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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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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冯小刚导演、黄轩主演同名电影国庆档上映!青春不是年华,是你我的芳华。
  • 所属分类:图书 >小说>中国当代小说   图书 >小说>社会  
  • 作者:[严歌苓]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020123728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4
  • 印刷时间:2017-04-01
  • 版次:1
  • 开本:32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 冯小刚同名电影原著小说,用四十年的时间讲述文工团人的命运流转

● 严歌苓叙写自己的青春故事,荡气回肠,扣人心弦

内容简介: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

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男兵刘峰的谦卑、平凡及背后值得永远探究的意义。

作者简介

严歌苓 ,小说家,电影编剧。1986年出版及时本长篇小说,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89年赴美留学,获艺术硕士学位。旅美期间获得十多项美国及台湾、香港地区的文学奖,并获台湾电影金马奖编剧奖、美国影评家协会奖。2001年加入美国电影编剧协会。代表作有《扶桑》《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陆犯焉识》《妈阁是座城》及用英文写作的《赴宴者》等。作品已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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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假如一个男兵给一个女兵弄东西吃,无论是他买的还是他做的,都会被看成现在所谓的示爱。一九七六年春节,大概是年初二,我万万没想到刘峰会给我做甜品吃。我被堵在了宿舍里,看着对同志如春天般温暖的雷又锋,头晕眼花。把我的情书出卖给领导的那个男兵在我心里肯定粪土不如了,但不意味着任何其他男兵都能填补他的空缺。我晕晕地笑着,脸大红,看他把一个煤油炉从纸板箱里端出,在我们三人共用的写字台上支好,坐上一口漆黑烂炭的小铁锅。锅盖揭开,里面放着一团油乎乎的东西。他告诉我那是他预先和好的油面。他还解说他要做的这种甜品,是他老家的年货,不逢年过节舍不得这么些大油大糖。说着他对我笑。刘峰的笑是羞涩的,谦恭的,笑大了,还有一丁点赖,甚至……无耻。那时我会想到无耻这层意思,十六岁的直觉。现在回忆,他的谦恭和羞涩是有来由的,似乎他本能地知道“标兵”不是个本事,不能安身立命,不能指它吃饭。这是他的英明,他的先见。他又笑笑,下巴示意手里操作的甜品,土家伙,不过好吃,保你爱吃!我心里空空的,他每句侉音十足的普通话都在里面起回音。雷锋也干这个?用弄吃的示爱?……在我混乱并阴暗的内心,主要感觉竟然是受宠若惊。刘峰不单是团干部,人家现在是党委成员了。他从帆布挎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团黑黢黢的东西。一股芝麻的甜腻香气即刻沁入我混乱黑暗的内心。他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坨儿,在手心迅速捏扁,填上黑黢黢的芝麻糖,飞快搓成一个大元宵,又轻轻压扁。我看着他作坊工人般的熟练,连他复员转业后的出路都替他看好了:开个甜品铺子。锅里的菜油开始起泡,升起炊烟,他说,把你们全屋的人都叫来吃吧。我放心了,也失望了,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臊了一阵。我们同屋的三个女兵家都不在成都,一个是独唱演员林丁丁,家在上海;另一个就是香艳性感的郝淑雯。刘峰又说,他其实已经招呼过林丁丁了;中午她在洗衣台上洗被单,他就邀请了她,没明说,只说晚上有好吃的,四点钟食堂开饭少吃点儿。原来丁丁是他请的头一个客人。他又接着说,小郝馋嘴,早就跟他央求弄吃的了。哦,看来及时个受到邀请的是郝淑雯。郝淑雯跟哪个男兵要吃的会要不来?她动手抢他们都欢迎。

我看清了局面,三个同屋,蹭吃的是我。我问,那小郝人呢?他说放心吧,她一会儿准到。他推开窗户,窗外是一条没人走的窄巷子,排水沟又宽又深,偶尔有起夜的女兵偷偷往里头倒便盆。沟那边是一所小学的围墙,从来听不见念书声,总是咚咚呛呛地敲锣打鼓,给新下达的“近期指示”报喜。围墙非常老,砖头都粉化了,夏天苔藓绿丝绒似的,偶尔冒出三两丛野石竹。刘峰手和嘴都不停,话已经转到我父亲那里去了。他从来没见过我父亲这样的人,穿衣打扮举手投足都跟他认识的人不一样。有点古怪,嘿嘿……穿那种深灰毛料,上面还带细白道道,头发老长,打弯儿,脑后一排头发撅在后衣领上,头油都蹭上去了。像个旧社会的人。不是劳动改造了七八年?那要是不改造呢?不更怪?我说怪也不该改造啊,还不让人怪了?!

