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根据中央精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查研究、并与有关方面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调整刑罚结构,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加大对恐怖主义、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维护社会诚信,惩治失信、背信行为;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等,对刑法的相关规定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
刑法修正案(九)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大家把握法律精神,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的同志结合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读》一书进行了修订,同时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解读》。
时间重磅推出:本书在新法出台后,紧锣密鼓精心操作
人士详细解读:作者均为立法机构参与刑九起草的人士,解析详尽到位
理论实务结合:扼要阐明法理,解读法条,重点解决实务疑难问题
梳理配套新规:全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梳理
重点把握六大亮点:
——更严厉惩治贪腐
——更强调维护执法司法
——更有力保护妇女儿童
——更注重维护社会诚信
——再取消九个罪名的死刑
——更强有力打击暴恐
目录条文序号加指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修改条文,指新增条文,△表示删除条文,没有符号表示保留条文。
及时编总则
及时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及时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本法任务]
第三条[罪刑法定]
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及时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条[主犯]第
二十七条[从犯]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
第四节单位犯罪第
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刑罚
及时节刑罚的种类
......
......
......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
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
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第四百二十三条[投降罪]
第四百二十四条[战时临阵脱逃罪]
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第四百二十七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八条[违令作战消极罪]
第四百二十九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第四百三十条[军人叛逃罪]
第四百三十一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罪]
第四百三十四条[战时自伤罪]
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
第四百三十六条[武器装备肇事罪]
第四百三十七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第四百三十八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第四百四十二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第四百四十三条[虐待部属罪]
第四百四十四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第四百四十六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第四百四十七条[私放俘虏罪]
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俘虏罪]
第四百四十九条[战时缓刑]
第四百五十条[本章适用范围]
第四百五十一条[战时的概念]附则
第四百五十二条[施行日期]
附录一、有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刑法修正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
(节录)(2009年6月27日)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节录)(2009年8月27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节录)(2007年12月29日)二、关于刑法的法律解释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及时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及时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
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及时百五十八条、及时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