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海燕、谢建良、龚四海、陈立超合著的《地契366年(清代以来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变迁研究)》一书主要通过对清朝时期(包括清政府系统、天平天国系统和西方租界系统)、时期(包括民国政府系统和苏维埃政府系统)、新中国时期共366年来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作纵向梳理,进而对每个时期的房地登记制度、房地交易制度、房地管理机构、房地立法制度和房地管理效应进行横向研究。这既是对清代以来366年房地产登记制度做的一个而系统的清理,也是对各个时期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的重点探讨,比如鱼鳞图与黄册的关系、地契的类型及其管理、旗房制度、道契制度、契尾制度、契税制度、租界的房地产立法等;民国时期的强制登记制度、效力制度、实质审查制度、契据专员制度、房地产契税制度与房地产立法的完善等;苏区的田凭、耕田证、红军公田支粮证、土地房窑登记制度、解放区的房地交易与立法等。
高海燕,海南大学社科中心研究员,科研处副处长,硕士导师,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客座研究员,海南党史学会理事,监察学会理事。多年从事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哲学的研究和教学。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现代史、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海南历史文化、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变迁等。目前已有相应的二十多篇,其中有两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两篇被《新华文摘》摘编,四篇获江苏省社科三等奖,地契研究获海南省高校社科二等奖。另外,还主持过和参与过若干社科项目省级项目。 谢建良,曾任罗湖区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主任,熟谙房地产政策与法规的变迁与实施情况。 龚四海,曾任《中外房地产导报》社社长、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理事、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主任、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曾在《中国房地产》、《中外房地产导报》发表多篇论文,对房地产相关问题多有研究。 陈立超,现在海南省党史研究室工作,海南大学中共党史专业硕士毕业。研究方向为海南地方历史、地方党史。
导论
章 清代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变迁
节 清代房地产登记的制度变迁
第二节 清代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变迁
第三节 清代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变迁
第四节 清代房地产登记的立法变迁
第五节 清代房地产登记的社会效应
第二章 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变迁
节 国民政府房地产登记的制度变迁
第二节 国民政府房地产登记机构变迁
第三节 国民政府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变迁
第四节 国民政府的房地产立法变迁
第五节 苏区、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房地产登记制度
第六节 民国房地产登记的社会效应
第三章 新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变迁
节 新中国房地产登记的制度变迁
第二节 新中国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变迁
第三节 新中国房地产管理的机构变迁
第四节 新中国的房地产立法变迁
第五节 新中国房地产登记的社会效应
结语
参考论文与资料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