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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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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

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设、城市规划、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承包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活动,是最能体现工程建设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建设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 所属分类:图书 >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通论/工具书  
  • 作者:[张毅]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112098750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8-04
  • 印刷时间:2008-04-01
  • 版次:1
  • 开本:12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设、城市规划、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承包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活动,是最能体现工程建设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建设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工程建设活动的市场秩序、安全质量、建筑节能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公众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从业资格管理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建设工程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对维护整个社会建设工程市场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承包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物业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以及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岩土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师、造价师等执业资格行政审批事项。由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申请程序、申报材料等比较专业,内容较多,不易查找,甚至影响到建设工程企业的经营活动。

2007年建设部根据"十一五"建设市场发展需求,先后修订和完善10余部建设工程资质资格管理部令,及时颁发了50余件相关部令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3至5年可操作的各类资质和资格换证具体细则。为此,相关行业组织、建设工程企业、培训院校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十分希望部门能够系统地整理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近期的政策、标准、程序、材料要求等内容,以便于管理部门、各级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为满足社会各界实际需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一书,并详尽介绍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政策法规、等级标准、申报程序、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的填表说明和样表等一一尽全,解除广大建设工程企业和个人的后顾之忧。本书共设八个大篇,以2007年近期颁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为依据,含盖建设部整个资质资格行政许可事项,并结合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排序,以建设单位、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建筑业企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咨询业单位、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建设工程执业资格管理为主线,指导相关各级管理部门、工程项目业主、建设工程企业市场准入的资质资格管理,同时对工程建设类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变更换证及相关院校业务培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由于本书突出一个全和新概念,体现书中内容性、性、性,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可谓一本在手,办事从容。希望本书出版能够规范各级政府行政审批行为,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方便办事当事人。本书得以问世,得到了建设部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领导的关心和提携,谨在此诚表深深的敬意和谢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为本书的出版给予大力的支持和热情的帮助。在此,谨向各级领导、同仁以及参考文献的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加之作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偏差之处在所难免,敬请专家、同仁和读者不吝赐教,使之能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

目录

及时篇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资质资格管理

及时章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资格管理

及时节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

第二节 建设单位应配备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1-1-1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1-1-2 铁路建设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1-1-3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第二章 代建制单位资质管理

及时节 代建制单位

第二节 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1-2-1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1-2-2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

1-2-3 甘肃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1-2-4 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2-5 奧运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篇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章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及时节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

第二节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2-1-1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章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第二节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2-2-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2-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2-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三章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标准

及时节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第二节 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第三节 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

第四节 各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

第四章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

及时节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核准

2-4-1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

2-4-2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第五章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及时节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二节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三节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四节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五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六节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七节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八节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第六章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及时节 勘察资质标准编制说明

第二节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第三篇 建筑业企业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章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第二节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3-1-1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1-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第二章 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第三章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四章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五章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六章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管理

及时节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管理

第二节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第三节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第四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第五节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6-1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3-6-2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

第七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及时节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第二节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3-7-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八章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管理

第二节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3-8-1 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

3-8-2 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

3-8-3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

3-8-4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

第九章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第四篇 建设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管理

及时章 工程咨询业单位资格管理

及时节 工程咨询业单位资格管理

第二节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4-1-1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4-1-2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表

第二章 工程监理资质管理

及时节 工程监理资质管理

第二节 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4-2-1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4-2-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4-2-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第三章 招标资格管理

及时节 招标资格管理

第二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核准

4-3-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4-3-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

第四章 造价咨询资质管理

及时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第二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4-4-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4-4-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4-4-3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五章 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及时节 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二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第三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4-5-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4-5-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4-5-3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五篇 房地产项目建设、开发及物业资质管理

及时章 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5-1-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1-2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第二章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节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5-2-1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三章 房产测绘单位资质管理

及时节 房产测绘单位管理

第二节 甲级房产测绘单位资质初审

5-3-1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四章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及时节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5-4-1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六篇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章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

及时节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

第二节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6-1-1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6-1-2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第二章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

第二节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批

6-2-1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6-2-2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6-2-3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三章 外商投资建设业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外商投资建设业企业管理

第二节 外商投资建设业企业资质审批

6-3-1 外商投资建设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3-2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6-3-3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及时节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

第二节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6-4-1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七篇 建设工程注册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章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

第二节 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

7-1-1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1-2 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

7-1-3 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

第二章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注册建筑师管理

第二节 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

7-2-1 注册建筑师条例

7-2-2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7-2-3 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暂行)

7-2-4 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

7-2-5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第三章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

第二节 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7-3-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7-3-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

7-3-3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5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6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7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8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9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0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1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2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3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4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5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3-16 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暂行)

第四章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

第二节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7-4-1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4-2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7-4-3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7-4-4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7-4-5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7-4-6 建造师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7-4-7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7-4-8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7-4-9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五章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

第二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7-5-1 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7-5-2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7-5-3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第六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

第二节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7-6-1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7-6-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6-3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7-6-4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七章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

及时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

第二节 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执业

7-7-1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7-7-2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7-7-3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类别划分的规定

第八篇 附录

及时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章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第三章 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

第四章 建设工程企业改制、重组、分立资质核定

第五章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

第六章 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

第七章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加副本和遗失补办有关事项

第八章 大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进步评价

第九章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第十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附录1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工程建设)

附录2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

附录3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住宅与房地产、住房公积金)

附录4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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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章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资格管理

及时节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资格管理

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2.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3.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1. 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 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 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 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 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 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 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 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

1.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3.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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