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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人民法院民事立案业务指导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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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人民法院民事立案业务指导

梳理现行有效法律依据与指导案例,系统解读**法院裁判观点和司法导向!含疑难案例评析、典型案例指导、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审判动态与经验交流、专题调查与研究、司法政策与精神、法律规范与配...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院/检察院  
  • 作者:[江必新] 主编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较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书系
  • 国际刊号:9787509360439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5-04
  • 印刷时间:2015-04-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较高人民法院民事立案业务指导》由较高人民法院法官组织编写,梳理了现行有效法律依据与指导案例,系统解读较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和司法导向,是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指导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实用全书。

该书突破了传统的编排体例,以响应一线法官的办案需求为宗旨,主要按照[疑难案例评析][典型案例指导][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审判动态与经验交流][专题调查与研究][司法政策与精神][法律规范与配套]进行了精心编排,部分内容是首次公开。本丛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性,有助于法官等理清裁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

编辑推荐

梳理现行有效法律依据与指导案例

突破传统的编排体例,以响应一线法官、律师等实务人员办案需求为宗旨,梳理现行有效法律依据和指导案例,分专题进行精心编排,部分内容是首次对外公开。

系统解读法院裁判观点和司法导向

系统解读法院裁判观点和司法导向,总结全国先进法院审判经验与研究成果,梳理呈现重点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和性。

人民法院办理案件指导和实用全书

有助于法官、律师等把握法律适用的新型疑难问题,亦可为案件当事人顺利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指引,为广大法学院师生提供为的实证研究素材。

作者简介

江必新

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较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等。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著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问题研究》、《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再修改之思辨》、《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再审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较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担保卷)、(公司卷)、(合同卷一)、(合同卷二)、(婚姻家庭卷)、(劳动争议卷)、(房地产卷)、(侵权赔偿卷一)、(侵权赔偿卷二)、(民事诉讼卷)等著作五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求是》、《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两百余篇。

目录

及时章 疑难案例评析

及时节 立案受理

特殊历史时期民事平等主体的界定

--谢某、刘某与鞍山市博物馆买卖合同纠纷请示案

有关村民福利待遇的司法保护问题探讨

--王某东、张某、王某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甘家村委会侵权纠纷

执行和解协议纠纷之解决机制探析

--吉林市商业银行汇通支行与于某及吉林市船营区五金交电站借款合同纠纷案

许可执行之诉的受理要件

--邱某与蔡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司法适用

--河北南宫市乐凯感光材料供应站与清河县杨清绒毛厂合同货款纠纷案

当事人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湖北武威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武昌车辆厂租赁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第二节 诉讼管辖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要某与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

管辖权恒定原则

--李某强、水某诉上海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非涉外案件双方当事人约定争议由境外仲裁机构裁决是否有效的认定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与张洪兴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异议案

存单纠纷案件应由金融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长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枞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单纠纷案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在管辖权争议案件中的认定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买卖合同纠纷案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赵某某与内蒙古德利贺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杭州恒达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与新疆新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管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与江苏国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金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银行结算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案

合同中已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不再适用以加工行为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定--兼论协议管辖的效力认定

--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与安徽攀登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列车到达地的认定

--刘某、郎某与南宁铁路局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的管辖确定

--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与江阴市恒之元贸易有限公司、苏州冬子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邯郸滏东支行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案

通存通兑业务涉及的管辖疑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与陶某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问题研究

--沈阳卡斯特公司与自贡长征公司、长春三环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第三节 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

一、合同类

《保障合同》中有关"特别约定"的认定

--某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某城建公司、某建设投资公司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案

连带保障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的特殊情况

--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关于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解除事由的认定与处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与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

"小产权"房屋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

--王某与张某宣房屋转让纠纷案

试谈承租人破产及租赁物抵押对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伊春工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对法院查封期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司法认定

--方某等三人与浙江五联建设有限公司、海南昌台物资燃料总公司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纠纷案

