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修订《条例》,对于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经登记试验、登记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农药登记证并公告。加大了对农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除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相关外,增设列入"黑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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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农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负责人就《农药管理条例》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