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马克 吐温满意的作品之一。
一位作家父亲送给女儿的用心礼物,有爱有梦有奇迹,风行世界一个多世纪。
世界文学名著系列,名家翻译,全译本,唯美设计,印刷精美。
马克吐温
美国著名作家和演说家,真实姓名是萨缪尔兰亨克莱门。1835年11月30日出生于密苏里州弗罗里达,年幼丧父,因贫困不得不弃学外出谋生,先后当过印刷所学徒、报童、排字工人、水手、轮船驾驶员和报馆记者等,四处奔波经历丰富。1865年,他以“马克吐温”这个笔名,发表了成名作《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他一生笔耕不辍,著有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王子与贫儿》以及中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竞选州长》《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等。他是美国文学史上及时个用纯粹的美国口语进行写作的作家,开创了一代文风,被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小说家福克纳称为“美国文学之父”,又被著名诗人托马斯艾略特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一 王子和贫儿的诞生
二 汤姆的幼年时代
三 汤姆和王子的会见
四 王子开始遭难
五 汤姆当了王子
六 汤姆习礼
七 汤姆的初次御餐
八 御玺的问题
九 河上的盛况
十 落难的王子
十一市会厅的盛会
十二王子和他的救星
十三王子失踪
十四老王驾崩——新王万岁
十五汤姆当了国王
十六御餐
十七疯子一世
十八王子与游民一同流浪
十九王子在农民家里
二十 王子与隐士
二十一亨顿救驾
二十二诡计下的牺牲者
二十三王子当了囚犯
二十四脱逃
二十五亨顿第
二十六被否认了
二十七在狱中
二十八牺牲
二十九到伦敦去
三十 汤姆的进步
三十一新王出巡受贺
三十二加冕大典
三十三爱德华当了国王
尾声 赏罚分明
译后记
王子和贫儿的诞生
十六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当中有一个秋天,古老的伦敦城里有一个姓康第的穷苦人家生了一个他们不欢迎的男孩。同24小时,一个姓都铎[1]的富贵人家有一个正如心愿的男孩诞生了。全英国的人也都欢迎这个孩子。大家早已热烈地渴望着他,期待着他,并且为了祈求他的诞生而向上帝祷告,因此他现在一旦真的出世,全国的人就几乎是喜极若狂了,连稍稍相识的人都互相拥抱,互相亲吻,同声欢呼。大家都休假了,无论尊卑贫富,都大吃大喝地取乐,还跳舞、歌唱,非常快活;他们不分昼夜地像这样一连狂欢了好几天。白天,伦敦的景象真是热闹非凡,家家户户的阳台和屋顶上都有鲜艳的旗帜随风飘动,大街上有许多雄壮的队列在游行。夜间的景象也很可观,街头巷尾,处处都燃烧着大堆的篝火,四周围着一队队狂欢的群众,尽情作乐。全英国除了谈这个新生的孩子——太子爱德华 都铎以外,都不谈别的事情。
这个孩子浑身裹着绫罗绸缎,对于外面那一切无谓的热闹情况都无知无觉,也不知道还有许多大臣和贵妇在伺候着他,看护着他——而且他也满不在乎。可是谁也没有谈到另外那个浑身裹着破布烂絮的孩子,汤姆 康第。他的出生徒然给这家穷人增加麻烦;除了他自己家里这些发愁的人谈到他以外,再也没有别人理睬他了。
二
汤姆的幼年时代
我们现在跳过若干年,来谈谈以后的事情吧。
当时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以那时候的规模而论,要算是一个大城市。全城有十万居民——有人认为比这还要多一倍。街道都很狭窄、弯曲而肮脏,尤其是汤姆 康第所住的那一带离伦敦桥不远的地方。那儿的房屋都是木头建筑的,第二层楼突出于及时层之外,第三层又把它的胳臂肘伸出第二层的范围。房子盖得越高,上面的面积也就越大。房屋的骨架是用结实的木料钉成交叉的形式,中间加上一些牢靠的材料,外面再涂上一层灰泥。房屋的主人按照各自的脾性把屋梁漆成红色、蓝色或黑色,这就使得那些房屋显出一副很雅致的气派。