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从法学的角度描述、分析和总结了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历程,如实反映了我国经济从计划向市场的艰难转型。作者综合运用法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分析方法,将改革中的许多复杂问题阐述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书中语言平实流畅,时有一泻千里之感,在当今国内出版的法学著作中殊为少见。
朱锦清,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毕业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执教数年,为系里开创了“农业法”课程;曾在美国明尼苏达、密西根、耶鲁、纽约四所大学的法学院学习,取得多个学位;学习期间的4个暑假以暑期律师身份在丹佛、纽约和华盛顿特区的多家跨国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公司与诉讼实践,学习结束后又在联邦地区法院担任法官文书,接着在华尔街律师事务所Sullivan&Cromwell的公司部当律师;1996年2月被纽约州法院正式接纳为该州律师,而后任美国全国律师协会官员;1997年回国后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至今,著有《证券法学》一书。
引言
及时章 计划经济下的国营企业
及时节 历史背景和起源
第二节 国营企业的行政隶属与主管部门
第三节 有关部门
一、计划部门
二、劳动人事部门
三、财政部门
四、物资部门和贸易部门
第四节 计划经济下国营企业的运作
一、物资
二、资金
三、人员
四、生产
五、销售
六、投资
第五节 障碍与评价
第二章 扩权改革(两权分离)中的国营企业
及时节 解放思想与企业基金
一、政治变局、意识形态、解放思想
二、企业基金
三、对企业基金的改进
第二节 1979年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利润留成
一、地方上的扩权试点
二、五个扩权文件
三、利润留成
四、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利润留成办法的改进与比较
五、某些特殊情况的区别对待
六、改革的难点所在
第三节 1981年的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
一、主要内容介绍
二、生产正常、利润稳定情况下企业的留利办法
三、特殊情况下企业的留利办法
四、其他方面的扩权并小结
第四节 1983-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
一、及时步利改税
二、第二步利改税
三、其他方面的扩权
第五节 1986年之后的承包与租赁
一、承包制
二、租赁制
第六节 1992年的转换经营机制——扩权改革的努力
……
第三章 公司制改革中的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