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中医诊所和中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时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了配合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理解法律规定,保障法律的贯彻落实,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编写了这本解读。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对中医药法进行了、系统、、quan威的解读。
专业——由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释义
充实——运用一手立法材料,、、深入解析法律内容
详尽——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和立法背景,附录相关立法资料
黄薇,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之一。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修改建议。行政法室是其下属的一个部门,负责中医药法的起草工作。
及时章总则
及时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中医药定义]
第三条[地位和方针]
第四条[政府责任]
第五条[部门职责]
第六条[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第七条[发展中医药教育]
第八条[中医药科研创新]
第九条[对外交流合作]
第十条[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第十二条[中医药科室设置]
第十三条[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第十四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第十五条[中医医师资格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人员配备和服务提供]
第十七条[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要求]
第十八条[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
第十九条[中医医疗广告管理]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
第三章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监管]
第二十二条[中药材种植养殖]
第二十三条[道地中药材]
第二十四条[中药材质量监测和流通等]
第二十五条[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二十六条[自种自采中药材]
第二十七条[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工艺]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
第二十九条[中药新药研制生产]
第三十条[古代经典名方]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
第三十二条[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
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三十三条[中医药教育遵循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中医药学校教育]
第三十五条[中医药师承教育]
第三十六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
第三十七条[中医药继续教育]
第五章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三十九条[整理、研究、利用中医药古典
文献等]
第四十条[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
和管理体制]
第四十一条[加强重大项目科学研究]
第六章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四十二条[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
第四十三条[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第四十四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第四十五条[政府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
识普及]
第四十六条[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
及的要求]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第四十八条[中医医疗服务收费]
第四十九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十条[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第五十一条[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等活动的要求]
第五十二条[少数民族医药]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中医诊所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中医医师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未依法备案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法医疗广告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条[法律适用]
第六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办法]
第六十二条[盲人医疗按摩]
第六十三条[施行日期]
附录
一、法律原文、立法背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016年12月25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医药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医药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医药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医药法草
案的意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医药法
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医药法
草案三次审议稿的意见
中医药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
中医药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5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09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6年2月6日)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199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