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世纪传媒 卫生法普及与应用丛书:医师执业法律常识(第2版)》针对医师执业的法律需求,从医师执业准入,医师执业机构,医师执业的权利与义务,医患关系与患者的权利义务,医疗告知与注意义务,病历书写与医学证明文件出具,药品、临床用血与医疗器械使用,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控制,医疗质量控制,执业医师法律责任和医患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等11个方面,解答了医师关心、实用的280个问题,系统地介绍了执业医师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
《名医世纪传媒 卫生法普及与应用丛书:医师执业法律常识(第2版)》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科学性、实用性强,对于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适于广大执业医师查询阅读,亦可作为医师普法、学法的知识读本,也是医疗机构管理、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医疗纠纷处理的参考用书。
一、医师执业准入
(一)基本概念
1.我国法律对执业医师是如何进行定义的?
2.成为一名执业医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3.什么是医疗行为,其特征有哪些?
4.何谓医师的执业行为?
(二)医师资格考试
1.何谓医师资格考试,其特点有哪些?
2.医师资格考试包括哪些类别?
3.医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4.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有哪些7
5.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6.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取得有何特殊规定?
(三)医师执业注册
1.何谓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其特点有哪些?
2.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有何区别?
3.申请医师执业注册须具备哪些条件?
4.医师执业注册的内容有哪些?
5.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6.医师出现哪些情形依法不予执业注册?
7.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
8.哪些情况下医师申请注册应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9.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是否应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10.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的人员能否开展医师执业活动?
11.医师执业证书能否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
12.医师注册后出现哪种情形时应当注销注册?
13.在何种情况下医师应当变更注册?
14.何谓医师执业地点,医师能否多机构执业?
15.执业助理医师能否独立开展医师执业活动?
16.医师能否业余在自己家中私自行医?
17.处于实习期、试用期的医学生能否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二、医师执业机构
(一)基本概念
1.何谓医师执业机构,其特征是什么?
2.医师执业机构有哪几种形式?
(二)医疗机构
1.何谓医疗机构,什么是中医医疗机构?
2.何谓医院,医院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医院是如何分类的?
3.如何界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
4.划分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应遵循哪些原则?
5.何谓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6.设置医疗机构应遵循哪些原则?
7.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办医疗机构如何进行设置审批?
8.哪些情况下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9.哪些情况下不予批准设置医疗机构申请?
10.医疗机构如何申请执业登记?
11.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2.申请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主要有哪些?
14.什么是诊疗科目,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和代码都有哪些?
15.哪些情形下不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6.医疗机构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17.医疗机构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18.医疗机构如何办理校验手续?
19.医疗机构命名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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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师执业的权利与义务
四、医患关系与患者的权利义务
五、医疗告知与注意义务
六、病历书写与医学证明文件出具
七、药品、临床用血与医疗器械使用
八、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控制
九、医疗质量控制
十、执业医师法律责任
十一、医患纠纷与医疗事故处理
《名医世纪传媒 卫生法普及与应用丛书:医师执业法律常识(第2版)》:
(2)医师经注册后取得的医师执业证书,是医师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合法的法律文书。凡是未取得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均属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
(3)医师执业注册分为初次注册、重新注册和变更注册。初次注册是执业医师首次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的注册。重新注册是指执业医师首次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后,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重新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的注册。变更注册是指医师对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进行的法律上的变更。
(4)医师经注册后取得的医师执业证书,不同于医师资格证书,稳定性差,不具有终身性。当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受刑事处罚;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等情况下,可依法被注销,从而丧失执业的条件与资格。
(5)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执业活动,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能突破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与注册事项不相关的业务。
2.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有何区别?
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后,并不当然就具有了行医资格,只有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和管理是我国医师执业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两者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一个是能力的资格许可,一个是具体的行为许可,共同构成了法律上较为完备的医师执业准入制度。两者之间区别如下。
(1)目的与取得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国家定期举办的考试活动,考查医学院校毕业生是否具备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医学知识与医疗技能;后者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能力等所进行的行政审查。前者主要是对知识能力的微观控制,侧重于对申请人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的考查,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者主要是对行为能力的宏观控制,侧重于对申请人的行医实践经验、行为能力、身体状况和医德医风的考查,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注册条件的,对首次申请注册者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2)稳定性不同:医师执业证书较医师资格证书的稳定性差。医师资格证书一经获得,其效力是终身的,非因法定事由,一般不得取消,除非证书的取得是伪造或骗取的。持证人自证书签发之日起就终身具有了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证书的稳定性差,执业医师须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不定期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即失去其法律效力。医师执业证书不具有终身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当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下,可依法被注销,从而丧失执业的条件与能力。
(3)法律效力不同:医师资格证书是取得医师身份和职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但仅有医师资格证书,还不能从法律和事实上认为其已经是一名医师了。医师资格证书不具有对外开业行医的法律效力。
医师经注册后取得的医师执业证书,是医师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开展医师执业活动的合法证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准备被某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申请注册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方可对外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凡是未取得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均属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
(4)受到的限制不同: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执业活动,要受到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限制;医师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不能突破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与注册事项不相关的业务。医师资格证书除受到专业类别的限制外,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的限制。在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类别内,在全国范围任一地点经注册后均可开展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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