,还有各种奇异巨兽的时代,那时候的人们还不会炼铜铸剑,还不会种植驯养,甚至还不会用华美的诗词、优雅的曲乐赞叹、歌咏、抒怀。

也许,那时人们的辞藻里,还没有一个叫爱情的词汇。

木青初至此地的无助、迷茫、恐惧,恐怕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各种凶猛的生物,一群近似野人的石器时代人类。她与他的相遇,更像是猎手与猎物的会面。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曾希望能有一个人骑着白马,如王子天神般来到自己身边。而骊芒呢,他身上的野性如此显著,就如同矫健勇猛的豹子一样。

所以,在这远古的时空里,没有一见钟情的传奇。

不是帝王将相,不是侠客富豪,所谓男主必备气质的腹黑妖孽都不具备。他对她初始的感情,更似是一种发自原始本能的冲动。照顾、保护、愤怒、疼惜,他不会花言巧语,当然她开始也听不懂他的言语,可是点点滴滴,分分毫毫,却让一万多年的时间差化作了咫尺毫厘。

他拉住她的手,从此再不放开。

为了她,骊芒可以放下权利,放下族人,放下家园。然后离乡背井,带着她流亡开荒。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私奔到天涯。他当然不会想到此,可是天涯海角处,便是伊甸天堂。两个人的小日子,放在史前,是无比艰辛的。食物、盐巴、麻葛、药物,甚至是御寒的火墙、毛皮,都需要血的代价。

可是他和她都不后悔,也都不觉得苦痛。因为这世界,有了你,便成了天堂。

这不是什么宋词里浅斟低唱的旖旎情调,这不是什么绘本传奇里说的才子佳人故事,这不是现代社会门当户对、金钱至上的所谓爱情。这种爱粗粝而温暖,原始而深远。不够细腻,不够精致,不够耀眼,却那么那么的明媚,仿佛祁连山上雪莲盛开,好似那清晨之时的阳光。

他们孕育了孩子,驯化了动物,搭建了房屋,日子逐渐平和起来,直至自然灾害来临,无论何时,人类在自然面前总是渺小的。

于是,又一次离开。帮着部分族人,有提前告知所有人准备。生死一瞬间,他们终于成功逃离。当每个人的脸上都蒙上火山灰,当家园废失再寻无觅,这个世界,只剩下彼此。仿佛诺亚从方舟中走出,面对着洪荒过后的天地。

几乎所有的言语都苍白了。

唯有这么一句:我们的心在哪里,伊甸园就在哪里。

他看着她,她看着他,他们的眸子闪亮发光,这便是远古的天堂之光。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叶昂**的评论:

女主还算坚强了的,那种一穿越就可以和陌生人make love的人才让人受不了啊。而且在现代社会长大的人,很多事还是一下子接受不了的吧,需要一个过程,也不要太苛责。呵呵,个人有个人的想法吧。 意犹未尽

2011-10-26 06:40:51
来自jilingd**的评论:

现在的穿越文越来越难写了,因为基本上的题材都写过了,不管是穿回秦,汉,三国还是唐.宋.明.青,还是架空朝代那都好歹是说人话的,知道基本知识的,第一次看到穿回万年前的远古,连最基本的交流都做不到,不过本文再一次证明爱情是不需要语言的

2011-10-24 13:02:31
来自molly83**的评论:

看多了清穿、唐穿、宋穿,真没有想到作者会把目标放到远古时代。初拿到书,会有一种怀疑,远古时代的故事会不会很艰涩?可是当我一口气读完整本书,我突然对远古时代有了全新的看法,希望能继续读到类似的好书。

2012-01-17 12:28:51
来自天策一**的评论:

在这个各种男神满天飞的年代里看见骊芒还是很惊喜的,不过在那个时代,骊芒这种人物也应该是大神级的了,姑且也算男神一枚了。不多说,总而言之——我很羡慕木青,尽管她没有穿越进什么锦衣玉食的时空里,但她遇到了骊芒,那就是能抵过那些虚华的,嗯,不知道带个啥名词了(我词穷)。

2014-02-09 15:43:44
来自孤独在**的评论:

很同情木青,就算拥有高等学历、受过良好的教育在那随时会丢掉性命的原始森林也一无是处,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穿了过去,也许不到半个小时就会变成某种动物或某一部族的盘中餐,哦,不,那时候还没有盘子。总之,木青遇到骊芒是幸运的,更幸运的是,他要她。

2011-10-20 07:22:44
来自白驹路**的评论:

很可爱,很惊险的一本书,作为一本言情小说,做到这点很难。粗俗,暴力的原始生活方式,却孕育出美丽的爱情,我很难想象男主角在这个大环境下,做出与女主独立生活的这个决定。因为,离开,就可以意味着死亡。但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也让人感到这份为爱付出的真挚的心。

2014-02-08 23:16:47
来自苹果662**的评论:

