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名列英雄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 李(1926—2016)
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及时部
及时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及时部
及时章
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等到痊愈,他再也不能玩橄榄球的恐惧也消失了,便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伤残。他的左臂比右臂短了些;当他站立或行走时,他那只手的手背与身体便摆成了直角,拇指和大腿平行。他对此毫不在意,只要他还能传球,开球。
又过了几年,等两人能够回首往事时,我们有时会谈论导致他受伤的那些事件。我坚持认为,是尤厄尔家的人引发了这一切,可比我大四岁的杰姆却说,事情起头在那很久以前。他说是从迪儿来到的那个夏天,当迪儿怂恿我们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时,整个事件就开始了。
我说他要是这样长远去看,实际上是从安德鲁?杰克逊开始的。如果当年杰克逊将军没有把克里克人赶过河,西蒙?芬奇永远也不可能划着小船北上亚拉巴马;如果他没来,那我们又会在哪里呢?我们现在太大了,不能再用拳头解决争端,于是就去问阿蒂克斯。我们的父亲说,我俩都对。
作为南方人,你就得为家族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祖先承担耻辱,因为在黑斯廷斯大战。中,他们两边都不是。我们拥有的只是西蒙?芬奇,一个来自康沃尔郡。兼做皮货生意的江湖郎中,只有吝啬能战胜他的虔诚。在英格兰,西蒙看不下去那些自称循道宗。的教徒被他们更为开放的教友们迫害,因为西蒙也自称循道宗,他便想方设法渡过大西洋,来到了费城,从那儿再去牙买加,然后又到了莫比尔,北上来到了圣斯蒂芬斯。牢记着约翰?韦斯利。关于买卖的各种清规戒律,西蒙靠行医卖药发了财。可是从事这个职业的过程中他并不快乐,因为要遏制那些他知道是违背上帝荣光的欲望,像穿戴金银华服什么的。于是西蒙就忘掉了他导师关于严禁拥有“人牛”。的戒律,买了三个奴隶,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在距圣斯蒂芬斯约四十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岸边建立了自己的家园。他只回过一次圣斯蒂芬斯,娶回来一个妻子,并和她共同繁衍了一个以女儿为主的家族。西蒙活到很大岁数,死的时候非常富有。
家族的传统是男人们都留守在庄园——芬奇园里,靠棉花为生。那时候这个地方自给自足:虽然相对于周围的庄园要简朴一些,但芬奇园里生产一切生活必需品,冰块、面粉和衣料除外,这些靠从莫比尔来的河船提供。
西蒙若在世,尽管会狂暴和愤怒,但对南北战乱也只能望洋兴叹吧。这场战争把他的后代掠夺一空,只剩下了土地。靠土地生活的传统一直保持到二十世纪,直到我父亲阿蒂克斯?芬奇跑到蒙哥马利去读法律,他的弟弟到波士顿去学药学为止。他们的姐妹亚历山德拉是留守芬奇家园的人:她嫁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那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惦记着他布下的串钩上是不是已经挂满了鱼。
我父亲取得律师资格后,便返回梅科姆镇开业。梅科姆镇在芬奇园以东约二十英里,是梅科姆县政府所在地。阿蒂克斯的办公室在县政府楼里,里面只有一个衣帽架,一只痰盂,一张棋盘,和一本很少被翻动过的亚拉巴马州的法典。他最早的诉讼委托人,是梅科姆县监狱里两个被吊死的人。阿蒂克斯曾极力劝说他们接受州政府的恩典,承认二级谋杀的罪名,以免去一死。可惜他们是啥弗福特家的人;在梅科姆县,这个姓氏和公驴是同义词。哈弗福特兄弟据说是因为被无故扣押了一匹母马,便打死了梅科姆县的头号铁匠,而且居然是当着三个证人的面打死的。他们事后一口咬定是那“婊子养的”先来找碴儿,自己有理由自卫,所以坚持要对一级谋杀指控提出无罪告诉。阿蒂克斯帮不了他的委托人什么忙,只好在他们上路的时候陪在现场。这件事也许就成了我父亲后来对刑事诉讼非常厌恶的根源。
在梅科姆镇的头五年里,阿蒂克斯的生活极为节俭;此后的几年里,他便用自己挣的钱去资助弟弟的学业。约翰?黑尔?芬奇比我父亲小十岁,在棉花开始不值钱的时候选择去学药学;不过,等到帮助杰克叔叔自立之后,阿蒂克斯从他的法律业务中获得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他喜欢梅科姆,他是土生土长的梅科姆县人;他熟悉这里的人们,人们也熟悉他,因为西蒙?芬奇的勤勉,阿蒂克斯几乎和镇上每个家庭都有着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是个老镇,不过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死气沉沉的老镇。下雨天街道便成了红泥滩国;野草长在人行道上,广场中央的县政府楼摇摇欲坠。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好像更热些:黑狗在夏日里煎熬着;广场上闷热的橡树荫下,套在大车上的瘦骨嶙峋的骡子在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不到上午九点钟就耷拉下来。女士们中午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又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时,她们个个汗湿甜腻,像撒了一层痱子粉当糖霜的软蛋糕。