窗户都很小,嵌着菱形的小玻璃;窗扇都像屋门那样,是向外开的,装的枢纽也像门上的一样。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面一个名叫垃圾大院的肮脏小死巷里面。那所房子又小又破,东歪西倒,里面却挤满了一些穷得要命的人家。康第那一窝在三层楼上占着一个房间。母亲和父亲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张也算是床的床铺;可是汤姆和他的祖母,还有他的两个姐姐——白特和南恩,却不受拘束——全部的地板都归他们享用,他们爱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屋里有一两条破得不像样的毯子,还有几捆又旧又脏的稻草,可是要把这些东西叫作床铺,似乎不大妥当,因为它们是乱七八糟的;每天早晨,这些东西老是整个儿被踢成一大堆,到了晚上,大家再从这一堆里挑出来使用。王子和贫儿的诞生
十六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当中有一个秋天,古老的伦敦城里有一个姓康第的穷苦人家生了一个他们不欢迎的男孩。同24小时,一个姓都铎[1]的富贵人家有一个正如心愿的男孩诞生了。全英国的人也都欢迎这个孩子。大家早已热烈地渴望着他,期待着他,并且为了祈求他的诞生而向上帝祷告,因此他现在一旦真的出世,全国的人就几乎是喜极若狂了,连稍稍相识的人都互相拥抱,互相亲吻,同声欢呼。大家都休假了,无论尊卑贫富,都大吃大喝地取乐,还跳舞、歌唱,非常快活;他们不分昼夜地像这样一连狂欢了好几天。白天,伦敦的景象真是热闹非凡,家家户户的阳台和屋顶上都有鲜艳的旗帜随风飘动,大街上有许多雄壮的队列在游行。夜间的景象也很可观,街头巷尾,处处都燃烧着大堆的篝火,四周围着一队队狂欢的群众,尽情作乐。全英国除了谈这个新生的孩子——太子爱德华 都铎以外,都不谈别的事情。
这个孩子浑身裹着绫罗绸缎,对于外面那一切无谓的热闹情况都无知无觉,也不知道还有许多大臣和贵妇在伺候着他,看护着他——而且他也满不在乎。可是谁也没有谈到另外那个浑身裹着破布烂絮的孩子,汤姆 康第。他的出生徒然给这家穷人增加麻烦;除了他自己家里这些发愁的人谈到他以外,再也没有别人理睬他了。
二
汤姆的幼年时代
我们现在跳过若干年,来谈谈以后的事情吧。
当时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以那时候的规模而论,要算是一个大城市。全城有十万居民——有人认为比这还要多一倍。街道都很狭窄、弯曲而肮脏,尤其是汤姆 康第所住的那一带离伦敦桥不远的地方。那儿的房屋都是木头建筑的,第二层楼突出于及时层之外,第三层又把它的胳臂肘伸出第二层的范围。房子盖得越高,上面的面积也就越大。房屋的骨架是用结实的木料钉成交叉的形式,中间加上一些牢靠的材料,外面再涂上一层灰泥。房屋的主人按照各自的脾性把屋梁漆成红色、蓝色或黑色,这就使得那些房屋显出一副很雅致的气派。窗户都很小,嵌着菱形的小玻璃;窗扇都像屋门那样,是向外开的,装的枢纽也像门上的一样。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面一个名叫垃圾大院的肮脏小死巷里面。那所房子又小又破,东歪西倒,里面却挤满了一些穷得要命的人家。康第那一窝在三层楼上占着一个房间。母亲和父亲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张也算是床的床铺;可是汤姆和他的祖母,还有他的两个姐姐——白特和南恩,却不受拘束——全部的地板都归他们享用,他们爱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屋里有一两条破得不像样的毯子,还有几捆又旧又脏的稻草,可是要把这些东西叫作床铺,似乎不大妥当,因为它们是乱七八糟的;每天早晨,这些东西老是整个儿被踢成一大堆,到了晚上,大家再从这一堆里挑出来使用。
