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由瞿同祖所著的《国法律与国社会》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国社会的基础,也是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
及时章 家族
及时节 家族范围
第二节 父权
第三节 刑法与家族主义
一 亲属间的侵犯
杀伤罪
奸非罪
窃盗罪
二 容隐
三 代刑
四 缓刑免刑
第四节 亲属复仇
第五节 行政法与家族主义
第二章 婚姻
及时节 婚姻的意义
第二节 婚姻的禁忌
一 族内婚
二 姻亲
三 娶亲属妻妾
第三节 婚姻的缔结
第四节 妻的地位
第五节 夫家
第六节 婚姻的解除
一 七出
二 义绝
三 协离
第七节 妾
第三章 阶级
及时节 生活方式
饮食
衣饰
房舍
舆马
第二节 婚姻
一 阶级内婚
二 婚姻仪式的阶级性
第三节 丧葬
第四节 祭
像这种案件,若不是非理殴杀,便可不论了。法律上所注意的不在是否违犯教令而在是否非理毙杀,这是客观的问题,前者则是主观的,只要父亲说儿子违犯教令,法司是不会要求提出原因的,亦不须法司加以认定。有的殴死违犯教令之子的案件,咨文上根本不曾说明原因,只有因子违犯教令将子殴死的字样。
子孙不肖,法律除了承认父母的惩戒权可以由父母自行责罚外,法律还给予父母以送惩权,请求地方政府代为执行。我们已经说过生杀权的被剥夺是父权的一种减縮,那么,家庭惩罚权的移交于政府请求法官审判执行,如亨利?梅因所提示我们的罗马帝政时代晚期的情形,自也是父权的一种减缩。送惩的方式通常不外两种。父母可以子孙违犯法令为理由送请惩戒。
唐、宋的处分是徒刑二年,明、清时代则杖一百。违犯教令的范围,上面已经说过,是很宽泛的,只要父母提出控诉,法司无不照准。尤其是明、清的法律处分定得很轻。
除了违犯教令外,父母也可以不孝的罪名呈控子孙请求代为惩治。不孝的罪名显然较违犯教令为重,所以法律上的惩处亦较后者为重。法律对于不孝的内容在名例(总则)上原已一一列举,包括告言诅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养有缺,居父母丧自身嫁娶,作乐释服从吉,闻丧匿不举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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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瞿同祖先生的经典名著,值得阅读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现代中华学者的经典著作之一,瞿同祖先生的著作无可质疑,只可惜其晚年生活令人凄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