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包括了:研究背景、问题、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框架,体育利益:集体行为的表征,利益与利益和谐,利益相关者与分类,利益群体与利益集团,利益冲突的原因与控制,集体行动与委托,体育利益,体育利益研究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的基本理论,体育利益格局的释义,演化:群体行为分析的新视角,演化分析单元:体育隐性利益的引入,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框架。
程林林,1962年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经济学博士,教授,成都体育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兼任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社会体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高级管理注册咨询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研究》结项等级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建设体育强国进程中非营利体育组织统筹发展研究》。主持省部级基金项目四项,其中国家体育总局基金项目《四川省体育产业化驱动力的计量模型及产业政策评价》结项等级为。在《中国体育科技》、《体育与科学》等期刊三十余篇。
及时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问题、目的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内容框架
第二章 体育利益:集体行为的表征
一、利益与利益和谐
二、利益相关者与分类
三、利益群体与利益集团
四、利益冲突的原因与控制
五、集体行动与委托
六、体育利益
七、体育利益研究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
第三章 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的基本理论
一、体育利益格局的释义
二、演化:群体行为分析的新视角
三、演化分析单元:体育隐性利益的引入
四、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框架
第四章 中国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的背景:体制变迁和体育发展
一、当代中国体育领域体制变迁的基本描述
二、当代中国体育领域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
三、制度变迁与体育发展
第五章 中国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的重要动因:体育产业化
一、体育产业的辨析
二、体育产业的分类
三、体育产业化的涵义
四、体育产业化对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的驱动
第六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1949-1957年)
一、"新体育"到"社会主义体育"的基本概况
二、"新体育"到"社会主义体育"时期体育利益相关者的分析
三、"新体育"到"社会主义体育"时期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
四、本章小结
第七章 "举国体制"时期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1957-1993年)
一、举国体制形成、强化与完善的基本概况
二、举国体制形成与完善阶段体育利益相关者的分析
三、举国体制形成与完善阶段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
四、体育利益格局演化对我国体育发展的影响
五、本章小结
第八章 双轨体制并存时期体育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1994-2009年)
一、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体育产业化的推进
二、体育利益集团演化与利益诉求的变化
三、双轨体制和双重利益诉求对体育利益格局演化的影响
四、本章小结
第九章 体育利益集团演化中的"委托"问题
一、体育利益集团演化中"委托"问题的现状
二、体育利益集团演化中"委托"问题的分析
三、体育利益集团人行为的规制
四、监管和规制下的作用与表现
五、本章小结
第十章 职业体育联赛中利益集团之间的演化博弈
一、职业体育联赛中利益(群体)集团的演化
二、职业体育联赛中利益(群体)集团之间的博弈
三、职业体育联赛中的委托问题
四、职业体育联赛利益格局的演化分析
五、职业体育联赛利益格局演化的作用与影响
六、本章小结
第十一章 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的结论
二、展望与建议研究感悟
一、收获
二、遗憾
参考文献
后记
职业体育联赛中利益(群体)集团之间的博弈
在职业化进程中,相关利益(群体)集团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参与者,其追逐利益的行为必定会对其他利益群体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利益群体行为的影响,并在这种相互影响的过程中达到某种程度的均衡状态,形成一定的利益格局。在我国职业体育联赛中,体育利益(群体)集团之间的利益格局演化,更多的体现在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化,需要从博弈的视角来审视这些利益(群体)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与行为,加之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彼此的共同作用来维护,因此,他们彼此之间就构成了博弈的可能性。在博弈中,彼此之间是你死我活,还是在一定相互妥协的基础上共同受益,则构成了两种可能的博弈结果:共同受益的合作博弈(非零和博弈)和一方受益的非合作博弈(零和博弈),不同的博弈方式将对职业体育联赛利益格局的演化产生影响。
(一) 相关文献的评述
对职业体育(职业体育联赛)的研究源于有关团队运动经济学的3篇奠基性文献,其中罗登博格被认为是最早研究职业运动经济学的学者。他在"棒球运动员的劳务市场"中认为,职业团队运动本质上不同于其他商业领域(Rottenberg,1956);尼尔(Neale)在"职业运动的特殊的经济学"中的分析始于强调职业运动产量的共同天性;斯罗尔尼(Sloane)在"职业足球经济学:追求利益较大化的足球俱乐部"中对尼尔的结论提出质疑:在职业运动联盟中,联盟而非个别球队或俱乐部是相关的"企业"(或具有决定权的单位),认为尽管尼尔说明了运动经济学的特性,但职业运动球队的行为在一个非常传统的分析框架里被分析,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能适用于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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