以须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之效力与违约责任的判定

--连云港市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新明珠大酒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认定与处理

--青岛嘉成织造有限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北江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合同约定不明时根据法定条款确定权利义务

--南阳市金方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阳市金鼎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周某、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买卖合同纠纷案

试谈对约定不明承包地互换合同履行期限的认定

--王某与张某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

论违约金性质及担保责任的认定

--封开县金装河生黄金开采有限公司、聂某与广东国邦投资公司合同纠纷案

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事由的把握

--依某、艾某与阿瓦提县新世纪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买某、斯某、艾斯某公司解散纠纷案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理解

--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与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新能源配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关联公司构成法人人格混同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黑龙江天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天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某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侵权纠纷及人身关系纠纷

帮工人在帮工结束后返回途中意外死亡,被帮工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于某、王某刚与布某、沈某、康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侵权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倪某与安顺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继承案件之定性及诉讼时效的适用

--王某云与王某卿继承纠纷案

四、程序及其他

所有权人以调解方式处分被查封财产的行为应无效

--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山东通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山西东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事由认定与处理

--北京国益大同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天工业供销华北公司其他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

债务人自愿履行部分自然债务,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支付剩余债务可否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县支行与许昌金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齐齐哈尔市格立非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齐齐哈尔市商务局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民诉讼不得收取报酬

--三亚市滨海实业发展总公司与郭某委托合同纠纷案

特许人对外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探讨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与陈桂芹、高某等242人及秦皇岛圣地置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华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及侵权纠纷案

关于代物清偿规则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庆阳市立康活性炭有限公司与庆阳市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铁路货物运输货票不是物权凭证而是债权凭证

--王某与甘肃省兰州市土门墩粮食仓库承包经营结算纠纷案

第二章 典型案例指导

潘日阳为与被上诉人赵子文财产侵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橡胶厂、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

刘聿为与金守红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案

第三章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及时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的理解和执行 王胜全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刘学文 姜召波 王胜全 刘小飞

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黄建中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陈龙业

第四章 审判动态与经验交流

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要点(及时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要点(第二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要点(第三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诉讼服务的网络延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拓展司法便民服务新路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力打造诉前调解平台 创新大立案调解格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目前"大立案"运作情况的分析和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的设想 王介清

强化诉调对接 创新司法为民服务模式

--中山市第二法院立案庭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做法 李世寅

第五章 专题调查与研究

民事立案制度改革与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实践做法、问题探讨、改革探索与立法建议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若干民事裁判瑕疵问题调查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令再审案件改判率的调研报告 较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第六章 司法政策与精神

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较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沈德咏

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发言

较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景汉朝

在及时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较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沈德咏

在陕西省法院推广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上的讲话

较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姜启波

能动发挥立案职能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较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姜启波

第七章 法律规范与配套

及时节 管 辖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12年8月31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节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法释(2015)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9)17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录)(自2013年9月16日起施行 法释(2013)2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节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3)9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2年9月17日起施行 法释(2012)1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2)10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2)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2)3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1)1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节录)(自2011年3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11)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录)(自2011年1月17日起施行 法释(2011)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10年3月16日起施行 法释(2010)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录)(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 法释(2014)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法释(2006)7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若干规定(节录)(自2005年6月6日起施行 法释(2005)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自2005年1月31日起施行 法释(2005)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4)20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自2004年6月28日起施行 法释(2004)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3)10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节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3)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2)23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2)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自2002年1月21日起施行 法释(2002)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1年7月24日起施行 法释(2001)2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节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5)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1年4月16日起施行 法释(2001)1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1年2月14日起施行 法释(2001)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 法释(2000)4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法释(2000)3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节录)(自1997年12月13日起施行 法释(1997)8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节录)(自1994年12月22日起施行 法发(1994)29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及时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自2008年2月3日起施行 法发(2008)10号)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及时审民商事案件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节录)(自2010年12月28日起施行 法发(2010)6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节录)(自2010年12月8日起施行 法发(2010)57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及时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法发(2010)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自2009年1月5日起施行 法(2009)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节录)(自2007年6月20日起施行 法(2007)177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的复函(自2006年3月13日起施行 (2005)民立他字第5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自2004年12月29日起施行 法(2004)26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节录)(自2002年1月15日起施行 法明传(2001)43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自1996年5月7日起施行 法复(1996)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自1994年11月27日起施行 法经(1994)307号)

