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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基本问题研究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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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基本问题研究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社会的法律治理时时出现新的动向与新的变化,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也呈现出交叉融合、异彩纷呈的局面。本书应时代所需,对国际公法的发展趋势、国际私法学的理论构建、国际经济法的属...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国际法>国际法学  
  • 作者:[李万强] 著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19705350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12
  • 印刷时间:2016-12-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社会的法律治理时时出现新的动向与新的变化,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也呈现出交叉融合、异彩纷呈的局面。本书应时代所需,对国际公法的发展趋势、国际私法学的理论构建、国际经济法的属性、国际投资法实体规则的演进、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等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研究。研究既关照实践动向,又注重学理分析;既包含规则制度变迁,又涉及学科体系完善。本书适合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

作者简介

李万强,现任西安交通大学"腾飞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讲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特邀审稿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厦门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三级岗位)、博士生导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3)、法学硕士(1996),厦门大学法学博士(1999)。

目录

专论

全球化趋势下国际法的新发展

一、国际法实体内容的扩大化:国内事务v.国际事务

二、国际法争端解决的司法化:管辖权与裁判的执行

三、国际法立法程序的民主化:政府与非政府组织

四、国际法基本价值的多元化:主权v.人权

“大国际私法观”辩正

一、问题的提出:理论与实践的困惑

二、体系支撑的缺位:学科学的分析

三、根源探究:虚幻的目标追求

四、范围的重新厘定:以实践功能为据

新国际私法观的理论之维——国际私法“屋顶说”

一、新国际私法观基本内涵及其现实依据

二、现有理论的不足与新构造论的提出

三、国际私法“屋顶说”之“檩”

四、国际私法“屋顶说”之“椽”

五、国际私法“屋顶说”与其他

国际经济法的正本清源

一、国际经济法:“法律部类”属性与“易变性”品格

二、国际经济法学的本体论:放弃“形式主义”法理构建

三、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方法论:应更重视动态、多视角研究

国际经济法的独立性及其研究视角

一、国际经济法的独立性及其解释

二、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视角

国家财产的执行豁免问题新探

一、关于执行豁免的理论

二、国家财产的界定

三、发达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四、我国在执行豁免问题上的立场

完善我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的类比研究

一、引

二、ICSID仲裁的监督机制

三、ICSID仲裁监督机制对我们的借鉴意义

四、结论

论国际投资法实体规范的生成

一、国际投资关系中南北矛盾的晚近发展

二、国际投资法实体规范的生成途径

三、形成中的国际投资法实体规范

四、简评

外国直接投资的法律待遇与我国外资法的转型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基本特征

二、“二战”后国际社会为规范国际直接投资所作的努力

三、外资待遇标准的基本内涵

四、外资待遇标准的晚近发展

五、我国外贸待遇标准制度的完善

美国国际投资法实践的变迁及其启示

一、美国对BITs机制的积极推行

二、NAFTA国际投资法制的“悄然改变”

三、近期美国国内对NA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公然声讨”

四、24范本中的东道国权益保护条款分析

五、美国立场变迁给我们的启示

ICSID管辖权行使的法律实践与中国的对策

一、对人管辖权

二、对事管辖权

三、当事方的同意

四、我国与“中心”管辖权机制的关系

ICSID裁决中的国家征收法律问题研究

一、国家征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二、补偿标准及补偿额的估算问题

三、结论

我国外资法规的若干问题

一、重新确立立法支点

二、与国际法制接轨

三、若干制度的微调

四、一点观念的转变

美国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337条款及其新发展

一、337条款的实体架构与功能剖析

二、337条款程序方面的新发展

三、我们的对策

我国扣船法律与实践的若干问题初探

一、扣船的法律性质——财产保全抑或海事请求权保全

二、申请扣船的主体资格——非海事请求权人是否具有扣船权

三、可扣船舶的范围——当事船、姊妹船、承租人的船舶、租用的船舶、

光租船舶

四、扣船担保的数额——船期损失与请求额

Some Transitions of International Law: A Response to Globalization

Ⅰ. The Enlargement of the Substantive Cont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ternal Affairs v. International Affairs

Ⅱ.The Judicializ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Jurisdiction and Enforcement

Ⅲ.The Democratization of the Legislative Procedure of International Law: State Actors and NonState Actors

Ⅳ. The Pluraliz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Values of International Law: Sovereignty v. Human Dignity

New Developments in the Conflict of Laws in Mainland China

I. Evolution of the Conflict of Laws prior to the Law 211

II. Positive Comments on the Law 211

III. Negative Comments on the Law 211

IV. The Prospect of the Law 211

A New Perspective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and the Use of the

