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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全新修订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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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全新修订版)

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女性权益保护案例精选与指导》再版了,作 者谭芳女士把再版写序的机会给了我,作为她的老朋友甚感荣幸。 时光如梭,放眼世界,妇女的地位和权利已今非昔比,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中...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律随笔  
  • 作者:[谭芳]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09377840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5
  • 印刷时间:2017-05-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本书共有“婚恋维权卷”、“家庭维权卷”、“事业维权卷”、“理财维权卷”和“消费维权卷”五卷,囊括了女性朋友日常生活的各方面,精心选择了谭

芳律师遇到和亲自解决过的案例,编写了这本书。女性朋友可以按图索骥,寻找到自己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谭芳律师以及她的团队从众多真实的女性维权案例

中,归纳总结成100 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通过“维权解答”的方式作出

专业回答,以便读者在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能理解法官的裁判思维。她们将执业的体会和经验以“律师寄语”的形式予以指引,从法律、人生哲理、生活经验出发对女性寄予深切的关爱和期许,告诫和提醒。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本书的“法律链接”,她们力求将全、的法律法规收录其中,从而使读者在权益受损时能得心应手地找到法律依据,也就是找到自己维权的秘方。

编辑推荐

谭芳律师的这部新作与其说是一部女人的励志书,还不如说是一封同为女性的谭芳律师写给姐妹、写给女同胞、写给所有女性的公开信,也是一把

让女人如何成为智慧女人的钥匙。正如谭芳律师所言:“我们撰写本书的

目的,就是希望让每一个崇尚自由和平等的女人,成为拥有法律智慧的警醒

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防范各种纠纷、抵制各种侵害,从而有效地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

谭芳律师曾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上海市女律师、上海市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谭芳律师执业前曾担任法官十一年,审理各类案件一千多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调解技巧。作为一名博学律师,带领和培养了一支的专业律师团队,不仅处理了大量传统民事纠纷,还对新型、疑难民商事案件进行课题研究及重点探索,并积力于对妇女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受邀在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广播电台、东方卫视以及主流报刊、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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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离婚

案例精选

劳燕分飞后的房产之争

侯强与秦璐在2005 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侯强自己开了一间公司做物流生意,虽然收入还算不错,但毕竟事业刚起步,身边也没有很多积蓄。在双方谈婚论嫁时,由于侯强没有婚房,秦璐的母亲对这桩婚事提出了反对。结婚,房子最重要,没有房子哪能结婚呢?为了能让儿子早日成家,侯强的父母拿出了一生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钱,好不容易为儿子购买了一套新房。由于当时房价已较高,老两口筹了很久也只能支付房子90% 的房款,于是剩下的10% 房款由侯强申请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而房产登记在侯强名下。其后,两人顺理成章地领了结婚证。婚后,由于还有10% 的贷款需要偿还,加上银行屡次加息,贤惠的秦璐与丈夫共同担起了还贷的重任,两人省吃俭用,终于在两年后顺利还清了所有银行贷款。本以为可以顺利地过上舒心轻松的日子,但没过两年,侯强又动起了扩大生意的念头。由于扩大生意需要更多的店面和仓储房,高昂的租金会导致过重的经济负担,此时,侯强又想起了自己婚前的一套租赁房屋,房屋长期由侯强租赁,并支付房租作为公司员工的宿舍。这套房屋地理位置非常好,可以购买下来稍作装修后作为店面,员工宿舍可以另外租一套地段一般

的房子。而且这套房屋的房东正好要出国,急于将该房出手,价格非常便宜,这么一来,也可以省下不少费用。想到这里,夫妻两人将婚后的所有积蓄取了出来,买下了这套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了侯强一个人名下。正在这个时候,秦璐的父母得知很多年前从单位分得的一套住房正好有购房政策,可以以优惠价买下产权。虽然这套房屋一直闲置着,但既然正好有优惠政策,也未尝不是个好机会。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需要支付的费用也并不是很多,但秦璐的父母还是苦于囊中羞涩。这时,候强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这笔购房费用,但是希望购买后能免费作为自己公司的员工宿舍。秦璐的父母想,为自己女婿的公司省下费用,也就等于为自己的女儿省下开支,于是欣然接受,但是要求房屋的产权还是登记在老夫妻两人名下,侯强也表示同意。这样,公房的产权也就顺利买下了,产权也如秦璐父母所愿登记在了他们名下。

经过了几年的积累,侯强的生意越做越大,但夫妻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淡了。忙于生意的侯强长期忽略妻子,最终导致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秦璐多次试图与侯强协商离婚之事,但两人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于是,秦璐一纸诉状将侯强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登记在侯强名下的两处房屋以及夫妻共同存款。在诉讼中,侯强提出,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父母为其婚前购买的婚房,钱都是父母出的,而且也登记在自己名下,和秦璐无关。婚后购买的门面房屋本是自己婚前就承租的,即便是婚后买的,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同意进行分割。另外,侯强认为,登记在秦璐父母名下的房屋是由他出资购买的,因此该房屋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秦璐则认为,该房屋之前是自己父母从单位分得的福利房,购买后也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与侯强无关,就算侯强帮自己的父母支付了购房款,也是对父母的赠与,因此不同意分割这套房产。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法院认定,双方居住的房屋是婚前由

侯强父母购买,并在婚前就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应当属于侯强的婚前财产,

但婚后,是夫妻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该部分按揭款项,侯强应当返还给秦璐。关于另一处房屋,虽然婚前由侯强承租,但实际上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虽然登记在侯强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秦璐有权进行分割,本案中侯强主张房屋所有权,经过评估,侯强支付秦璐房屋折价款60 万元。至于另外一套登记在秦璐父母名下的房产,因为涉及离婚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权益,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并告知侯强可以另案起诉。判决后,侯强就这套房产又提起了诉讼,后经过法院调解,由秦璐父母支付侯强一半的购房款,此案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已经在当当网上购书有五六年了,其中也遇到过各种问题,但当当网总是能妥当解决,希望当当网越办越好

2017-06-24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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