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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新论(上海教材)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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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新论(上海教材)

行政处罚是我国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政处罚是一把双刃剑,因为行政处罚直接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运用不当,将会给公民的合法权...

内容简介

行政处罚是我国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政处罚是一把双刃剑,因为行政处罚直接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运用不当,将会给公民的合法权利造成重大的损害,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处罚权予以规范。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就是规范行政处罚权的一个基本法律规范,是调整行政处罚机关同公民、法人、组织在行政处罚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所有行政处罚法律规范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制定和通过,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大突破,也是我国向依法治国方向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它是建国以来制定的及时部行政处罚法典。它的诞生,对于完善行政法制以至整个社会主义法制都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处罚法定的原则,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了行政处罚相对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权利,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行政处罚法》实施10多年来,从根本上制止了"三乱"现象,既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又切实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当然,世界上任何一个事物都是有缺陷的,都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行政处罚法》亦是一样,例如,立法用语模糊;欠缺重要内容(现行《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各项制度的规定,存在若干欠缺,如关于行政处罚的无效制度、行政处罚的授权制度与委托制度、行政处罚的一些程序制度等,虽有规定却往往规定得较为抽象,有诸多空白与漏洞);"灰色地带"较多,等等,这都需要我国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法》,使之更好地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

目录

及时章 行政处罚概说

及时节 行政处罚立法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概念

第三节 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之异同

第二章 行政处罚基本原则

及时节 行政处罚基本原则的概念

第二节 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

第三节 我国行政处罚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及设定

及时节 行政处罚的分类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设定

第四章 受行政处罚行为

及时节 受行政处罚行为的客体

第二节 受行政处罚行为的客观方面

第三节 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主体

第四节 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主观方面

第五章 行政处罚主体

第_节 行政处罚主体概述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组织

第四节 被委托组织

第五节 综合执法机关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及时节 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七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及时节 外国行政处罚程序简介

第二节 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

第三节 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第八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及时节 行政处罚决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制度

第二节 强制执行制度

第九章 行政处罚的时效

及时节 行政处罚的时效概述

第二节 行政处罚时效的种类

第十章 行政处罚责任与行政处罚的法律救济

及时节 行政处罚责任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法律救济概述

第三节 行政处罚复议制度

第四节 行政处罚诉讼制度

第五节 行政处罚赔偿制度

第十一章 我国行政处罚的发展趋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及时节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内涵及研究背景

第二节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现状

第三节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观趋势

第四节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客观趋势

第五节 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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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行政处罚基本原则

及时节 行政处罚基本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中,对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意义且具有基础性、本源性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一般被认为是一种社会法律现象变化、发展的历史沉淀和公认的结论,可能在立法中被表述为具有宏观效用的法律条款,也可能内含于若干法律条文中,构成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原则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①法律原则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适用范围广;②法律原则是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包括国家的统一法律体系、某个法律部门或某项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并体现其基本价值目标;③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借助明确的文字加以表述的,或者虽然没有直接的文字表述,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断出来,或者是社会所公认的。社会法学派代表人物庞德在其提出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中强调律令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它是由规则、原则、确定概念的律令和建立标准的律令构成的"。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德沃金认为:"当法律工作者就法律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疑难案件中最棘手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进行推理和辩论时,他们使用的标准不是规则,而是原则、政策及其他。"法律程序学派认为原则与政策关联甚紧,有时可以互用。基本上,"政策是目的的宣称(statemen tof objective);而原则虽然亦描述所获致的结果,但原则意指该结果应当达成并包括其应达成的理由……"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法律原则作不同的分类:

1. 以所属的法律体系层次的级别为标准,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2. 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专门法律原则和社会原则。专门法律原则,是指由法律本身的性质、特点和规律产生的原则,如刑事诉讼法中上诉不加刑原则,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原则。社会原则,是指由客观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原则,并非或首先不是法律专有的原则,如四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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