第二节 民事立案案由

[其他规范性文件]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法(2011)4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法(2011)42号)

第三节 民事案件起诉和受理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2012年8月31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录)(2013年10月25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录)(2014年8月31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节录)(2012年12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节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令第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2011年4月22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节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主席令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令第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2001年4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节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录)(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令第24号)

[司法解释]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自2015年2月4日起实施 法释(2015)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录)(自2013年9月16日起施行 法释(2013)2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录)(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 法释(2013)1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节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3)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 法释(2012)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节录)(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11)2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法释(2011)18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节录)(自2011年3月30日起施行 法释(2011)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1)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自2010年12月31日起施行 法释(2010)20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0)13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法释(2010)1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9)21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自2008年12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08)17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自2008年8月18日起施行 法释(2008)10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录)(自2014年2月17日修正 法释(2014)2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法释(2006)7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6)6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节录)(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法释(2006)3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5)13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5)6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5)5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4)14号)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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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管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与江苏国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金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银行结算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案

张志弘

[裁判要旨]

当事人依据不同的合同起诉多个被告,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管辖,不应擅自改变当事人争议的性质。

[基本案情]

因股东海南金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欣公司)的推荐及担保,江苏国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以下简称沙市支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其中约定:"因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国运公司将1700 万元存入沙市支行,双方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其后办理转款支取时发现账户上只有余额4983.5 元,近1700 万元款被人转走。后经报案得知,款项被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犯罪嫌疑人勾结转走。国运公司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沙市支行如数支付存款本息,金欣公司在获取272 万元揽储费的范围内承担过

[审判情况]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沙市支行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合同当事人只有国运公司与沙市支行两方,金欣公司与沙市支行无民事法律关系,不应成为案件当事人;案涉存款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均在银行所在地,即在湖北省荆州市,案件也应由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国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一、撤销一审裁定;二、该案由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沙市支行不服,向较高人民法院申诉。

[简要评析]

本案中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议。一审裁定认为该案是国运公司与沙市支行之间产生的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故适用双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移送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而二审裁定认为该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国运公司起诉金欣公司和沙市支行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认为被告之一金欣公司住所地在海口市,进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管辖原则,认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因此,确定该案的性质是确定该案管辖的前提。

首先,从国运公司的起诉状及上诉状的内容可见,国运公司是依据其与沙市支行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对账服务协议》以及对账单、进账单、开户协议书等证据,主张其将1700 万元存入沙市支行,要求沙市支行支付其存款本息。因此,双方系银行结算合同关系,并非国运公司向沙市支行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关系。根据双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因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指沙市支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双方已就管辖达成一致,即已协议选择沙市支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据此,湖北省荆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其次,国运公司起诉沙市支行的同时还起诉了另一被告金欣公司,并在起诉、上诉以及申请再审的答辩中均称系因金欣公司的推荐及担保而向该公司主张赔偿。因此,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11)42 号)第三条第三项关于"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的规定,该案案由应系两个,即银行结算合同及担保合同纠纷。

,对于国运公司起诉金欣公司而言,国运公司在原审诉讼中提供了金欣公司于2010 年6 月20 日给国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金欣公司在该《担保书》中保障其为国运公司在沙市支行1700 万元的储蓄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障。因此,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百二十九条及时款"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的规定,该案国运公司与沙市支行之间建立的银行结算合同关系应是该案的主合同,而由国运公司与金欣公司之间建立的担保合同为从合同,并依据上述规定,该案应按国运公司与沙市支行之间建立的银行结算合同关系来确定案件管辖。因双方已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故应按双方约定由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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