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他们慢悠悠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在随便什么事情上消磨时光。那时候24小时二十四小时,可是好像更长些。不需要急着赶路,因为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东西可买,而且也没有钱去买,梅科姆县之外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人们刚刚被告知,除了恐惧本身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我们住在镇里居民区的主街上一一阿蒂克斯、杰姆和我,加上做饭的卡波妮。我和杰姆都觉得我们的父亲很让人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
卡波妮却是另一回事。她骨节突出;她近视眼;她斜视;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样宽,却有床板的两倍那么硬。她老是命令我离开厨房,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却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懂事,又总是在我还不想回家的时候叫我回去。我们之间的战争没完没了,而且总是一边倒。卡波妮老赢,主要是因为阿蒂克斯老站在她那边。她从杰姆出生时就和我们在一起了,我刚记事就感受到了她的专横。
我们的母亲在我两岁时死了,所以我从来也没有感觉到失去过她。她来自蒙哥马利的格雷厄姆家族,阿蒂克斯及时次当选州立法委员时遇见了她。他那时已到中年,她比他小十五岁。杰姆是他们结婚及时年的产物;四年之后我出生了,又过了两年,我们的母亲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人们说这是她家族的遗传。我并不想念她,但我觉得杰姆很想她。他很清楚地记得她。有时正玩着游戏,他会长叹一声,随后就走开,一个人到车库后面去了。每当他这样子的时候,我就知道好不要去打扰他。
在我要满六岁杰姆快十岁那年,我们的夏日活动范围(卡波妮的喊声能听见的距离)是向北过两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向南数三户到拉德利家的地盘。我们从来没敢跨越过这个界线。拉德利家蹲着一个怪人,关于他的一点点描述,都足以让我们一连规矩好几天的;杜博斯太太则是个十足的恶魔。
就是在那个夏天,迪儿来到了我们中间。
有天早上,我们在后院刚要开始当天的游戏,忽然听见隔壁雷切尔?哈弗福特小姐家的芥菜畦里有响动。我们走到铁丝篱笆边,看是不是只小狗崽——因为雷切尔家的小猎犬快要生了,结果却发现有个人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他坐在那儿,比芥菜高不了多少。我们也盯着他,直到他先开口招呼:
“嘿。”
“嘿,你。”杰姆和气地回答。
“我是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能读书了。”
“那又怎样?”我说。
“我以为你们想知道我能读书了。你有什么需要读的,我可以帮忙……”
“你多大了?”杰姆问,“四岁半?”
“马上就七岁了。”
“咳,怪不得。”杰姆说,拇指向我挑了一下。“那边的斯库特从生下来就会读,她还没上学呢。快七岁了,你看起来可真够小不点儿的。”
“我个子小,可是年岁大。”他说。
杰姆撩开额发仔细看了看。“你干吗不过来玩,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的天,这什么名字!”
芬奇。”
杰姆皱了皱眉头。“我长得足够撑得起我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比你还要长。我敢说要长一英尺。”
“人们都管我叫迪儿。”迪儿说着,从篱笆下费力钻了过来。
“从上面跨过来比从底下钻过来省事儿。”我说,“你从哪儿来?”
迪儿从密西西比的默里迪恩来,到这里来和他的姨妈雷切尔小姐过暑假,今后每个夏天他都会在梅科姆度过。他家原来也是梅科姆县人,他妈妈在默里迪恩给一个摄影师干活,曾经把他的照片送去参加过一个“美丽儿童”比赛,还赢了五元钱。她把这些钱都给了迪儿,迪儿拿它去看了二十场电影。
“我们这儿没有电影,除了有时候县政府楼里会放一些关于耶稣的片子。”杰姆说,“你看过什么好片子?”
迪儿看过《德拉库拉》,这一显摆顿时让杰姆对他刮目相看。“给我们讲讲吧。”他说。
迪儿是个新鲜人物。他穿着蓝色亚麻短裤,扣子一直扣到衬衫上;他的头发雪白,像小鸭子的绒毛一样竖在脑袋上;他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一头。当他给我们讲述这个古老的故事时,他的蓝眼睛变得深邃明亮;他的笑声短促而快活;他还老是习惯性地揪着前额中间的一撮旋毛。
当迪儿讲到德拉库拉化为烟尘时,杰姆说电影听起来比书还好,这时我问迪儿他的父亲在哪儿:“你一点儿都没提到他。”
“我还一个没有呢。”
“他死了吗?”
“没……”
“如果他没死,你就有一个,不是吗?”
