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记得答应我的事,任务完成了,我要为秦川担保,让他归队。——宁志
记得当初为什么要来这儿吗?记得就好。只要活着,总有机会再见的。
——刘亚男
聪明的人往往太自信,自信人的人会自负,自负一定会轻敌,而轻敌就会断送难以估量的生命,这其中就包括他们自己。
——徐卫东
从他接手了家族生意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再是自己,而是一只狼。他把自己定义成一只狼,冷血,残酷,狡诈,为了生存不择手段。但他逃离不了自己是个血肉之躯的事实,血肉之躯就会有痛苦,有懦弱,有七情六欲。他曾一万次地想,如果能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当年的他还会不会答应接手家族的生意,一万次的答案都是:会的。
——胡经
我们曾执行过的特殊任务
重磅机密首次次公开
响应千万读者期盼,新锐作家邵雪城
再现活着再见暗线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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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路:活着再见.大结局
男,1978年生。生于大漠,长于西北。“写书这件事从来没出现在我之前的人生理想中。你看到的,是个意外。”
楔子
一 我是孤鹰
二 目标人物刘亚男
三 我怀疑他变节
四 金三角,我来了
五 回去会死得更惨
六 该给家里报个平安了
七 再见秦川
尾声
胡经站起身向身边一个人伸出手,那人赶忙从腰间抽出一把将近一尺长的匕首,递到胡经手里。胡经抬脚踩住奄奄一息的齐林的肩膀,一只手揪住他的头发,另一只手举起匕首猛地一下刺穿了他的脖子。只听齐林喉咙里发出几声呼噜声,鲜血顿时顺着刀刃喷射出来,溅到了胡经的脸上。胡经狠狠骂着:“谁的地盘都敢闯,简直无法无天,算他妈什么执法者。”一边骂一边使尽全力,硬是将齐林的头割了下来,一转身将滴着血的人头丢到身后一个怀里,那抱着人头吓得脚下一软瘫坐到地上。胡经在那个的衣服上蹭了蹭手上的血,吩咐道:“去,放到界碑上去,摆正一点。”说完又将那女人的头也割了下来,想了想丢给宁志:“兄弟,帮个忙。”
宁志一把接住胡经丢过来的人头,看了眼抱着齐林头颅的那个,已如一摊烂泥般瘫在地上浑身发抖,回头对胡经说:“那个也交给我吧。”胡经看了眼宁志,满意地点点头。宁志上前从那人怀中揪起齐林的头颅转身向界碑走去。宁志走出人群隐没在黑暗中,确定没人能看得到他的脸时,眼泪瞬间涌了出来。
胡经看着宁志步伐稳健的背影,咂咂嘴,抬腿踹了瘫在地上的那个一脚,骂道:“真他妈给我丢人,看看你们宁哥,都他妈学着点,你以为那些警察抓住你会给你活路?”又回头对刘亚男说:“你这个小兄弟有潜力。”刘亚男静静地看着宁志的背影越走越远,双臂抱在胸前,抬起头看了眼漆黑的夜空,问胡经:“你不觉得冷吗?”
宁志缓步朝界碑走去,张大了嘴巴,无声地哭泣着,任由眼泪往外涌。他走到碑前停下脚步,将齐林和那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警的头颅面朝着境内的方向端端正正地摆在界碑上。他没有多作停留,转过身就手抓了把野草擦拭着手上的血,借着黑暗,抹去了脸上的泪痕,看着不远处的那团光亮已变得模糊,跳动着,在这深夜的丛林中就像是鬼火。他觉得应该害怕,却想不起害怕的感觉;他觉得应该回头,逃离这一切,双脚却迎着那团鬼火大步向前,毫不迟疑。他知道那鬼火模糊且跳动着是因为自己眼里还残留着泪水,他明白自己必须坚强,不能再流出一滴眼泪,否则那些鬼会将自己撕得粉碎。
那团光亮渐渐清晰,只不过是几盏燃烧的汽油灯罢了。那些鬼影已不再跳动,变成一个个人形站在那里,迎面看着他。
“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这里最恶的鬼,是能把面前这群鬼生吞活剥、让它们永世不得超生的恶鬼。从现在开始。”宁志在心里对他们说。
这个书写的真好
情节曲折生动,故事引人入胜,不错的作品。
这本书应该算是比较新的,包装还不错
值得读的好书,以后有好书还会购买
了解内幕,体验历史
小说的悬念设置得精巧但不矫情,感人,人物很有魅力。
下雪天,窝在沙发,几杯热茶和小说更配哦!这周末看完这本书
是正版~装帧仔细,纸挺厚实,印刷没有重影什么的,质量过关。小说真的很好看!!