“对嘛,所以给咱叔平反了呀!”

我蒙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咱叔”是我爸。刘峰的样子是很称心很解气的,终于摆平公道了,他为我爸称心呢。

下面又是他的原话。

“别往心里去。那些人说你这个那个的,别上心。你爸是个好人。你爸真是好人。这谁看不出来?小穗子,挺起腰杆做人,啊?”

还是那种乏味语调。但说完他看着我,目光深深的。

假如以后的日子我记不住刘峰的长相,但他的目光我别想忘掉。

刹那间我几乎认定刘峰就是专门为我备的年货,让我私下里过个年。他拉上那两个志得意满的女同屋,不过让她们当电灯泡。我的案子事发,只有很少几个人对我说过同情的话。刘峰的同情,非同一般,代表较高美德同情我。刘峰跟我是人群的两极,他在上,我自然在底部,也许比何小曼还低。没人觉得何小曼危险,而我,让他们感到作为对手,有一种神秘的危险。刘峰对我的关怀同情,基于对我父亲的认同,为此我都可以爱他了。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刘峰说别哭,给,擦擦。他居然掏出一团糟粕的手绢给我,搁在平常我是要恶心的,但这一刻,不洁都象征着温暖和亲密。我认定这些土头土脑的甜饼就是专为我做的。你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拿来,变成你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但下一刻我就明白真正的爱或者关爱是什么了。林丁丁和郝淑雯同时进来,刘峰此刻正面朝窗外湿漉漉的冬夜,向她俩转过脸,那双单眼皮下发出的目光和看我是决然不同的。虽然雷又锋的身份使他仍然持重,但那目光是带荤腥的,现在看来就是带荷尔蒙的。他军鼓般的心跳就在那目光里。

这就明白了。刘峰爱的是她俩中的一个。想也不用想,当然是郝淑雯。前一年郝淑雯跟刘峰一块出过一趟差,去刘峰曾经做苦孩子的梆子剧团,学了个梆子独幕剧回来。郝淑雯是可以唱几声的,唱得不是好,但唱歌的人没有她的舞蹈基础;她跳得也不好,但舞蹈队里又没有像她这样能开口唱的,因此这个载歌载舞的梆子戏,她就是的女一号。刘峰扮的是一个反派,要被女一号打翻在地。那是两人萌发恋爱的好时机。后来“触摸事件”暴露,我才知道我当时的判断多么失误。

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比郝淑雯大一岁,当时应该二十岁。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儿后遗症,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身体不舒服。这种时常生小病的女孩最让我们羡慕:带病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诸如此类的表扬嘉奖都归这类女兵包圆。我们那时都盼望生病。一帮年轻健壮的青年,挣死了表现不过是帮炊事班喂喂猪,切切土豆丝儿,多扫几遍院子,多抹几趟走廊,多冲几次茅坑,可毕竟是茅坑少,人多,上百个人都要挣学雷锋的表现,那得多少茅坑多大院子?所以每天闹点儿小病的人自然条件就比我们这些健康人要好,人家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丁丁还有一点,就是天真无知,那么一把岁数,你说阿尔巴尼亚人爱吃山鹰,所以叫山鹰之国,她也会圆眼睛一瞪:“真的呀?”她比我大四岁,可是拉到马路上肯定所有老百姓都会认为她更小。我们三人合用一个书桌,假如三个抽屉同时打开,你会发现只有丁丁是个女孩,我和郝淑雯都是地道丘八。丁丁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但所有破烂让她仔细收拾,就都摆放成了体己和细软。丁丁有一双不大但很圆的眼睛,绕了两圈不长但浓密的睫毛,让现在的人看,一定误认为她文了眼线。我当时真的愚钝,不知林丁丁暗中接受了刘峰多少小恩小惠。刘峰帮所有人忙,明着帮,但没人知道他暗中帮林丁丁更多的忙。

