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专制制度下,立法权被包容在皇权之中。立法作为国家政治的一项专门活动,始自辛亥革命后建立的民国政府。本书详细记述了民国元年至1936年的各项立法活动,受政治时局的影响,国家立法活动时断时续。但就整体而言,基于社会对法律的需要,立法活动仍呈现出由不稳定到稳定、由不正常到正常的发展势态。其史料之详尽,阐述之客观,在同类著作中勘称表率。
《民国专题史》丛书收录的范围包括现代各个学科,不仅限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分类以《民国总书目》的分科为标准,计有哲学、宗教、社会、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艺术、教育、语言文字、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历史、西方史、自然科学、医学、工业、交通共19个学科门类。本丛书分辑整理出版,内不分科,单本发行,方便读者按需索骥。既可作为大专院校图书馆、学术研究机构馆藏之必备资源,也可满足个人研读或兴趣之收藏。与目前市场已有的一些专题史丛书相比,《民国专题史》丛书具有规模大、学科全、选本精、原版影印的特点。本丛书选目首重作者的首创、和著作影响力,尤其注重选本的稀见性。
谢振民,历史学家,1926年旅居上海,新中国成立后加入广东历史学会。在历史学与法学方面造诣颇深,《立法史》是其代表作。
目录 上册:
及时编 绪论
及时章 立法之意义
第二章 立法之程序
第三章 立法之范围
第四章 立法之趋势
第五章 中国法制之沿革
第六章 中国法制之起源
第二编 总论
及时章 制定约法时期
及时节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之组织
第二节 参议院之成立
第三节 优待清室及满蒙回藏条件之议决
第四节 临时政府地点之议定
第五节 参议院之波折
第六节 参议院法之议决
第七节 适用旧有法律之议决
第八节 参议院之改组
第九节 参议院之组织与职权
第十节 国旗军旗商旗之议定
第十一节 国会组织法议员选举法之议定
第十二节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及省议会暂行法之议决
第十三节 参议院之解散
第二章 制定宪法时期
及时节 国会之召集
第二节 省议会之召集
第三节 国会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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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