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注重理论性和操作性的统一,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金融资产处置有关的民商事法律制度的革新为核心,通过综合运用价值分析、比较研究以及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地把握了各国民商法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金融资产处置规律的体现,并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估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金融资产处置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提出了富有操作性的立法建议。
作为国内少有的系统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金融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的专著,本书对各家金融机构及从事金融资产管理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对关心我国金融制度创新和民商法现代化的读者也具有很高的阅读价值。
李健男,男,1968年生,湖南新宁人,法学博士,律师,注册会计师。现为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比较民商法和金融法,已在《中国法学》、《财经研究》等法学和经济类期刊30余篇;参与
及时章 导论
及时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
第二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经济背景比较分析
第三节 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及其组织结构
及时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
第二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三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取得方式
及时节 整体接收银行不良资产
第二节 购买银行不良资产
第三节 银行不良资产的信托
第四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方式(一)
及时节 债权转股权
第二节 资产证券化
第五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方式(二)
及时节 公开拍卖
第二节 资产管理全同
第三节 股本合伙和合资经营
第六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机制研究
及时节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济金融背景分析及其法律解释
第二节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
第三节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七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法律机制
及时节 银行不良资产的取得
第二节 债权转股权
第三节 资产证券化
第四节 其他资产处置方式概述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