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是《民法》(第六版)的修订版,除保留原版教材的优点和特色之外,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根据通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教材中增加相应的内容,根据一些教师和用户的建议,增加一些合同法的内容。同时,对本教材的章节进行重新设计,让其更加简明、系统,详略分明,更便于高职高专学生使用。
杨立新,男,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人为的法律事实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原因之一,属于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表意行为在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中,有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之分。表意行为是行为人具有导致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意图。非表意行为又称为事实行为,即行为人主观上并无产生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和法律效果的意图,但在客观上引起了某种法律效果的发生,如技术发明创造、发现埋藏物、拾得遗失物等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既然法律行为为表意行为,则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最基本的要素。意思表示就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行为的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过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这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多少所进行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无须他方当事人的同意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免除债务、追认无权等行为,都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合同行为是最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三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的行为,为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承担互为对待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对待给付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付出某种利益为代价交换所获得的利益。例如,买卖合同就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而对方当事人不承担给付义务的行为,例如赠与、无偿寄托等。
(三)诺成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诺成民事法律行为自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成立。实践民事法律行为是除意思表示外,还必须交付实物才能够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又被称为要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