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语词从典型情况到边际情况的延伸是清楚的,这并不是因为这两类情况没有差别,而是因为这种延伸的情况经常出现,以致人们对这语词怎样适用有了一个一致的意见。本书面向法学研究的需要,介绍法学语言转向在当代的研究。法律语言的研究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本书的出版希望能为从事汉语言功能变体研究的学者提供借鉴。
邱昭继,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博士生。
主编的话
《法律语言学译丛》中文版序言
《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中译本序言
《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导读(代译序)
序言
导论
语言和法律
语境中的解释
语言和语境
概览
1.哈特和语言的"开放结构"
哈特对"开放结构"的讨论
魏斯曼有关"开放结构"的讨论
魏斯曼和维特根斯坦
哈特论"开放结构"——重提
"开放结构"和司法裁量权
哈特论"开放结构"——结论
"漏洞"、"超法律渊源"和裁量
批评的概览
2.维特根斯坦遵守规则论在法律理论中的运用(和误用)
导论
遵守规则论——概要
分歧和"生活形式"
对维特根斯坦的过度解读I:兰吉尔(Langille)
对维特根斯坦的过度解读Ⅱ:帕特森(Patlerson)
疑难案件和"有争议的概念"
概念和观念
结论
3.简易案件
简易案件的观念
语言和话语
语言和方言
结论
4. 德沃金的正解论题
5. 摩尔的形而上学实在论
总结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