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女性生活角度,讲解女性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作为弱势群体,女性会面临更多的考验与风险,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避免自身权益无辜受损,是每个女性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本书分为恋爱篇、婚姻篇、家庭篇、职场篇、消费维权篇、投资理财篇、人身权益保护篇七个主题,作者基于自身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将女性最常遇到的法律纠纷进行分类整理和讲解,使读者能够轻松掌握法律知识,更好地保护自己。
本书精选的案例均为咨询作者法律问题的女性朋友亲历,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旨在为广大女性读者提供借鉴,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握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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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华春,男,中校军衔,研究生学历,现任某集团军政治保卫处副处长,兼职律师。先后在《解放军报》《领导科学》等军内外媒体发表《“孙子兵法”对抓好安全预防工作的启示》《军队领导干部要注重提高处置涉军敏感问题的能力》《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注重以实求效》等100多篇文章,部分在全国全军获奖。著有《基层灌饼涉法涉诉300例》《农民工维权必备法律手册》。
一、恋爱篇
1.婚前男方提出分手,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
2.双方同居5年并生子,分手时还需返还彩礼吗?
3.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吗?
4.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时,应按哪些步骤进行?
5.“事实婚姻”终止时,该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置办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7.恋爱期间送给对方的钱物,分手时需退还补偿吗?
8.女方与男友长期同居,分手时可否索要“青春损失费”?
9.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对外借款,分手时怎么处理?
10.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1.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12.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13.恋爱期间双方积攒大量Q币,分手时能否进行分割?
14. 热恋期间双方互发隐私照片,分手时一方以此威胁对方,怎么办?
15. 非婚同居期间一方丧失劳动能力,能否要求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
16. 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约定的“分手费”是否受法律保护?
17.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借款是否因结婚而抵消?
18.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生下小孩,应该由谁抚养?
19.同居期间,一方是否有权支配对方的钱物?
20.有彩礼条款的“婚约”是否受法律保护?
21.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二、婚姻篇
1.一方有过错,离婚时能与无过错方平分家产吗?
2. “闪婚闪离”情况下,男方婚前给女方购买衣物等花销的钱物需要退还吗?
3.哪些情形下可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4.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产怎么分割?
5. 一方的婚前房屋拆迁,婚后取得补偿款,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离婚期间发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7.离婚时怎样才能预防被“净身出户”?
8.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归谁所有?
9.一方私自出卖夫妻共同房产,另一方该如何维权?
10.夫妻一方私下给“小三”买房,另一方该怎么办?
11.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离婚时应收集哪些证据?
12.丈夫阳痿不举,女方的离婚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13.夫妻一方的父母有精神病史,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
14.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此后能否申请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15. 婚前签订“忠实协议”,出现协议中约定的情形后能否据此索赔?
16.夫妻双方长年在外地打工,离婚时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17.离婚时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8.离婚时有哪些情节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9.离婚赔偿数额需考虑哪些因素?
20.离婚后才发现丈夫曾在婚内出轨,可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21.妻子是否需要帮助丈夫偿还欠下的赌债?
22.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结婚手续?
23.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离婚手续?
24. 一方有婚外情,离婚时对方可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具体数额?
25.夫妻一方积攒的“零花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26. 婚前购买QQ号码送给对方,离婚时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7.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28.一方有家庭暴力,公安机关不立案处理,该怎么办?
29.利用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能否反悔?
30.协议离婚要办理哪些手续?
三、家庭篇
1.离婚时,孩子的归属如何判决? 067
2.夫妻离婚后,女方对男方的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067
3.孩子的抚养权与监护权有哪些区别? 068
4. 离婚时夫妻一方保障自行抚养孩子,后因情况发生变化,能否再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抚养费?
5. 一方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能否要求对方在支付抚养费的同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离婚后一方以收入低为由,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7. 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否以物价上涨为由要求对方追加抚养费?
8.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9.孩子上大学后,能否继续索要抚养费?
10. 夫妻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氏,另一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11.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否以此拒绝赡养义务?
12.养父母有亲生子女,养子女能否免除赡养义务?
13. 夫妻一方在对方重病期间离家出走致其死亡,是否构成遗弃罪?
14.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和遗产继承权?
15.一方在婚前签订赡养合同,婚后另一方是否必须履行?
