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内容包括现行各税种征收的基本规定、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以及各税种征收管理的要求与纳税申报实务。每个项目后配备“项目技能训练”并向教师提供参考答案。通过本教材的学习与技能训练,可以让学生熟练地进行企业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与开具等工作,并能熟练地掌握各税种征收的基本规定,正确地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以及规范地进行各税种的纳税申报。
梁文涛,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纳税筹划师。潍坊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佳拔尖人才,潍坊市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十佳拔尖人才,“潍坊市社会科学专家基层行”首批专家,潍坊市会计领军人才,省级精品课程《税务核算与实务》负责人。
项目一 税收基础
任务一 税收认知
任务二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认知
任务三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认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二 增值税
任务一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
任务三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四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任务五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任务七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八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九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十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计算
任务十一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三 消费税
任务一 消费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消费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任务四 消费税纳税义务环节的归类
任务五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六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四 关税
任务一 关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关税征税对象和纳税人的确定及税则、税目的划分
任务三 关税税率的判定
任务四 关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五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六 关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五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任务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确定
任务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任务五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六 土地增值税
任务一 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七 资源税
任务一 资源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资源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确定
任务三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八 房产税
任务一 房产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九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任务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十 车船税
任务一 车船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车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车船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十一 印花税
任务一 印花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十二 契税
任务一 契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任务三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四 契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十三 企业所得税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
任务三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确定
任务四 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判定
任务五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六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任务七 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任务八 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计算
任务九 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任务十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项目技能训练]
项目十四 个人所得税
任务一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
任务二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
任务三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确定
任务四 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判定
任务五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扣缴
[项目技能训练]
参考文献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承继政策
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可以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继续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发生业务的处理
(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