还宅急送,慢死了,24号从济南发货,今天才收到,济南到济宁泗水,整五天!
里面的文字排版就这样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就好。以字动人。情节和语言都牢牢抓住人。
简洁的文字和排版设计,这种风格的好。热血的缉毒小说,斗勇斗智,缉毒警察真的是不容易
正版书。纸张厚实,印刷清楚,装帧没问题。内容度过简介,喜欢这种设置悬念,情节紧扣的小说。
好看的小说,好看的故事,好看的文字,好看的人物。动人心魄、生死之间,铺陈在有节制的文字里。
对警察有一种分外的亲切和牵念,每次听“血染的风采”都要哽咽。也许我离开,将不再回来......
下雪天也早早送来了,辛苦快递叔叔了。书的装帧和纸张印刷都没问题,正版书。天气变冷,正好周末在家看。
从亲朋那里知道了战友的意味,知道了战士的使命。虽然警察没在前线,但同样是枪林弹雨。看这种书,热血澎湃。
小说情节设定让人想一气读下去。忽然觉得看书比视频更有意思,更让人能感受人物的温度,感受到久久的震撼。
对包装非常不满意,就一个塑料袋,这本书都有点变形了!
帮朋友买的,很好,质量很不错,一帮畅销书都用的那种装帧设计,质量很好,纸质是那种轻纸。好。
并不是很厚,并不是很长的一本小说,热血都蕴含在平静的文字背后。之前的活着再见系列和这个都能把人看哭。
之前基本活着再见都看过了,而且网络剧也看了,非常喜欢这类小说。也喜欢作者邵雪城的语言表达方式。这本算再度揭秘,好看。
当一个警察得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当一个卧底的缉毒警察又得有多强大的内心,孤身作战又得承受多少。小说的描写淡定而坚毅。只想一口气读完。
孤鹰:活着再见重磅机密揭秘——邵雪城继“活着再见”系列作品之后,对该系列作品进行重磅揭秘,值得一读。
这种小说让人震撼的从来不是悲情,作者的笔触也是如此,不是渲染悲情。窥探人性,用洒脱和坚定面对这个世界,还有对生命的怜悯心和守护。也许这就是大爱吧。
一本小说能让人认识几个有血有热的角色,几段让人震撼的回忆,些许思考和感动,这也许就是一部小说就成为一本书,然后那么多人为了一个故事买一本书的原因吧
很喜欢的一本小说,特别钦佩他们作为战士的坚持和信仰。棒,但是因为特别喜欢这个系列的宁志,以此作为买这本书的初衷,感觉对心中的英雄的描写不够啊。
熬夜读的《孤鹰》,读完之后才想起,原来我读过作者的《活着再见》。生于大漠长于西北的作者邵雪城是个热血汉子,笔下的形象都是铁血男人。《孤鹰》讲的是打入金三角的卧底辑毒英雄宁志出生入死的故事。一起打入敌人内部的同志一个一个被杀,就连泰国的卧底警察也被杀害了,他这只孤鹰,却要坚持到底,并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胜利。
喜欢邵雪城洗练而并不夸大的叙述方式和人物描写,还有层层推进的悬念情节。打动人心的不光是那些警察准备着献出生命,还有各个角色在或小或大各种故事中的表情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