白特和南恩都是十五岁——一对双胞胎。她们是心肠很好的姑娘,满身肮脏,穿得非常破烂,愚昧透顶。她们的母亲也和她们相似。可是父亲和祖母简直是一对恶魔。他们只要有酒喝,就喝得烂醉;然后他们就互相打架,或是碰上谁就和谁相打;无论醉与不醉,他们老是咒骂不休。约翰 康第是个小偷,他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叫花子,可是还没有能够把他们变成小偷。在这所房子里住着的乌七八糟的穷人当中,有一位善良的老神父,可是他并不属于他们那一伙。国王给了他一点点极微薄的养老金,把他从家里一下子撵了出来;他常爱把孩子们叫到一边,暗自教他们一些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父教给汤姆一点拉丁文,并且还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想把这些东西也教给那两个姑娘,可是她们害怕朋友们的嘲笑,因为那些人一见她们俩将要有那些稀奇的学问,是绝不会容许的。
整个垃圾大院里乱哄哄的一窝正和康第家里一模一样。酗酒、胡闹和吵嘴在那儿是家常便饭,每天晚上都是如此,而且几乎是通宵达旦。在那一带地方,打破脑袋和饥饿是同样寻常的事情,可是小汤姆并不觉得不愉快。他的日子过得很苦,可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那种生活和垃圾大院所有的孩子们过的是一样的,因此他也就以为那是当然的、舒服的生活。他晚上空手回家的时候,知道他父亲首先就要骂他一顿,再揍他一顿,等他打骂够了之后,祖母又要再来一遍,而且更加厉害;他还知道,到了深夜,他那饿着肚子的母亲就要偷偷地溜到他身边来,把她宁肯自己挨饿、给他省下来的一点半点可怜的面包皮或残屑拿给他吃,虽然她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每每被她的丈夫发觉,并且还要挨他一顿毒打,她也不管。
反正汤姆的生活是过得很顺当的,尤其是在夏天。他只去讨到够他自己活命的东西,因为禁止行乞的法律很严厉,刑罚也很重;所以他把许多时间用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关于巨人和仙女、矮子和妖怪,以及妖魔盘踞城堡,豪华的国王和王子的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他脑子里渐渐装满了这些稀奇的事情,于是有许多晚上,当他在黑暗中躺在他那薄薄的、发臭的稻草上,又倦又饿,挨过鞭打之后还在疼痛的时候,他就展开他的想象力,津津有味地给他自己描绘着一座皇宫里的一位娇养的王子那种惬意的生活,因此不久就把他的痛楚都忘记了。后来就有一种愿望日夜在他心中萦绕,那就是要亲眼看见一个真正的王子。有一次他向那些垃圾大院的玩伴们谈到这桩心事;可是他们非常刻薄地嘲笑他,挖苦他,以致他从此以后情愿把他的梦想留在自己心里。
他常常读神父的古书,并且还请他讲解,再把那里面所说的加以渲染。后来由于梦想和读书的结果,他心理上起了一些变化。他的梦中人物都非常漂亮,以致他渐渐地为他自己的破烂衣服和满身的肮脏而感到痛心,并且还希望自己能干净一些,穿得好一些。他还是照常到泥潭里去玩,并且也玩得很痛快;他也到泰晤士河里去拍水玩,却不像过去那样只是为了游戏,而是因为河水可以把他身上和脸上洗干净,使他开始发现了它有另一种价值。
汤姆经常可以看到契普赛街的五月柱[2]周围和市集上有些活动;间或逢着某一位不幸的要人由陆路或水路被押解到伦敦塔[3]去的时候,他和伦敦其余的人还有机会看到军队的行列在街上通过。某年夏季有24小时,他还在史密斯菲尔德区看见不幸的爱恩 艾斯裘和三个男人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并且还听见一位前任主教给他们讲道,可是他对这位主教所讲的话并不感兴趣。是呀,汤姆的生活大体上是花样够多,也很愉快的。
后来汤姆所读的关于王子生活的书和他在这方面的梦想竟对他发生了那么强烈的影响,以至于他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话和举动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派头,使他那些亲密的朋友非常羡慕,也觉得非常好玩。于是这时候汤姆在这些年轻小伙子们当中的威信24小时天增长了;后来他在他们心目中终于成了一个超凡出众的人物,大家对他都怀着一种敬畏的心理。他似乎是知道得真多呀!
