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案例精选: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山东省环境监察典型案例选编》由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2016年5月第1版,2016年5月第1次印刷。主要内容包括:按日计罚案件、查封、扣押及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其他行政处罚案件、监察稽查案件等。
及时部分按日计罚案件
案例1济南市某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例2青岛市某企业按日计罚案
案例3淄博市某企业废气超标排放按日计罚案
案例4淄博市某企业废气超标排放案
案例5枣庄市某企业烟尘超标排放案
案例6东营市某企业外排烟气超标拒不改正案
案例7威海市某企业按日连续处罚案
案例8临沂市某企业按日计罚案
第二部分查封、扣押及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
案例1临沂市某企业涉嫌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案
案例2烟台市某企业长期超标排放废水案
案例3济宁市某企业违法排放重金属废液案
案例4临沂市某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案
案例5聊城市某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排污案
第三部分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案例1东营市某企业暗管偷排污染物案
案例2滨州市某企业暗管排污案
案例3滨州市某窑坑积存废水网络舆情案
案例4东营市某企业私设暗管偷排案
案例5青岛市某企业违法处置盐酸案
案例6青岛市某企业利用暗管排放含酸废水案
案例7淄博市某企业含有毒污染物废水外排案
案例8枣庄市某小炼铅厂污染环境案
案例9烟台市某企业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案例10孙某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案
案例11日照市某养殖项目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案例12王某镀锌加工项目暗管排污案
案例13莱芜市某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有毒废水案
案例14聊城市某酸洗加工厂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
案例15菏泽市某企业恶臭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案
第四部分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案例1济南市某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案
案例2泰安市某企业超标排污案
案例3济南市某企业异味扰民案
案例4潍坊市某企业擅自存放柠檬酸废渣案
案例5泰安市某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案
案例6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7枣庄市某企业私设排污口且超标排污案
案例8枣庄市某企业涉嫌超标排污案
案例9济宁市某企业大气污染环境案
案例10威海市某建筑公司超时施工案
案例11德州市某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案例12滨州市某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第五部分监察稽查案件
案例1某市某企业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稽查
案例2某市某工业园多家企业违法信访举报案专案稽查
案例3某市某企业信访案件专案稽查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及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及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既是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的必要程序,更是为了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避免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更大影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环保部门责令排污者改正违法行为的内容主要是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时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当场认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在现场调查时即责令排污者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对超标排污,需要通过环境监测来认定,环保部门应当在取得环境监测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排污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实施好复查工作。在规定复查期,综合考虑复查工作开展的及时性和执法实践的可行性,环保部门应当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以暗查方式组织对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改正情况实施复查。沂南县环保局于2月28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按日计罚程序终止。
综合运用各类行政手段。在该案件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超标排污违法行为。按照《停产限产办法》应对该公司作出“限产”决定,但由于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完成,执法人员则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直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同时进行立案处罚,对一个违法行为同时启动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排污者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以及行政处罚三项措施,通过打“组合拳”,尽早实现违法排污行为终止。由于有的违法行为需要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需要多次复查、核查,制作和送达多种文书,工作量大,有关配套办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应根据实际进行统筹简化,同时,环保部门应增强执法人员力量,适应执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