我们三个女兵从床下拿出马扎子,餐桌就是刘峰装煤油炉的纸板箱。刘峰自己蹲在地板上,说他老家的人都很会蹲,蹲着吃饭蹲着聊天,蹲着比坐着还舒适。我们有什么办法,只好让雷又锋舒适。刘峰做的甜品真好吃,他自己只吃一个,看着我们三人吃,像父亲或者大哥一样心满意足。林丁丁的手向第四个饼伸去的时候,刘峰说,哎呀小林,这玩意儿不好消化,净是油,回头别闹胃疼。丁丁的手在空中犹豫了一下,郝淑雯已经一把抢到自己手里。郝淑雯当时也被误导了,认为刘峰理所当然是为她做的饼,我们两个同屋是蹭吃的。任何男兵对她的殷勤她都是不多想的,先笑纳再说。欠她殷勤她可不答应。炊事班马班长一打肉菜就帕金森,马勺又是颠又是抖,一旦给小郝哆嗦掉勺头上两片瘦肉,小郝会夺过勺往马班长脑壳上打。一次冬训野营,毛毛雨里行军三十公里,到宿营地所有人都成了冰冷的泥团子。炊事班两口大锅同时烧洗脚水。到处稀泥,没地方坐,我们多数人都只能站着,一只脚先放进盆里烫,拿出来穿上鞋袜,再烫另一只脚,等另一只脚烫热了,解乏了,前面烫热的脚又站乏了,冻凉了。郝淑雯找了个长形木箱坐上去,两脚泡在热水里无比受用。首席中提琴手端着一盆水过来,叫她挪挪,他也要坐。小郝说不行,两人坐箱子吃不消,三合板箱子,咋吃得消两个屁股?中提琴手说是吃不消,那就请她起来。她看着他笑,意思是你想什么呢?我给你让座?中提琴手问她,知不知道木箱里装的什么。小郝不知道。中提琴手告诉她,装的是中提琴,正式的琴盒坏了,这个是舞美组临时用三合板钉的。小郝还是看着他笑,照样不让。中提琴手急了,说箱子里装的是老子的琴,小郝你不要吃屎的把屙屎的还麻到了!小郝仍然笑,学他的四川话说,老子就要麻到你。男兵们对郝淑雯毫无办法,不给她甜头吃她会抢。

媒体评论

严歌苓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刘震云(著名作家)

严歌苓是真懂小说技术,我们是懵头懵脑地凭着感觉去写。她在小说技术方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她一篇接一篇的佳作,在海峡两岸暨港澳各地频繁得奖,作品也不断地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而且都是精品,都是影响巨大的作品。这一点让我们这些跟她同学过的人,一是感觉到荣幸,二是也感觉到自愧不如。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秦玫102**的评论:

想买这本书,是因为冯小刚的电影《芳华》被撤档了,点映后的影评,引起了我的极大好奇心。书挺精美的,但字有点小,看了以后再来追评吧。

2017-10-11 17:34:26
来自mlove花**的评论:

一开始的叙述并没有太吸引,然后故事越来越抓人。一个这么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因为爱一个人,被大家唾弃,有点滑稽。他用自己的一双巧手,温暖着周围的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依然爱着那个无法触碰的人,不见,也永远忘不掉她年轻时的容颜。

2017-11-16 10:56:5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错过,便是一生。

2017-11-10 02:31:4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严歌苓对文字把控力太好,太会说故事。背景是时期的文工团,主角是一个像雷锋一样的标准好人,却因着一记触摸改变了一生,另一个女孩,也因着一记触摸,守护了一辈子无望的爱情。

2017-11-09 16:12:20
来自韩志州5**的评论:

在这个很多人都可以当导演的年代 我很期待冯小刚的这部同名电影。

2017-09-28 15:39:46
来自wx00eb6**的评论:

第二次看严歌苓的书。这本写的是文工团男女的爱情与青春,非常扣人心弦,值得一看。

2017-10-29 20:41:09
来自詹詹700**的评论:

虽然是自传,但我觉得故事内容还是很吸引,人物刻画也很细腻。同情好人刘峰,一切都是命运使然。期待国庆这故事搬上大荧幕,希望冯导没有让我失望。书很薄,认真看的话,花一天时间可以读毕。

2017-07-21 17:47:46
来自点点的**的评论:

因为电影知道了这本书,我喜欢把电影的原著拜读一下。严歌苓的作品也看了几部,最喜欢《陆犯焉识》。这部《芳华》和《陆犯焉识》叙述的年代有所重合,相比较而言我还是更加喜欢《陆犯焉识》,更加大气。

2017-10-06 15:36:51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早想买来一读,终于了了心愿。关于一个倒置英雄与平凡的年代。“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了我们平凡了更平凡,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严歌苓一如既往地解构历史中的英雄主义和宏大的国家话语。

2017-10-05 23:52:14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可能是影院无法上映,买书来看,没有逾期的吸引人。

2017-10-01 08:37:33
来自ruc1991**的评论:

严姐的作品,上次读还是《老师好美》,觉得有些失控。读了《芳华》的故事梗概,觉得视角独特又不乏深度,以一个相对小众的群体在极端年代和秩序体系下的荒诞遭遇,折射出社会环境对个体生存处境的压榨,触动人心~

2017-10-18 23:57:00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很喜欢严歌苓的书,《芳华》这版的封面很精美,很有感觉。左脚穿着六七十年代的军绿色鞋子,富有年代感;而右脚穿着华丽的芭蕾舞鞋,这样的交错感很有视觉冲击,也容易让人心漾起阵阵涟漪。很好看的书,推荐。

2017-10-29 12:04:59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严歌苓是军人出身的作家,其作品里不少反映军旅生活,《芳华》就是其中之一。冯小刚已经改编拍成电影了,小刚导演也是部队文工团出身,两者之间有一种追忆风华正茂时期的意味。

2017-11-04 06:30:18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内容一般 不如作者其他经典作品 但是书的印刷装帧都还挺好

2017-08-10 08:16:16
来自很***猫**的评论:

严歌苓的书大部分都看过。这本新书,再无读妈阁是座城时的欣喜。这本书虽然有她的影子,但个人读过后只是感觉一般的中篇。

2017-05-02 18:34:55
来自下笔千**的评论:

看完后竟感觉莫名其妙的轻松,男主还是死了,男主就那样死了,不管他曾经为社会为国家做了多少贡献,人们还是就那样把他遗忘了,这个故事值得我们深深思考

2017-10-13 08:49:26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喜欢,严歌苓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写了两个loser的爱情,细细想来,真的好美,却不矫情,难得

2017-06-29 09:07:21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那个年代的故事,那个年代的爱情,是纯真,是朴实,是最平凡的浪漫。最终如梦初醒,回首芳华…

2017-08-29 07:49:45
来自乖***婷**的评论:

老实人没有得到命运的善待,看完心里还是挺难过的,想看电影究竟怎么拍

2017-07-16 18:07:3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这个小说被拍成电影了。早前读过严歌苓少女小渔,还有老师好美。都是很不错的小说,文笔很细腻,但又没有繁赘的感觉,恰到好处。很期待这本书

2017-08-13 16:52:3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正在看,作者平铺直叙不拐弯,言语描述带诙谐,有些情节忍俊不禁,人物形象被“我”讲得栩栩如生,刚看不到30页,应该还没进入角色碰撞,但按这种风格,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

2017-09-30 14:54:38
来自丁***(**的评论:

严歌苓的书一下买了不少,这本的封面很漂亮。内容还没看,电影播放之前争取看完。

2017-07-13 13:59:4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时隔四年,龙宝宝重逢单papa,哼,居然敢抛弃自己,好不容易重逢了时隔四年,龙宝宝重逢单papa,哼,居然敢抛弃自己,好不容易重逢了