Intellectual Framework of the New Haven School of Jurisprudence

Ⅰ.The Debate Concerning the Scop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Ⅱ.The Ontolog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as a Discipline

Ⅲ.The Variability and Instabilit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IV.The Use of the Methodology of the New Haven School

of Jurisprudence i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Chinese Foreign Investment Laws: A Re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licy oriented Jurisprudence

Ⅰ.Introduction

Ⅱ.The Current Status of China’s Legal Regime on Foreign Investment

Ⅲ.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Foreign Investment Laws in the Past 3 Years

IV.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of Chinese Foreign Investment Laws

Ⅴ.Some Adverse Factors

短评

浅谈美国“信息屏障”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中国贡献”与全球投资法治统一化

灾难多发有必要完善国际救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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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法学教育与该国的法律制度、教育制度之间存在极为紧密的内在关联。清朝末年开始的法律和教育的双重变革,导致近现代中国"法政"学堂的兴起。"法政"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现代性机制以替代传统的科举制,从而为身处大变革时代的中国社会培养兼具现代学识与法律专业技能的治国理政和经世济用人才。西安交通大学前身南洋公学于1901年开办的"政治特班",即属近现代中国最早开展的法政教育之一,它是南洋法脉的滥觞。特班设置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行政纲要等课程,"专教中西政治、文学、法律、道德诸学,以储经济特科人才之用"。特班学生李叔同后来成长为中国文化大师,他是《国际私法》和《法学门径书》最早的中译者。多年以后,从南洋公学走出去的著名学者王宠惠成为中国首任国际常设法院大法官,毕业于南洋公学的徐谟则是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任中国籍大法官。惜因时势造化,社会变迁,南洋公学从最初着力培养"讲求古今中外治天下之道"的政商法律外交人才转向工科教育强国、实学育人,法学教育就此转轨。

赓续南洋法脉,西安交通大学的法律学科终于1985年恢复--当年即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这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学硕士点之一。2008年,法学院正式成立,以建设"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的国际法学院为目标。2011年,法学学科成为西安交通大学"985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之一,其中国际经济法与比较法学科被确定为拟建世界学科。2012年,法学学科首批获得由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评审批准的两个部级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现已形成"法律治理学"(Law and Governance)交叉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学本科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并取得了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五百余人,是我国最重要的法学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2014年,法学院又牵头成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倡建"丝绸之路学术带"和"丝绸之路能源带",为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和"一带一路"建设不懈努力。

法学院建院后发展迅速,迄今已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密歇根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职工五十余人,包括"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西安交通大学"领军人才"2人、"腾飞人才"特聘教授3人、"青年骨干"3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13人、副教授13人。

法学院的教师们主编了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学术期刊《中国比较法学刊》(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牛津哈特出版社出版的英文专著系列"中国与国际经济法专著系列"、在美国布里尔出版社出版的"丝绸之路国际经济法专著系列"等书刊系列,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中外著名出版机构出版了著作、教材50多部,并在《美国比较法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欧洲国际法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现代法律评论》(Modern Law Review)、《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承担多项重要国际科研课题、两项国家重大项目攻关课题和数十项部级和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课题。

法学院拥有的教学设施,包括一个亚太的国际法专业图书馆和一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法律坊"(由模拟法庭实验室、模拟仲裁庭实验室和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组成)。学院拥有十分优越的电子图书资料,包括Westlaw、LexisNexis、TDM/OGEL、IAReporter、InvestmentClaims等法学专业数据库,正在努力建成一个国际的法学专业综合图书馆。法学院还与英国剑桥大学、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德国马普国际私法研究所、欧洲大学研究院、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等国际院校和科研机构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已选派学生前往这些校院所学习深造。

新一代交大法律人筚路蓝缕,殚精竭虑,在迈向"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国际法学院的征途中孜孜以求。为开拓法治研究新气象,累积学术研究成果,在纪念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学科复办30周年之际,我们得到法律出版社的热忱支持,得以创办"正卓"法学系列丛书。"正卓"源自法学院院训"正气、正道、正义、",意即做人讲正气,行事走正道,执业求正义,为学尚。归根结底,冀望本院学生学者能以正气立身,正道任事,追求正义,进而达致各自职业与人生诸面向之""。系列丛书既包括本院学人富于原创性的专著及其高水平论文集,也容纳本院学者研究推介外文法学经典的高质量中文译作,计若数十本数百万言,在在皆为一己之精思妙构,俾便为沟通中西学术,推动内外法治贡献绵薄之力。

藉此"正卓"法学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我们和学界同人一起瞻望中国法学和法治中国的辉煌未来!

西安交通大学"正卓"法学系列丛书编辑委员会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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