他居然能做出和说出那许多了不起的事情!而且,他还那么足智多谋!他说的话和他的举动都由这些孩子们报告给他们的父兄;这些人也就马上开始谈论汤姆 康第,而且把他看成一个最有天才的非凡角色。成年人把他们的疑难拿来找汤姆请教,他的解答所表现的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异。事实上,除了他自己家里的人以外,在他所有相识的人心目中,他都成了一位英雄——只有他家里的人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过了不久,汤姆居然暗中组织了一个小朝廷!他自己当王子,他的亲近玩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官内大臣,有的当武官,还有当侍从和宫女的,有当王室的。这位假扮的王子天天都按照他从书本上那些传奇故事里学来的一些繁缛的礼节接受大家的朝拜,这个虚构的王国的国家大事天天都在御前会议上被提出来讨论,这位假扮的殿下天天都给他想象中的陆军、海军和总督们颁发敕令。
这以后,他就穿着那身褴褛衣服到街上去,讨几个小铜板,吃他那少得可怜的面包壳,再照例挨打挨骂,然后在他那一小把肮脏的稻草上躺下来,又在梦想中恢复他那虚构的荣华富贵的生活了。然而他还是想见到一位真正的、活着的王子,亲自看他一眼。这个愿望24小时又24小时、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地在他心中增长,直到后来,它把其他一切愿望都吞没了,终于成了他生活中的热望。
正月里有24小时,他照例出去行乞,无精打采地在明兴巷和小东契普街附近一带来回地缓步走着,光着脚,冷得难受,眼睛直往食品店的橱窗里瞟,渴望吃那里面摆着的了不起的猪肉饼和其他那些叫人馋得要命的新花样——在他看来,这些东西都是专供天使享用的美味;这就是说,从它们的香气中判断,应该是如此——因为他一辈子从来没有走过那种好运,不曾享有和吃过这类东西。天上下着寒冷的毛毛雨,天空是阴沉的,那是个凄凉的日子。晚上汤姆回到家里,浑身透湿,又乏又饿,以致连他的父亲和祖母看了他这种倒霉的光景,也不能不表同情——他们自有他们表示同情的方式。于是他们马上使劲赏了他一顿拳头,叫他去睡觉。过了好一阵工夫,他的疼痛和饥饿,还有那所房子里正在进行着的咒骂和殴打,老使他睡不成觉;可是后来他的思绪终于飘到了老远的、神秘的地方,于是他就睡着了。他在梦中和一些戴着宝石装饰、满身金光闪闪的小王子们在一起,这些王子都住在偌大的宫殿中,面前有许多仆役行着额手礼,飞快地跑去执行他们的命令。然后就像往日一样,他又梦见他自己是一个小王子了。
整夜里,他那帝王身份的尊荣始终照耀着他;他在灯烛辉煌中,在大臣和贵妇当中走动,呼吸着香气,陶醉于美妙的音乐;那些闪闪发光的人一面给他让出路来,一面毕恭毕敬地向他鞠躬致敬,他就派头十足地在这儿笑一笑,那儿点点头,表示答礼。
清早醒来时,他一看周围那种倒霉的情景,他那一场好梦就对他起了照例的作用——使他那环境的肮脏鄙陋增强了一千倍。于是跟着来的就是苦痛、伤心和眼泪。
[1] 1485年—1603年,是英国的都铎王朝时代。
[2] 五月柱是欧洲五朔节的时候用花或彩带装饰起来,让男女青年围着跳舞的柱子。
[3] 伦敦塔是从前英国囚禁重要政治犯的监狱。这个塔是一座堡寨,早已成为一个古迹。
一代文学巨匠马克.吐温的手笔,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蕴含丰富生活哲理,值得一读。
世界名著,孩子三年级,对她来说看看名著很有帮助。我们一起阅读分享其中的故事情节,他对主人公的遭遇产生了怜悯。
如果我们像国王一样,用一颗仁慈、宽容的心来包容自己国家的人民,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沿街乞讨的乞丐了,人人都会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世界就会变得十分美好。
这本书可好看了,是一个关于梦想与勇气的人生寓言。
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最初读的是百万英镑,有些喜欢上了马克吐温的文风。
马克吐温一贯幽默风趣,一针见血道出很多所谓世事人心。
趁活动一连买了四本这个系列的,都是经典必读,喜欢当当自营的水配带的书签!
