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08的本部分规定了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电池标准汇编:铅酸蓄电池卷2014》适用于额定电压为12V,供各种汽车、拖拉机及其他内燃机的起动、点火和照明用排气式(富液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阀控式(有气体复功能)蓄电池。
《电池标准汇编:铅酸蓄电池卷2014》不适用于作为其他目的的蓄电池,例如:铁路内燃机起动用蓄电池。
GB/T 5008.1—2013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 5008.2—2013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2部分:产品品种规格和端子尺寸、标记
GB/T 7403.1—2008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7403.2—2008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产品品种和规格
GB/T 7404.1—2013 轨道交通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电力机车、地铁车辆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7404.2—2013 轨道交通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内燃机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13281—2008 铁路客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13337.1—2011 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13337.2—2011 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规格及尺寸
GB/T 18332.1—2009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GB/T 19638.2—2005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GB/T 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GB/T 19639.2—2007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产品分类
GB/T 22199—2008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GB/T 22424—2008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GB/T 22473—2008 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GB/T 23636—2009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
GB/T 23638—2009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23754—2009 铅酸蓄电池槽
GB/T 24914—2010 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用铅酸蓄电池
GB/T 28535—2012 铅酸蓄电池隔板
GB/T 50086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产品品种规格和端子尺寸、标记。
本部分是GB/T 500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5008.1 20056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与GB/T 5008.1—2005相J
主要在以下部分有改变:
——标准名称更改为《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见封面,2005年封面);
——增加"分类"及内容(见第3章,2005年版第3章);
——增加"蓄电池型号、尺寸、分类、端子尺寸和极性"的技术要求(见4.1);
——增加"电解液密度和开路电压"的技术要求(见4.2);
——修改"20小时率容量"技术要求(见4.3.1,2005年版4.1.2);
——修改"一18℃低温起动能力"技术要求(见4.4.1,2005年版4.2);
——增加"一29℃低温起动能力"技术要求(见4.4.2);
——修改"充电接受能力"技术要求(见4.5,2005年版4.3);
——修改"荷电保持能力"技术要求(见4.6,2005年版4.4);
——增加、修改"循环耐久能力"技术要求(见4.8,2005年版4.6);
——增加、修改"水损耗"技术要求(见4.9,2005年版4.8);
——修改"耐振动性能"技术要求(见4.10,2005年版4.7);
——修改"干式荷电(或湿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技术要求(见4.11,2005年版4.9);
——修改"荷电保持能力"技术要求(见4.6,2005年版4.4);
——修改"干式荷电(或湿式荷电)蓄电池在未注电解液条件下贮存"技术要求(见4.13,2005每 4.10);
——删除"封口剂"技术要求(见2005年版4.13);
——删除"耐温变性(适用于塑料槽蓄电池)"技术要求(见2005年版4.12);
——删除"贮存期"技术要求(见2005年版4.14);
——增加"试验样品"技术要求(见5.2.1);
——修改"蓄电池试验前的预处理"试验方法(见5.2.2,2005年版5.3);
一一修改"20小时率容量与储备容量关系"换算公式(见5.4.3,2005年版5.4.3);
——增加"一29℃低温起动能力"试验方法(见5.5.2);
——增加多项"循环耐久能力"试验方法(见5.9,2005年版5.9);
——删除"封口剂"试验方法(见2005年版5.16);
——删除"耐温变性(适用于塑料槽蓄电池)"试验方法(见2005年版5.15);
——修改"贮存期"试验方法(见2005年版5.17);
——修改"检验规则"内容(见2005年版第6章);
——增加"附录A(规范性附录)"(见附录A)。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 60095—1:20066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一增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章节(见第7章)。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山东瑞宇蓄电池有限公司、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宁波东海蓄电池有限公司、石家庄华北蓄电池有限公司、肇庆市长青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斯康电源制造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玉松、曹苗根、刘毅、姚建英、杨诗军、董捷、朱卫民、钱黎瑾、张立杰、杨竞、陈乐伍、武占国、杨新新、张天任。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T 5008.1~1985、GB/T 5008.1—1991、GB/T 5008.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