16.婚后按遗嘱取得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17.夫妻一方在遗嘱中处理了另一方的财产,怎么办?
18.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该怎么分割?
19.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能否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0.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娘家父母的财产?
21.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22.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四、职场篇
1.国家对女职工的生育假是如何规定的?
2.再婚夫妻能否享受婚假?
3.用人单位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 国家关于用人单位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超过法定期限怎么办?
5.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索要双倍工资赔偿?
7.单位能否因为怀孕而辞退女职工?
8.女职工流产后能休产假吗?
9.女职工流产后身体虚弱,请假结束能否再续假调理身体?
10. 女职工怀孕后需要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公司能否降低工资待遇?
11.生理期间,国家法律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2.怀孕期间,国家法律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3.哺乳期间,国家法律对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4.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怎么办?
15.加班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6.上班期间上厕所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7.下班后顺路买菜时不慎受伤,能否请求工伤赔偿?
18.上岗前没体检,上岗后查出职业病,由谁“买单”?
19.职业病观察期间,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离职后确诊为职业病,原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工伤待遇?
21.员工在外兼职,单位能否解雇?
22.节假日加班,单位该如何发放加班补助费?
23. 被用人单位误填“不良行为”导致求职受阻,能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五、消费维权篇
1.购买打折商品能否退货?
2. 在展销会上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展销会结束后怎么办?
3.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应该找谁索赔?
4.购买了超市的过期食品,能否得到十倍货款的赔偿?
5.在某宝上购物,发现实物与广告不符,能否要求退货?
6.贵重物品在邮寄中丢失,怎么办?
7.在商场无偿寄存的财物丢失,由谁担责?
8. 在个体诊所看病发生问题,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如何处理?
9.发生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办?
10.奖品超过5000元的抽奖促销活动是什么行为?
11.用话费积分兑换的手机出现故障,该怎么办?
12.商品在保修期内退换后还有保修期吗?
13.旅游景点“缩水”,该怎么办?
14.因身体原因未能成行的旅游,能否要求退费?
15.“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16.海外代购,是违法行为吗?
17.去饭店就餐,停在饭店门口的车辆受损后应找谁索赔?
18.汽车泡水了,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19.乘坐长途汽车,须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吗?
20.租房合同未约定物业费,最终应该由谁承担?
21.开发商能否以交纳物业费等费用作为房屋的交付条件?
22. 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3. 购房时哪些共有建筑面积应该被分摊,哪些不应该被分摊?
24.房屋交付的格局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该怎么办?
25.购房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少,该怎么办?
六、投资理财篇
1.离婚时,夫妻之间原先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怎么分割?
2.离婚时,夫妻之间原先购买的理财分红保险应该怎么处理?
3.能否为亲人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4.购买人身意外险后自杀身亡,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5. 投保交强险当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以“保单未生效”为由拒赔?
6.夫妻为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7.私人之间的借贷利息可以随意约定吗?
8.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是不是就不算利息了?
9.超过3年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10. 夫妻一方参与公司经营,离婚时另一方如何取得公司股东地位?
11.在只有银行打款凭条的情况下,如何要回借款?
12.借条与欠条有哪些区别?
13.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14.能否与他人签订委托理财保本协议?
15. 银行工作人员忽悠老人购买储蓄保险,该怎么办?
16.离婚时,“夫妻店”的经营权应该如何分割?
17.夫妻离婚时,如何取得对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七、人身权益保护篇
1.一方在离婚后仍用短信骚扰对方,该怎么办?
2.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应该由谁赔偿?
3.孩子们在嬉戏打闹中受伤,该怎么办?
4.在饭店就餐时摔伤,该怎么办?
5.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6.照片被他人用于广告宣传,能否对此主张肖像权保护?
7.结婚录像丢失,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8.车辆发生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9.“驴友团”出行遇险,应该找谁索赔?
10.在公交车上受到猥亵,该怎么办?
11.乘车人被本车压伤,能否得到交强险赔付?
12.被人在网上侮辱怎么办?
13.免费乘车被别人打伤,公交公司是否担责?
14.因工作努力而获得荣誉称号,却被他人诋毁,怎么办?
15.被他人在微信朋友圈中辱骂,该怎么办?
16.小区噪声污染应该由谁来管?
17.夫妻一方要求为初生婴儿改名遭拒,医院是否构成侵权?
