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一向讨厌雷拓。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大概是因为他太——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这样一对欢喜冤家,男生斯文,女生个性,似乎是命中注定一般青梅竹马,但是直到多年以后才悄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因为爱,并且今生只为你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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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24小时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很不幸,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地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后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走向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舍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分、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地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地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地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地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哪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云却因此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地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丘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他取了个恶心吧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丘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舔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地连带讨厌它,可是丘比特老爱不知死活地接近她,对她又舔又献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好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舔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地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丘比特兴奋地摆动尾巴,对她感激地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地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有学会察言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地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国,为何独挑这24小时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有一个反叛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来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一一可是……唉……
很无奈地,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人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份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毕恭毕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个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不凡的才能,加上浸淫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脱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崭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为他是企业家的独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干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帖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有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折痕挺挺地也不曾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疵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长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教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还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
雷拓身上一种极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干净而且不浓烈刺鼻,挺舒服的味道——不过,她一向讨厌身上有香味的人,特别是男人。
"走开!滚远一点,娘娘腔!"她将碗搁在地上,用力推他。
"娘娘腔?青云,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雷拓脸上一副大大受创、备受凌辱的表情,这使他好看的脸上平添一抹抑郁之色。
"男人抹香水,你要脸不要?臭死人了!和工厂排出的废水一样臭!只有想掩饰狐臭的男人才会抹香水。滚一边去!"她不客气地说着。由于她有一张毒舌,使得她至今二十七岁高龄依然乏人问津。
雷拓实在不明白自己哪里又惹到她了!
打从青云懂事开始,就刻意躲着他,不小心见了面更是少不得一顿冷嘲热讽,要不就干脆甩头而去。
记得国小六年级时,他送给她一个嵌着音乐钟的铅笔盒当生日礼物,却被她当面丢在地上踩了个粉碎!这还不够表达她怒气的万分之一,她在他手臂上咬出了两排齿印才算泄恨。他一直记得青云为了想买那种铅笔盒求了江叔好几个月,却没成功,他这才刻意买来讨好她,却没想到会换来那种下场。青云不问理由就决定讨厌他到底,可是他却不由自主地喜欢她呀……
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她不算天仙绝色,却是耐看又韵味十足的。秀气清朗的五官常泛着一抹傲气与倔强,大而化之的个性使得她从不曾展现出一丝一毫的女性娇态。身材中等,大概不足一米六○吧?以他一米八二的高度来目测,她的头顶只及他下巴。但人小却死不认输!令雷拓记忆最深刻的是国小三年级时,他在上学的路上遭高年级的学生拦截勒索,结果青云不怕死地和他们打成了一团,又踢又抓又咬,竟然打得那三个高年级学生落荒而逃!打胜了,但她也好看不到哪里去,全身都挂了彩,满身泥污狼狈不堪,最吓人的是她额角开了一道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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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前看这个书的感觉了,以前觉得很好看的,唉
这一本与其他书比较有些逊色。
喜欢这个作者所有的书,喜欢就是没有道理。
一如既往的好
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
喜欢席绢的书
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很好
非常满意,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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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好评!
直到多B年以后才悄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因为爱,并且今生只为你与众不同。出版信息书名今
跟我高中时候看书的感觉完全不同,写得好烂,原来是怎么坚持看完的,
还可以,以前看过,忘记了,想凑齐一个系列才买的
多年前看过,现在买来收藏。封面也好看。O(∩_∩)O~
以前有看过,过了好多年还想看,在这里找到很开心
席娟的书从中学就一直在看了,重复看了很多回,感觉很好看,很喜欢!
不错\'都是喜剧温暖结尾的\'用来消遣
此书没有作者其他作品好,总感觉不是作者的作品。看看就算。
最喜欢席绢的言情了,永远那么纯情、风趣。满足人们所有的美好愿望
云和雷拓很可爱,中间还穿插了雷煌和史君华的感情线,整体很不错,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