迪儿脸红了,杰姆叫我住嘴,这表明迪儿已经通过审查并被接受了。此后的夏日便在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中度过。这些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包括:整修建在后院那两棵双生大楝树上的树屋,打闹一会儿,之后把我们根据奥利弗?奥普蒂克、维克托?阿普尔顿和埃德加?赖斯?伯勒斯小说改编的剧本全部上演一遍。就这一项,我们有迪儿真是幸运。他扮演那些原来都扔给我的角色——像《人猿泰山》中的猿猴,《罗弗小子》中的克拉布特里先生,以及《快捷汤姆》中的戴蒙先生。我们由此知道了迪儿是个袖珍墨林,他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古怪的计划、奇妙的渴望和有趣的幻想。
可是到了八月底,我们的剧目因为不断重复上演,变得平淡无味了。就是在这时候,迪儿给我们出了个主意: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
拉德利家迷住了迪儿。我们的警告和解释毫无作用,它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住了迪儿,不过只是把他吸到拐角的路灯柱子那儿,离拉德利家的院门还有一段安全距离。他会站在那里,抱着那根粗柱子,凝视着,向往着。
拉德利家在我家过去那边一个急转弯的拐角上。向南走,就正对着它的前廊;人行道从这儿拐弯,绕着房子延伸到另一侧去了。房子低矮,以前是白色的,并有着深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早已晦暗,变成了深蓝灰色。房子四周有院子围绕。被雨水侵蚀的木瓦耷拉在前廊上的房檐外;几棵橡树遮蔽了阳光。一些残留的尖桩栅栏东倒西歪地护卫着前院——这个被叫“扫院”。的地方却从来没被清扫过——强生草和兔烟草长得非常茂盛。
作为受喜爱的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已获得显赫声誉。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曾被拍成,备受欢迎的电影。
——哈珀 柯林斯出版集团
斯塔尔六月对北卡罗来纳州律师协会发表演说时,自比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阿蒂克斯 芬奇。斯塔尔凭着他的道德优越感,不把规则、秩序和正直放在眼里,这样一个人居然自比为芬奇,实在令我和比尔难以忍受。
——希拉里 克林顿
年轻时看过《梅岗城故事》(即《杀死一只知更鸟》),对片中法律人为弱势者争取权益奋斗,为恶法非法或恶法亦法辩论的故事感到澎湃不已,更加确定要成为法律人的心愿。
——许宗力(台大法学院院长)
作为受喜爱的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已获得显赫声誉。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曾被拍成,备受欢迎的电影。
——哈珀 柯林斯出版集团
斯塔尔六月对北卡罗来纳州律师协会发表演说时,自比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阿蒂克斯 芬奇。斯塔尔凭着他的道德优越感,不把规则、秩序和正直放在眼里,这样一个人居然自比为芬奇,实在令我和比尔难以忍受。
——希拉里 克林顿
年轻时看过《梅岗城故事》(即《杀死一只知更鸟》),对片中法律人为弱势者争取权益奋斗,为恶法非法或恶法亦法辩论的故事感到澎湃不已,更加确定要成为法律人的心愿。
——许宗力(台大法学院院长)
在十点课堂上听过,被故事吸引。买来读读,阿迪克斯的确是个好父亲。
当当的送货真是不错,书很好,一点都没破损折角,因为特别爱书,所以很在意书的外观,这次买的4本书很值,希望经常做活动呀!
作为一名法律毕业生,《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必看的一部法律电影,看完电影后再来找的书;受制于各种因素,书中的许多东西电影并没有完全的表达。对于当时美国社会的了解,这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
加购物车好久的书,还没看,这么著名的书当然先收了再说。买了四百多元的书,我以为自己会搬不动呢,结果一点不费力。是书贵了吗?
看了小说后又追了电影,给里面的爸爸和保姆点赞,正义,不偏见,三观很正,教育出来的孩子也非常了不起,特别是当爸爸遭遇危险时两个孩子表现出来的智慧和勇气劝退兴师动众的那帮挑衅者的时候,太赞了!
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迷糊,感觉就是几个小孩子的游戏,可是越往后看越精彩,书中的父亲是整本书的灵魂,他不用刻意去教孩子什么东西,关于是非对错,公平正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足以说明一切。这本书,值得反复品读。
是的,任何时候言论的力量都是很强大的,正所谓三人成虎,不同种族不同国家不同语言,那都是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要怎样去清楚的去认识一件事一个人,不要去轻易的相信那些所谓的"事实",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不要掉进传言的陷阱里,不然自己就不不自觉的成为杀死知更鸟的猎人的。
书的质感非常好,内容还没看,不过非常期待,对于当当网的书籍绝对信任,不用担心会买到盗版,字体适中,粗略看了一下眼睛特别舒服,而且价格非常优惠,买了6本全都是五折,这是实体店永远做不到的折扣,喜欢的不得了,非常满意!赞赞!