2017-06-09 13:54:08
来自rabbit**的评论:

禁忌时代特殊的命运遭际曾被许多文字一再抒写。大多残酷冷漠,充满压抑与凄苦。而在严歌苓笔下,作者试图通过对人的整个人生过程的还原来探寻他或她命运变迁的内因。这些曾活跃在红楼中,舞台上,练功房和战场上的人儿展现出不同于那个时代的丰满血肉,华年芳泽。

2017-10-22 18:11:06
来自横***雾**的评论:

一个特定时期的故事,在最好的年华里男女主人公在别人眼中差距悬殊,最后却殊途同归。青春,因为美好,所以也就原谅了自己在那个时间所做的伤害别人的那些事情。

2017-05-31 19:17:20
来自十月文**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芳华》这部小说很有严歌苓的味道,很熟悉的以第一人称的视觉来开始小说的书写,故事围绕文工团的青春岁月展开,穿插着副连作家萧穗子的所见所闻所感,描述了刘峰,何小曼,郝淑文,林丁丁等人的生活经历,严歌苓写的青春不是青春小说中所形容的残酷,爱的死去活来的年少记忆,而是无力,现实的青春,在这段青春里有每个人的真实情感,被众人推崇为雷锋却渴望性与爱的刘峰,小时候看别人眼色生活却想要成为众人掌上明珠的何小曼,匆匆十几年的芳华岁月,转瞬即逝,等到刘峰因为中越战争而失去一只手臂,何小曼得到众人追捧而精神崩盘,离异二婚远嫁澳大利亚的林丁丁…

2017-10-04 15:35:09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看过严歌苓的陆犯焉识,好像她的作品大都和那个时代有关,而最近碰巧很想看看那个时代的书籍。这本书即将在大银幕上映,所以先来看看书再去看看电影

2017-07-02 17:17:38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当当的书还是一如既往的快,刚下单没几天就到了。书也是保存的很完整,几乎没有挤压,没有破损,看着非常舒心。严歌苓是我非常尊敬的作家,编剧。非常喜欢她,希望这本书能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

2017-06-21 13:17:0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一头扎进去看完的,看完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可能因为我也当过十几年兵的原因吧,所以对那个特殊年代的军人们有一种特殊的情结。

2017-05-24 11:33:04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严歌苓一贯的语言风格,有严式幽默和严式反讽,没有歌功颂德和高大全形象,有的只是一个个鲜活的不完美的生命和一段段趋同又甚异的人生,描写了上世纪70年代年轻军人们懵懂、青涩、莽撞的青春军营生活,和一个只许别人麻烦自己不许自己麻烦他人的真正的好人。很赞!一如既往的经典。

2017-05-18 11:45:47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严歌苓的忠实粉丝,看完内容才发觉为什么扉页会写上“you touched me”.在如日光璀璨的芳华里,一次抚摸,摸到了爱情,摸清了人性,摸清了社会,也摸到了那个年代里人的一生。

2017-08-21 11:14:10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芳华,是青春,是荒唐,是年少无知,也是世事沧桑;芳华,是爱情,是伤害,是脉脉含情,也是心如死灰。四十年,从青葱岁月走向生命末期,那些个彼此熟悉又分别、彼此惦记又重逢的人们,永远的记得曾经一起走过的芳华。

2017-07-17 10:35:00
来自一碗鱼**的评论:

芳华(严歌苓2017作品) 严歌苓在《芳华》里写“刘峰对我的关怀同情,基于对我父亲的认同,为此我都可以爱他了。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都是不重要的。”这样的混账年龄可能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被人稍微一关怀就自作多情想投桃报李,被多看一眼都觉得可以和这个人私定终身了。可是后来给得多了,慢慢不再被珍惜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世人都贱,得到了就不再珍贵了。于是小心翼翼一点一点把自己收了回来,后来再给,也只肯给七分留三分。心里能装下的人越来越少,然而但凡放在心里的,都是无人能比的珍贵。后来更喜欢爱有偏颇,最爱你也最偏心你。

2017-08-30 15: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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