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处置、变现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一环。如何在保障司法拍卖的公平、公开、公正和廉洁性的同时,又能确保拍卖程序的高效运转,能更及时、更有效的兑现债权人权益?一直是执行工作的主要难题之一。网络司法拍卖的出现,为这个难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为了便于法律实践者的理解和掌握《较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我们邀请较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法官编写《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较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系列培训)》,作者江必新和刘贵祥有的是该司法解释的执笔起草者,也有的在司法解释制定出台过程中全程参与讨论。同时,这些作者都活跃在办案一线,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一方面能够的表达《网拍规定》各项条文制定出台的原意和初衷,另一方面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如何更好的适用《网拍规定》以应对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有切实的体会,能够给相关法律实践者以更好的指引和启迪。
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较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等。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著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大问题研究》、《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思辨》、《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再审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较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担保卷)、(公司卷)、(合同卷一)、(合同卷二)、(婚姻家庭卷)、(劳动争议卷)、(房地产卷)、(侵权赔偿卷一)、(侵权赔偿卷二)、(民事诉讼卷)等著作五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求是》、《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两百余篇。 刘贵祥 汉族,河南延津人,中共党员,1963年3月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在国家统计局工作,1996年起在较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工作,历任审判员、副庭长,2005年6月起任政治部副主任(正局长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执行局局长,2008年12月起任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起任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2014年12月任及时巡回法庭党组书记、庭长。
及时部分 条文全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较高人民法院公告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部分 新闻问答
新闻通稿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新闻稿
答记者问
较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详解《网拍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优先:杜绝暗箱操作
较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详解网拍司法解释"阳光拍卖"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第三部分 条文理解
引言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条[网络司法拍卖定义]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网络拍卖优先原则]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
第四部分 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