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法律变革注定与主权问题难以切割。中国司法主权自1843年列强在华享有"领事裁判权"而丧失起,到1949年收复止,历时百年有余。百年中,为了收回司法主权,数代法律先驱不断对内推进法律变革,对外法理抗争,法律近代化取得卓著成效,并与社会形成一定良性互动。然而,近代中国大力移植的西方法律之树,最终未能在大陆生根结果。何以由"六法全书"为代表的完整光鲜的近代法律体系未能把中国导向法治化国家,反与法治化目标渐行渐远;何以曾经享誉世界法坛的一批法律精英,怀揣法治理想,尽力实践作为,却无力支起一片法治的天空;何以新政权建立、司法主权彻底收复后,国家公权无比强大,公民个体权利却无法彰显;何以当下中国法律并未与西方保持一致,司法状况也未必令西方人满意,却实实在在地拥有司法主权……关注近代中国主权、法权与社会的关系,无疑有助于明上述诸多问题。
张仁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编。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法律社会史、法律文化、司法传统与司法现代化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
及时章 司法主权意识的觉悟
传统中国的公堂审判
上海公共租界中央捕房大门
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
1919年巴黎和会现场
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张耀曾01
1943年11月,王宠惠参加开罗会议,与夫妇
及罗斯福、邱吉尔等合影
第二章收复司法主权的法理抗争
1918王世杰、周鲠生、杨端六等巴黎留学时的合
影。
1921年10月30日,王宠惠与施肇基、顾维钧、伍朝
枢等参加华盛顿太平洋九国会议
1943年中关、中英分别在华盛顿、重庆签订"新约",
美、英同意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
南京国民政府庆祝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活动
第三章 司法内省与改革尝试
近代最早的监狱之一:江宁习艺所
南京国民政府首都监狱正门
南京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暨"首席检察官"
办公旧址(苏州市道前街)
……
第八章 司法文化的冲突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