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研究》首次将协同学理论和保险学理论相结合,通过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问题进行了研究。作者构建模型并深入农村调研,从对协同度的评价和对协同效应的分析两方面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作出了现实评价,提出了完善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作者坚持深入农村访谈调研,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谨密思考中,取得了一定的研究创新成果。当然,《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研究》所提出的观点与建议等,毕竟仅仅是作者六年来研究成果和心得体会的系统总结,它们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都有待该领域的专家们去评价、取舍和完善。总的来说,此书是一部稆右特点和价值的论著。
1导论
1.1问题的提出、研究目的和意义
1.1.1 问题的提出
1.1.2研究的目的
1.1.3研究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相关研究述评
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1.3.2研究方法
1.4研究内容和可能的创新
1.4.1 研究的内容框架
1.4.2 可能的创新点
2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的理论基础
2.1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的界定
2.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界定
2.1.2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的内涵与外延
2.2政策性农业保险研究中的协同学理论
2.2.1 协同学理论
2.2.2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的协同学特征
2.2.3 基于协同学的农业保险系统分析
2.3本章小结
3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度评价
3.1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的概念、目的和意义
3.1.1 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的概念
3.1.2 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的目的和意义
3.1.3 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不协同的后果
3.2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取向的现状分析
3.2.1 农业保险需求与农户的利益取向
3.2.2农业保险供给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取向
3.2.3 农业保险市场均衡与政府的利益取向
3.3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的协同度评价
3.3.1 政策性农业保险系统序参量的选取
3.3.2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的协同度概念
3.3.3 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的协同度测算
3.4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度低的原因分析
3.4.1 农业保险政策还处于一个完善过程中
3.4.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不一致
3.4.3 保险公司的利益难以满足
3.4.4农户的利益有待进一步保障
3.5本章小结
4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的协同效应分析
4.1协同效应及其演化规律
4.1.1 协同效应
4.1.2协同演化规律
4.2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演化的历程
4.2.1 1950—1958年:利益高度集中
4.2.2 1982—1992年:主体利益分化
4.2.3 1993—2003年:主体利益分裂
4.2.4 2004年至今:主体利益多元化
4.3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效应的实证分析
——以湖南省为例
4.3.1 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
4.3.2政府利益的实现:农业保险对农作物生产影响效应
——以东安县为例
4.3.3保险公司利益的实现:农业保险的经营状况
——以安化县为例
4.3.4农户利益的实现:农业保险市场的需求
——以湖南省六县为例
……
5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的动力分析
6政策性农业保险各主体利益协同机制的完善
7结论与展望
附录第三章原始数据和拟合数据
参考文献
后记
(一)积极参与社会的防灾防损工作
加强与其他防灾防损组织的联系,加强防灾防损宣传。防灾防损是全社会人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保险公司以其特有的经营性质和技术力量,走在社会防灾防损前列,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保险公司要注意保持和加强与各专业防灾防损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各专业防灾防损的活动。参与社会防灾防损组织与活动,既是保险公司对社会的贡献,也是对保险公司防灾防损技术和能力的综合检验;同时,在与社会各专业防灾防损部门的合作中,通过与各专业专家的接触与交流,还可使保险防灾防损工作博采众长,增长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防灾防损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还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气象台、气象站或气象中心、地震局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委员会等开展防灾防损宣传,让广大保户(农户)意识到,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是保险公司的利益所在,也是投保人(农户)以及整个社会(政府)的利益所在。此外还应宣传防灾防损的基本常识,提高全社会防灾防损的能力。
进行防灾检查,参与抢险救灾。对保户要经常进行防灾防损检查,不断发现风险隐患,减少不安全因素。保险公司的防灾防损人员应深入现场,对保险标的进行检查。参与抢险救灾,不仅可以抢救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减少保险赔款,而且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声誉,加深与保户的联系,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为保险行业开辟道路。
开展灾情调查、积累统计资料。加强对各种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便于了解和掌握发生灾害的规律性,为有关部门提供比较的防灾防损信息,有利于指导和提高今后的防灾防损工作。
(二)把防灾防损贯穿于整个政策性农业保险展业中
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防损与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开发、展业、承保、理赔等一起,构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全部内容。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应贯穿到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设计、展业、承保、理赔等各经营环节中。在险种开发中,对保险条款的设计,要体现防灾防损的要求。在展业工作中,要宣传保险防灾防损工作和所能提供的安全管理服务。防灾防损工作做得好,可降低赔付率,减少保户保费支出,有利于促进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