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10章,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详尽的阐述,重点探讨了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的理论及方法,还对移民监督评估的组织形式进行了探讨。
本书突出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其中的图表格式可作为移民监督评估实践中的范本直接应用。本书可作为移民工作者学习、培训的教材和参考书。
本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工程移民理论和移民法律、法规、条例、文件等为依据,结合我国工程移民的实践,从定性和定量方面对工程移民监督评估的方法、内容、程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并侧重于工程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全书共分10章,具体内容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概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规划、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监督评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质量监督评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社会经济监督评估等。该书旨在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的实际工作提参考素材,亦可作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干部、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培训教材。
前言
第1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概述
1.1 移民概念
1.2 中国水库移民概况
1.3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建设程序
1.4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规与政策
思考题
第2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概述
2.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由来
2.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概念与依据
2.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必要性与意义
2.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功能与特征
2.5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原则与程序
2.6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任务与方法
2.7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目标控制
2.8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区别
2.9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阶段划分
思考题
第3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主体与监督组织
3.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主体概述
3.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体系
3.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主体的委托与授权
3.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单位资质
3.5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单位组织设计
3.6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组织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3.7 监督人员行为准则、资格与基本职责
思考题
第4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规划
4.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规划概述
4.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规划的编制
4.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规划编制依据
4.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规划内容
思考题
第5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监督评估
5.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监督评估概述
5.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计划
5.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计划实施的监测与调整
5.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监督评估措施与监督制度
5.5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阶段监督
思考题
第6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评估
6.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概念及构成
6.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包干
6.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监督
6.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阶段资金监督
6.5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单项工程投资监督
思考题
第7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质量监督评估
7.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质量概述
7.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质量控制
7.3 监督评估单位对承包单位资质的核查
7.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质量监督
7.5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质量的评价与移民验收
思考题
第8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合同监督与管理
8.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合同概述
8.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合同监督与管理
思考题
第9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9.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信息概述
9.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信息管理
9.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信息处理
9.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思考题
第10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社会经济监督评估
10.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社会经济监督评估概述
10.2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依据与原则
10.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机构及其职责
10.4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范围与重点
10.5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的具体内容
10.6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的指标体系
10.7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对象的选取
10.8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周期与阶段
10.9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的前期准备工作
10.1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中的外业调查
10.1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评报告的编写
思考题
参考文献
第2章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概述:
2.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监督的由来:
在《移民条例》确定监督和监督评估的法律地位之前,移民工作中独立的第三方一般是移民监理(或称移民综合监理)和移民监测评估。移民监理借鉴的是工程监理的模式和理论,而移民监测评估最早是在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贷款项目中引入,后来在国内独资项目中也逐步开展。
1998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水利水电水库移民监理规定》,要求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实行水库移民监理制度,并开展水电工程水库移民监理工作;同时明确水库移民监理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相结合的制度。水库移民监理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水库移民监督工作完整的执行主体。
2002年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实行政府负责、投资包干、业主参与、综合监理的管理模式。
从《移民条例》看,更侧重于国家对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全过程的监督,表明国家对移民的监管力度、监管决心更强了。《移民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以及项目法人和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委托具有移民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这样,就将原有的社会监理调整为社会监督,从而使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融合,对水库移民项目实行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对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了。
水库移民项目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既有联系,又相区别,且缺一不可。两者在性质、工作手段、控制依据方面均有差别。
首先,从性质上说,政府监督是代表政府的,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角度出发,对水库移民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其工作体现政府对项目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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