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审查作为保障宪法具有实效性的一种制度装置,其审查后所做出的合宪或违宪的判断应当具有何种效力,这是宪法审查制度构建中必须考虑的问题。本书首先对宪法判断的效力理论和各种效力之主观范围、客观范围和时间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微言大义式的研讨。在基础上,本书进一步对宪法判断的机关效力、违宪法律的效力、宪法解释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洞幽烛微的分析。,本书对我国宪法判断的效力制度作了若干谨小慎微的展望。
本书从宪法判断的概念入手,深入讨论了抽象审查与具体审查之间的差异,并从"违宪法律的效力"、"宪法解释的效力"以及"抽象审查判断的效力"等三个与宪法判断效力有关的话题作为切入口并进行批判性的研讨。
在此基础上,作者在后一章为我国的制度构建提供参考建议,分析并抽象出两类审查制度中宪法判断效力的共同基础。从而,这一基础性结论就可为我国的制度构建提供一般的借鉴意义。
陈运生,男,法学博士,现任教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术上专攻宪法学,法学方法论。在《法学研究》、《法学杂志》等各级各类刊物上20余篇。
及时章 序论
及时节 欠缺效力意识国家里的一个尝试性研究
一、本研究的中国问题意识
二、国内外的研究概况
第二节 本研究的基础与框架
一、"宪法判断"的内涵
二、效力的一般原理
三、宪法判断的效力类型:一个鸟瞰式的概观
第二章 两类制度下宪法判断的效力
及时节 抽象审查v.具体审查
第二节 抽象审查制度下宪法判断的效力
一、判断行为的效力:形式性确定力
二、判断结果的效力
三、抽象审查判断效力的内部比较
第三节 具体审查制度下宪法判断的效力
一、判断行为的效力:形式性确定力
二、判断结果的效力
第三章 宪法判断对国家机关的效力:一个具体研讨
及时节 引言:尴尬的
第二节 宪法判断对立法机关的效力
一、抽象审查制度下三类效力之具体展开
二、具体审查判断对立法机关的个案效力
第三节 宪法判断对行政机关的效力
一、抽象审查制度中的特定问题
二、具体审查制度中的个案效力之特色
第四节 宪法判断对司法机关的效力
一、宪法审查的司法性及其判断的确定力
二、宪法判例与效力
三、宪法审查机关与其他法院的关系 ——以德法两国为例的说明
第四章 与宪法判断效力有关的其他若干问题
及时节 违宪法律的效力
一、违宪法律无效乎
二、违宪法律的无效决定权力
三、违宪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
四、有关违宪法律时间效力的两种学说
五、违宪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第二节 宪法解释的效力:一个反思性研讨
一、引言
二、主流学说及问题之所在
三、宪法解释与规范形成
四、宪法解释的效力
五、宪法解释的附随效力
第三节 抽象审查判断:在规范体系中的效力位阶
一、抽象审查判断的规范属性
二、抽象审查判断之规范属性的反讽
三、抽象审查判断:一个综合性的效力体系
第五章 返观中国:宪法判断效力制度之展望
及时节 宪法判断效力之通约性
一、两类宪法判断效力的基础
二、类型兼容与效力互补
第二节 我国宪法判断效力制度的未来展望
一、中西基础与法理的比较:"求同存异"
二、宪法判断效力的制度构建中应当考虑的因素
三、我国宪法判断效力制度的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为了不忘却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