这是一本题材超新颖超另类的穿越文,故事内容有创意并且合情合理,文笔清新,在那个远古时代,骊芒用他的爱,他的温柔为木青撑起了一个温馨的家,美好得如同幻境,这样的爱情淡淡的,却让人感动致极*哪里有爱,哪里就是家*

2012-03-09 23:15:19
来自quniday**的评论:

这不是什么宋词里浅斟低唱的旖旎情调,这不是什么绘本传奇里说的才子佳人故事,这不是现代社会门当户对、金钱至上的所谓爱情。这种爱粗粝而温暖,原始而深远。不够细腻,不够精致,不够耀眼,却那么那么的明媚,仿佛祁连山上雪莲盛开,好似那清晨之时的阳光。

2011-10-20 07:30:07
来自苏娴雅**的评论:

这才是幸福生活啊,太温暖了,看的都有泪意。 要盖房子啦。生活真美好~~家斗,宮斗看的很累..看這個好 。 聪明的老婆是个宝啊,哈哈芒果你幸福了要好好珍惜这个被雷从一万年后劈过来送给你的好女人啊。。哈哈。。作者加油。。么么我爱你。。话说我很少看到让我这么投入的文 。

2011-10-31 07:54:2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着实让我体会一把鲁宾逊飘游记的瘾,现代小导游穿越到没有电脑,没有空调的史前一万年.没什么关系,没有粮食咱自己种.没有衣服咱自己织.回不去咱就扎根在这里了.在这里有最最质朴的爱情.爱是没有国界,没有文化差异.没有了爱就什么都有了...

2012-03-05 13:46:5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一直很少评价, 看完这个远古伊甸,真的觉得好看,就好象其他读者说的,虽然没有那些帅哥美女,没有帝王之争,但一点都不枯燥,很想一直看下去,而且写得比较真实,不小白,,,, 最感动的就是那温暖的爱情,,,是最近买的10多本里最爱的一本了

2011-10-25 14:49:33
来自落齐**的评论:

本书在穿越大潮中,独辟蹊径,写出了最最朴实的感情。有男女主之间不掺杂质,纯粹作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相互吸引的感情,有男主族人间的血浓于水感情,兄弟间既有竞争,又惺惺相惜的男人间的感情。总之,是一本还不错的书。

2011-12-04 12:01:5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能把原始社会时期的故事写的那样生动有内容,在泛滥成灾穿的越网络小说中标新立异已经是很好了,假如真的世界末日到来,又有人活下来的话,那这本书就是工具书拉。谁要是写个穿越到白垩纪或是山顶洞人、北京猿人时代,那那那个的话。。。。。

2014-07-29 21:27:16
来自2000hel**的评论:

清歌一片这本书让我走入一个新的穿越时代,真没想到啊,居然可以回到远古人类的时代,脑海中不由的飘出周口店类人猿。惭愧啊惭愧,不应该是类人猿,那就是金刚?哈哈 玩笑。作者这本书很出彩,让我不由得一口气读完。于是 又去买了《霓裳》。

2012-12-05 22:35:24
来自JJ西卡**的评论:

这是我目前为止看到的女主穿越地点最为久远的小说,史前一万年,那是还有剑齿虎,还有各种奇异的巨兽的时代,那时候的人们还不会炼铜铸剑,还不会种植驯养,甚至还不会用华美的诗词、优雅的曲乐赞叹、歌咏、抒怀。我们的心在哪里,伊甸园就在哪里。

2011-10-20 07:32:32
来自princes**的评论:

史前一万年,最原始也是最质朴的灵魂撞击,最热烈也是最真挚的感情交汇,文字无华,故事与人物刻画却不失精彩。有如此多的五星级评价,在此就不多加赘言了,只能说,在已经令人审美疲劳的穿越文大军中,这的确是一部能直击人心底的言情佳作!

2011-11-03 10:28:4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回到史前一万年的女导游和远古人的生活很美好,没现代化的建设,也没有电器,但是有一个全心全意喜欢自己的人就足够了,一辈子也是想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大部分女孩子的想法,就算是远古人也很美好

2015-09-12 13:50:28
来自夏天婕**的评论:

看了很多穿越文,总觉得现在经典难寻,其实也是大多穿越文题材都类似了,好不好看也仅能用文笔来区别。现在很多文中太多穿越女主都比较好命,穿越过去不是在皇宫做妃子就是在权臣家做待嫁小姐,最差也能混个和亲公主当,无一例外是可以酒足饭饱、衣食无忧。于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主们忒清闲了,主要工作放在怎么在这堆男人中觅真爱上了,纠结得来纠结得去,还搞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的。如果男人们要虐女主,只需来个“日夜囚禁,索取无度”就行了,看多了,也就麻木了,再穿也穿不出个新意来了。《远古伊甸》就是脱颖而出的、一部让人相当惊艳的好文,当初看过网络…

2011-10-12 21: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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