18.出租车突然停车开门致路人受伤,受害人应该找谁赔偿?
19.夫妻之间的生育权应该如何保障?
20.被别人养的宠物狗咬伤,对方不予赔偿,怎么办?
21.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后,还能否再要求肇事者赔偿?
22.正常行车时撞倒违章行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3. 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要求单位和肇事方同时赔偿?住院期间是否会被解雇?
24.被他人散布和宣扬隐私,应该怎么维权?
八、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后记
1.婚前男方提出分手,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
两年前,尚雯雯经人介绍与男方相识,而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感觉挺好,于是便见了双方家长,双方家长也表示满意。两家人商量后,决定先举办一个订婚仪式,而后再结婚。订婚典礼上,男方按女方家长的意见,给了女方家一万一千元彩礼钱,意即“万里挑一”。订婚不久,两人就开始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但过几天总能和好。尚雯雯没有往心里去,她觉得情侣之间吵吵小架很正常。谁知,前段时间,男方以感情不和为由,突然向她提出分手,并且让她退还订婚彩礼,这让尚雯雯很难接受。她是否应该退还这笔彩礼钱?
律师解答
这笔彩礼钱是应该退还的。彩礼是我国传统婚姻习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讲,各地基本上都存在这个问题,只是由于地域风俗及经济情况,在数量上存在多与少的差异。现实中经常出现男方给付彩礼之后,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结婚或者男女双方“闪婚闪离”的情况。从法律上看,给付彩礼的行为并非以无偿转移财产为目的,而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的解除条件是婚约的解除,如果解除条件成就,则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的彩礼应当恢复赠与前的状态。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到本案中,尚雯雯与对方订婚时,对方给付了彩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第(一)项的规定,故应返还。如果拒不返还,继续占有,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2.双方同居5年并生子,分手时还需返还彩礼吗?
5年前,重庆姑娘双妙影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大3岁的董振洪建立恋爱关系。其后,双方按当地风俗定亲,双妙影接受了董振洪家以现金方式给付的1.88万元彩礼。定亲不久,两人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下搬到一起,同吃同住,如同夫妻。虽然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但邻人都将其以夫妻对待。两人在同居期间还生下一个儿子。后因种种原因,两人产生矛盾,最终分手。在孩子的抚养及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双方都没有意见。但在是否需要返还定亲时董振洪给付双妙影家的1.88万元彩礼这个问题上,双方发生矛盾分歧。请问:双妙影需要返还彩礼吗?
律师解答
双妙影应该返还部分彩礼。“彩礼”是一种传统的习俗,在我国广大地区存在并流行。虽然其不被我国法律认可,但也不被禁止。送彩礼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特殊赠与行为,其目的在于缔结婚姻。当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彩礼原则上就应退还。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后,双方在婚约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习俗给付对方的大额金钱和贵重物品应予返还。《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也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因此,双妙影应该退还这笔彩礼。但考虑到本案中,男女双方同居时间较长,还共同育有一子,女方付出较多,如果全部退还,对女方不公平,因此,可通过第三方出面协调的方式来解决此事。退还多少,应综合考虑双方特别是女方在同居期间的表现、对男方家庭的贡献、偿还能力,以及在同居期间是否将彩礼用于双方的日常生活之中等因素。
3.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吗?
2年前,网友“娜可不怡”在参加厂里集中组织的培训时,与一名男同事认识并开始交往。在一次朋友的聚会结束后,他们趁着酒兴越过男女之间的防线。现在已经顺理成章地同居在一起了。后来,她才知道他结过婚,有老婆孩子。她很痛苦,想离开他,但心里又舍不得,只好这么拖着。最近,她看到身边一些朋友与同居者先后因感情或者财产纠纷而反目成仇,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他们共同营造的这个温馨小家,她心里也莫名生出隐隐的不安,担心有24小时也会上演恩断义绝的悲剧。她想知道,他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吗?
律师解答
他们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当今社会,非法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虽然同居者之间也或多或少地履行了一些夫妻之间的义务,享受了夫妻之间的权利,但毕竟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属于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形下,依法应直接认定为双方共同共有。而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不存在这一事实基础,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认定为共有及如何分割,只能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一般不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共同投入、共同经营、共同创造并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与其存在共有关系。否则,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