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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欧洲法律文化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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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欧洲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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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律随笔  
  • 作者:(荷兰)[马丁·W] [海塞林克]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09317082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0-02
  • 印刷时间:2010-01-02
  • 版次:1
  • 开本:32开
  • 页数:--
  • 纸张:轻型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内容简介:翻译的这本小书杀青之时,恰为我到荷兰蒂尔堡大学访学的第九个月的结束之日。或许平常紧张而有序的生活与学习节奏,让我很难静下心来细细梳理过去二百七十多个日日夜夜的心路历程,只是偶间翻阅一下流水账般繁简不等的日记,才可模糊地重新捡拾起过去某个时段的经历种种。在外人看来光鲜无比的留学生活,或许只有亲历之人才能真正明白其问的冷暖甘苦。当然,或许经历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财富。无论是主动的体验抑或被动的遭受,只要切身经历过,就可能从中获得某种或多或少的体认与感悟,而这种体认与感悟,对于一个人的成长与成熟甚至未来更为从容地走稳走好自己的人生之途无疑大有裨益。

作者简介

马丁 W.海塞林克,法学博士(乌特勒支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欧洲私法学讲席教授,曾任阿姆斯特丹大学欧洲私法研究中心主任(1999-2005),现任阿姆斯特丹大学欧洲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助理法官,欧洲民法典研究组阿姆斯特丹小组负责人,当代欧洲私法学界的代表性人物,其多部论著先后被译成意大利、波兰、罗马尼亚等国文字,主要研究领域:欧洲私法、私法理论以及法学方法论。

译注者简介:

魏磊杰,男,1981年9月生于河南项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CCE)通信研究员;台湾政治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访问学人(2008.5-2008.7);荷兰蒂尔堡大学比较法与跨国法研究中心(TICOM)访问学人(2009.1-2010.1);从2005年1月至今,先后在《比较法研究》、《私法研究》、《私法》、《民商法论丛》、《公司法评论》、《厦大法律评论》、《山大法律评论》、《安大法律评论》、《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法学论坛》、《研究生法学》、《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译文共十四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一篇,《法学文摘卡》摘要一篇。译著两部:《土库曼巴什 萨帕尔穆拉特的土库曼斯坦民法典》(主译,18万字,徐国栋教授主编"民法典译丛"之一,厦门大学出版社即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英文版)(参译,梁慧星教授主编.Brill Academie Publishers即版)。主要关注领域:转型国家的法律变革与法律文化、比较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目录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十年之后

从梅利曼的《大陆法系》到海塞林克的《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相隔32年的两张大陆法系照片对比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之推介意见法律的衣装与内核——评海塞林克《新的欧洲法律文化》(魏磊杰译注)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之评介

及时章 传统欧洲法律文化

及时节 概述

第二节 立法者

第三节 法院

第四节 法律学者

第五节 法学教育

第六节 一些限定性的说明

第七节 普通法

第二章 美国法律文化

及时节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

第二节 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遗产

第三章 欧洲法律现实主义

及时节 法律现实主义

第二节 重构

第三节 一些可能的解释

第四章 欧洲私法:从形式到实质的转变

及时节 具有分解性的欧盟指令

第二节 欧洲法院的实用主义风格

第三节 比较法:破坏性角色与功能性方法

第四节 法律与X

第五节 软法的成功

第六节 认真对待博洛尼亚

第七节 背景

第八节 一些新的形式主义趋势

第五章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

及时节 欧洲对形式主义的反抗?

第二节 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的诸多表现

第三节 反形式主义的价值

第四节 形式主义的价值

第五节 绝不会仍保持不变的内国法

译后记:奋斗是一种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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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影响传到欧洲,与本土的类似思潮里应外合,颠覆了欧洲人传统的法律观念。这种观念是法律具有确定性、自洽性、形式性的观念。而美国现实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永远是含混和不确定的,既然如此,它就不可能是自洽的,需要其他渊源补充它。形式由此退居次要,实际上的活法才是真实的法。更有意味的是,现实主义法学还是北欧(不能像有的人说的那样是斯堪迪纳维亚的思潮,因为这样包括不了荷兰的法律现实主义思潮)的思潮,有瑞典的A.哈格施特勒姆、A.V.伦德斯特、K.奥里维克鲁纳,丹麦的A.罗斯,更有海塞林克的同胞亨利 海曼斯(Henri Hijmans,他被海塞林克多次提到),他们对法律抱持与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家差不多的看法,注重活法,反对规则崇拜。海曼斯在1910年10月31日在阿姆斯特丹大学发表就职讲演的题目即为"现实中的法律",其中,对当时流行的教义主义式的法律方法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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