一直都在当当买书,孩子点名要的,书刚刚回来,看推荐买的,孩子一定会喜欢的
人们只看到那件华丽的衣服。。。整本书满满的讽刺意味
这个版本的朴实无华,着重内容,适合较小学段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买来给孩子扩大阅读。
作品笔调轻松,但寓意深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对受苦受难的人民的同情。
还是不错的一本书,通俗易懂,批判色彩也比较明显,情节的衔接上也比较自然,结尾的结局也是比较完美的,让人还有点点满足感吧
童话一样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对于两位主人公来说,即使历经黑暗,仍然牢记内心的美好,对于读者来说,即使有伤感,最终留下的更多是温暖。
很有趣的故事挺好的,一直想要入的的书终于收到了,非常开心,希望以后能有越来越多的好书,被我一本本慢慢收藏
这个版本的朴实无华,着重内容,适合较小学段高年级以上的孩子阅读。人教版的学校教材五年级下涉及到马克吐温作品,买来给孩子扩大阅读。
纸质很好,内容也很好,王子和贫二身份对换后的生活
《世界名著:王子与贫儿》是一篇著名的讽刺小说,故事以十六世纪时英国的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体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贫民窟里的穷孩子汤姆·康蒂,由于一个偶然机会,戏剧性地与王子爱德华调换了身份,当上了英国国王。
看了一半 觉得心疼王子 但更心疼贫儿 错不在他
作者对人物性格的描写非常深刻,对人的审美已经达到非常纯熟的程度,特别是对儿童心理活动的刻画,尤其细腻生动,把人性深层中的矛盾性、复杂性描写得惟妙惟肖。
很不错的一本王子与贫儿,整体感觉都不错的哦!
喜欢当当。儿子一岁的时候就在这里买,当时可能就是故事书,各种绘本。现在儿子要上三年级了,自己已经读了大量的书。人文历史,地理。庆幸当当一直在,庆幸有当当的陪伴,庆幸会一直跟我们在一起。
故事发展自然流畅。文中的王子是一位真正意义的王子,当他被欺负时,想到的不是恢复身份后的报复,而是要为贫穷的人解决温饱,更要让他们接受教育
《世界名著:王子与贫儿》是一篇著名的讽刺小说,故事以十六世纪时英国的社会状况为背景,以童话体的形式描述了一个贫民窟里的穷孩子汤姆·康蒂,由于一个偶然机会,戏剧性地与王子爱德华调换了身份,当上了英国国王。心地善良的汤姆当上国王以后,施行了一些仁政,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并赦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因此得到了人民的爱戴与拥护。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则经历了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下的种种社会状况,使他亲眼目睹了民间之疾苦,国家之弊端,使他深切感触到英国法律的残酷与社会阶层的矛盾。作品笔调轻松,但寓意深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对…
孩子喜欢,值得拥有哟!大赞一下但这本的字有点小,看起来有点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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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凑单买的,之前看过电影,还是书写的有意思些!有种成人化儿童版的围城之感,虽说讲的是两个孩子,但读着很沉重。幽默、讽刺的笔调很是喜欢,但这本书的印刷实在是不敢恭维,9块钱,觉得花的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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