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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及其实施机制研究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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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及其实施机制研究

本书以海牙儿童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体系为研究对象,重点对海牙儿童监护公约、海牙儿童抚养公约和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进行评述,首次将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审议机制、履约指南机制、区域司法交流机制、培训和援助机...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国际法>国际私法  
  • 作者:[汪金兰] 著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安徽大学法学文库
  • 国际刊号:9787511856432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4-01
  • 印刷时间:2014-01-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本书以海牙儿童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体系为研究对象,重点对海牙儿童监护公约、海牙儿童抚养公约和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进行评述,首次将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审议机制、履约指南机制、区域司法交流机制、培训和援助机制等公约实施机制加以推介,反映儿童权利的国际私法保护的前沿问题。书中也涉及对主要国家有关儿童监护、抚养、收养等立法的比较研究。针对我国儿童权利国际保护的实践,作者对完善我国涉外收养法制和规制国际性诱拐儿童的立法进行探讨。研究成果可以为我国高等院校的教师、学生、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提供参考。

编辑推荐

汪金兰等编著的《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及其实施机制研究(以海牙公约为例)》主要是对海牙儿童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体制进行研究,涉及儿童监护、收养和抚养三大领域。主要内容涉及以下:1.研究和分析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体系及其特点。2.系统研究儿童权利保护的海牙公约的体系及其内容。3.重点研究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实施机制。4.专门研究了中国与海牙儿童保护国际公约的关系。

作者简介

汪金兰

1966年12月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1987年6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自1990年7月以来,一直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教研工作,讲授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程序法、国际产品责任法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尤其对国际家庭法和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程序法有浓厚兴趣。

目录

及时章 导论——儿童权利及其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

一、儿童的法律界定

(一)年龄标准

(二)婚姻状况标准

二、儿童权利及其类型

(一)儿童权利的定义

(二)儿童权利的类型

三、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法律框架

(一)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公法公约

(二)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

四、本书的研究范围

第二章 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体系

一、从事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统一工作的主要国际组织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l

(二)美洲国家组织(Org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OAS)

(三)欧盟(European Union,EU)

二、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体系的结构

(一)关于儿童监护的国际私法公约

(二)关于儿童抚养的国际私法公约

(三)关于儿童收养的国际私法公约

三、儿童权利保护国际私法公约的特点

(一)以儿童民事权利的跨国保护为宗旨

(二)坚持儿童较大利益原则

(三)以中央机关的合作为主要工作机制

(四)重视公约的履约机制建设

第三章 儿童监护的海牙公约体系

一、儿童监护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一)儿童监护的立法模式

(二)儿童监护的基本原则

(三)儿童监护与探视权的关系

二、儿童监护的早期海牙公约

三、1980年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

(一)公约产生的背景与目标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三)公约的中央机关(Central Authority)

(四)儿童返还的规定

(五)探视权的规定

(六)对公约的评价

四、1996年海牙父母责任公约

(一)公约产生的背景

(二)公约的目标和适用范围

(三)父母责任与保护措施的界定

(四)管辖权规则

(五)法律适用

(六)儿童保护措施的承认与执行

(七)国际合作

(八)评价

五、1980年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与1996年海牙父母责任公约的关系

第四章 儿童抚养的海牙公约体系

一、儿童抚养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一)普通法系国家的儿童抚养法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儿童抚养法

(三)现代儿童抚养法的发展趋势分析

二、早期的海牙儿童抚养公约

(一)1956年海牙《儿童抚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

(二)1958年海牙《儿童抚养义务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

三、1973年海牙扶养公约

(一)关于儿童抚养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二)关于儿童抚养义务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2007年海牙扶养公约

(一)2007年海牙扶养公约产生的背景

(二)2007年《跨国追索儿童抚养费及其他形式的家庭扶养费公约》

(三)2007年海牙《儿童抚养及其他家庭形式扶养的法律适用议定书》

第五章 跨国收养儿童的海牙公约

一、跨国收养与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

二、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一)公约的宗旨与目标

(二)公约所指的收养

(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三、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确立的原则

(一)遵循保护儿童较大利益和儿童基本权利的原则

(二)强化国家监督原则

(三)合作原则

(四)收养决定的自动认可原则

四、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在国内实施情况

(一)制定专门的国内法来实施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

(二)在国内直接适用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

五、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对几种特殊跨国收养的适用

(一)同性恋者跨国收养儿童

(二)孤儿和难民儿童的跨国收养

第六章 海牙儿童保护的国际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

一、海牙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概述

(一)海牙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的主要形态

(二)海牙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的特点

二、海牙儿童保护的国际司法与行政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国际儿童返还与探视方面的司法与行政合作

(二)跨国收养儿童方面的司法与行政合作

(三)跨国追索儿童抚养费方面的司法与行政合作

第七章 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实施机制

一、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定期审议机制

(一)对儿童监护权与探视权保护公约的定期审议

(二)对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定期审议

二、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履约指南机制——良好实践

(一)1980年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履约指南

(二)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履约指南

三、海牙儿童保护公约实施的区域司法交流机制

(一)1980年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电子数据库

(二)儿童国际保护的区域司法研讨会

(三)国际海牙法官网络

四、实施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培训与援助机制

(一)海牙司法研究与技术援助国际中心

(二)ICATAP项目的实施

(三)其他项目

第八章 中国与海牙儿童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

一、中国四法域加人海牙儿童保护公约情况简介

(一)在中国大陆生效的海牙儿童保护公约

(二)在中国香港特区生效的海牙儿童保护公约

(三)在中国澳门特区生效的海牙儿童保护公约

(四)中国台湾地区能否适用海牙儿童保护公约

二、海牙儿童保护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一)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在中国内地的适用

(二)海牙儿童保护公约在中国香港特区的适用

(三)海牙儿童保护公约在中国澳门特区的适用

三、中国加入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展望

(一)中国应尽快加入1980年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

(二)中国加入其他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可能性

附录一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

附录二 关于父母责任和保护儿童措施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承认、执行及合作公约

附录三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附录四 国内与跨国收养及寄养家庭照管实施准则

附录五 国际追索儿童抚养费和其他形式的家庭扶养费公约

附录六 关于扶养义务法律适用的议定书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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