非常感人的小说。翻译极其流畅。孩子们和怪人阿德利之间微妙的交往,让我感动回味了很久。阿蒂克斯的正直让我深感敬佩。梅岗镇上的民风及各种人物的描写刻画非常生动,让人印象深刻。主线副线交织,脉络清晰,故事情节极其完整而巧妙。
这本书带给我的应该是对内心巨大的冲击,看这本书的时候刚好看了一边电影《辩护人》,一个是站出来讲真话,对抗由来已久的种族问题,一个是对抗国家的不公正,看似悲剧,却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制度的不断完善
刚看了100页,已经深深第被作者描写孩童心理活动以及家庭对话给吸引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和父亲,非常喜欢阿蒂克斯的形象,阿蒂克斯的朴实谈话中闪耀着正义和慈爱的光辉。非常喜欢,继续阅读。
这本书简介上介绍是中英对译,但买回来的却是中文版的。请大家一定注意!!!
搞活动时候买的,很合算。书的内容也很吸引人,看得我津津有味。不过我没有悟出什么道理啊,只觉的律师父亲是个好爸爸,也有勇气做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情。作为一个母亲,我更感受到了该向律师父亲学习,怎么陪伴孩子,一起成长。
弟弟学校老师要求他们买的,我先拿来看了。情节引人入胜,充满偏见的梅科姆镇、让人感到温暖的芬奇一家,还有遭到歧视的人不公的命运,使我拿起这本书便舍不得放下。看完之后回味无穷,很感动,也让人在内心深深地反思自己。适合各个年龄的人看。
这本书通过童年记忆和法庭场景呈现了如何杀死一只只知更鸟的过程,也是属于强制性道德观扭曲的过程,所幸我们仍有一点希望,总有那么几个人在为不公正不道德的事情做出最大的抗争。到今天,我才察觉,黑人的自由,的确是来之不易。
12号一共买了4本书,只到了一本书,其他三本都没送到,送货人电话也打不通,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给当当客服打电话上午打了,下午才给回电,还是让耐心等待,真是忍无可忍了,还让我退货,货都没收到怎么退?
次日收到,物流一如既往的给力。活动日半价买入,箱子有点走形,但是里面的书完好,很满意!每一本书都有塑封保护,排版很舒服。附图可以帮助想买的书友们参考。宅急送快递小哥很nice,上午有事家里没人,特发短信给他让他下午再送。看过后追评。
很好的一本书,我觉得很好,有活动就买了,也看了很好。
很喜欢这本书,喜欢阿蒂克斯那种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的风范。
书名让人一头雾水,不过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慢慢明白知更鸟代表着什么,很喜欢书中阿蒂克斯的为人待物的原则,他说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本书非常棒,是在上下班坐地铁读完的,大概五天吧,读起来很有种迫不及待的感觉。我非常钦佩爸爸给予孩子的那种从小就行在正直当中、行在对神的无可怀疑的敬畏当中的基督教育,我也希望这样引领自己的孩子。
原本是冲着经典去读,后来渐渐发现以小主人公的视角,打开了美国文化与历史的大门,在法庭上 故事达到高潮,虽然官司的结局是意料之中,但也很打动人。虽然揭露了当时对黑人的歧视,但最后又回归温馨,非常舒服。
真是服了这狗屁快递了,到本地了3天还没送到下次再不买当当自营的书了
刚到,满心欢喜的拆开快递,发现书坏了,客服却说不影响使用,就不用换了,这是啥意思,我也没有非要怎么样的意思,谁也不是非得为难你啊
不要去杀死任何一只知更鸟,是的,任何时候言论的力量都是很强大的,正所谓三人成虎,不同种族不同国家不同语言,那都是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要怎样去清楚的去认识一件事一个人,不要去轻易的相信那些所谓的"事实",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不要掉进传言的陷阱里,不然自己就不不自觉的成为杀死知更鸟的猎人的。
很感人的书,尤其是最后几页。我想以后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让TA在10岁的时候读这本书,让TA看到人与人的温暖和理解,学会对于“少数人”的包容和同理。这世上很多的罪恶,都来源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
两只知更鸟,一只死于枪下,一只匿于谣言。虽然为根深蒂固的偏见和傲慢而气愤,却也掩盖不了浓浓的善良和温暖。“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小孩的思考方式和思辨角度尖锐的让大人汗颜,勇敢不顾一切捍卫父亲敦敦教导和培养的信仰,一部成长过程中自我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不断冲突到产生怀疑,却最终捍卫真善美的过程
没有华丽的语言,温和的体现着人性,如果以后有小孩,一定会在她13到16岁时推荐她这本书读,成长,教育,歧视,勇敢。一本让人欲罢不能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