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1. 文本,检索便捷。
涵盖建设工程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180 余件。
全书按照文件内容共分为综合、建设工程流程管理(报建、招投标、发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标准化管理、价款结算、监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执法监督五类。每个主题类下按照文件效力层级进行排列,效力层级分明。目录之后设置"重点法条索引",列出重点条文,方便快速定位检索。
2. 图表导航,文书注解。
本书总结各类实用表格,提炼法律流程图,化难为简,厘清难懂及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直观掌握纠纷解决流程。此外,本书还收录了相关文书范本,添加注解,指导读者把握文书的应用要点,有效使用文书范本,大大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效率。
3. 注释精炼,案例指导。
本书对重难点条文进行阐释,注释内容吸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较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条文的解读的精华,结合司法实践全新撰写。在各部分专设案例要旨,案例来源于较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提炼判决精华,方便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
"法律工具箱系列"于2011年1月推出版,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和喜爱。本次修订再版,秉持"、、实用"的理念,在以往版本的基础上收录了的立法成果,增加了流程图表、文书应用等内容,进一步突出本套丛书的实用性和便利性,希望成为读者学习和运用法律必备的工具箱。
重点法条索引表
一、综合
法律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公布,2004年3月14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公布,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公布,2013年10月25日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及时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2014年11月1日)
司法文件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4月2日)
二、社区组织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公布,2010年10月2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公布,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年10月31日公布,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007年3月16日)
行政法规及文件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0年11月9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4年11月20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2014年4月9日)
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
(2009年10月12日)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14年1月10日)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1年11月8日)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2009年9月7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
(2009年4月8日)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2006年7月20日)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2006年7月20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2013年5月2日)
标准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2014年5月13日)
司法解释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5月15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5月14日)
三、社区管理与服务
1.综合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节录)
(1989年2月21日公布,2013年6月29日修正)
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2006年4月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节录)
(2015年1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节录)
(2014年5月2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节录)
(2013年9月28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节录)
(2013年8月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节录)
(2013年1月11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节录)
(2012年8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工作的意见(节录)
(2011年7月11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节录)
(2014年8月11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
(2013年11月15日)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3年10月31日)
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
(2012年1月4日)
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
(2000年5月31日)
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
(1995年12月14日)
标准规范
民政部关于《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行业标准的公告
(2014年12月2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节录)
(2014年5月4日)
2.婚姻家庭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公布,2001年4月2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年12月29日公布,1998年11月4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
行政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8月8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2年8月2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25日)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2014年9月24日)
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
(2014年9月28日)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12月18日)
司法解释及文件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5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25日)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8月9日)
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印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8年7月31日)
案例要旨
离婚时返还婚前支付的彩礼的情形
夫或妻一方的对外债务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经济条件不是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或优先条件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要求养子女给予经济帮助的条件
财产分割纠纷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及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无需经其配偶同意
文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参考文本)
遗嘱
3.社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节录)
(2012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
行政法规及文件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2006年2月21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2009年5月11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1年6月17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年6月29日)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2002年8月20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
(2011年11月11日)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2009年6月12日)
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
(2007年1月4日)
4.社区安全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7年12月29日)
行政法规及文件
戒毒条例
(2011年6月26日)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意见
(2002年8月5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2013年4月3日)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节录)
(2011年9月28a)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
(2011年10月19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年1月14日)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2012年1月10日)
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2014年11月14日)
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2014年8月27日)
文书范本
调查评估意见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责任书
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撤销缓刑建议书
撤销假释建议书
5.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010年8月28日)
行政法规
信访条例
(2005年1月10日)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1989年6月17日)
部门规章及文件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002年9月26日)
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意见
(2010年12月24日)
案例要旨
调解协议的性质
调解协议的效力
第九条 (村委会的社会职能)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对村委会及其成员的要求)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配套解读 村民委员会等村级基层组织人员(主要指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党支部成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按照履行公务来对待:(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口、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级基层组织人员在上述七种情形下,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可以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从事的职务工作中既包括上述的国家公务,又包括单纯的集体事务,如修桥筑路、修建码头、兴修水利、集资办厂、出租房屋、办学等公益事业,对此不能视为依法从事公务。有关人员在履行这方面职能的过程中,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财物、挪用集体资金的,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
村分设的村民小组和下属的委员会不属于上述所指的基层组织。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配套法规《刑法》第271、272、382—38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村委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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