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历史记录伟大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他成年之后的大部分岁月里,都是以律师的身份立足于社会。他靠这份职业养家糊口,慢慢积攒名望,逐渐涉足政坛。他是个调解专家,在法庭内外,一次次地弥合了怒火相向的冲突双方之间的分歧。这段持续数十年的职业历练,培育了林肯解决纷争的稔熟技巧,为他后来在总统职位上纵横捭阖、拯救国家于分崩离析的危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作者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重现了林肯长达1/4个世纪的律师生涯里众多精彩片断,展示了他相对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位伟人为何能够从律师办公室很终入主白宫,本书给出了答案。
25载律师生涯历练,成就5年总统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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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前章 "全能的上帝"
"小伙子,你在看什么书啊?"
19世纪30年代初的某天清晨,亚伯拉罕 林肯叉腿坐在柴堆上,聚精会神阅读一本书,路过的戈德比(Russell Godbey)看出是林肯,打了个招呼。
这种情形在新塞勒姆(New Salem)——一个人口不少的伊利诺伊村庄——很少见,因为在这个村庄,基本上没什么人对读书有兴趣,而林肯算是个例外。村子里的人早已习惯在田间地头碰到正在埋头苦读的林肯。不过,每次人们见到他时,他的读书姿势都不一样,双腿有时直伸,有时则是弯曲成不同角度,总之,那种聚精会神的样子,实在难以用三言两语描述出来。
戈德比是一个身材敦实的农夫,蓄着长长的山羊胡子。他看人的时候,目光炯炯,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坦率;而他跟人说话的时候,那张大嘴巴会向下接近张开。他的这些外形特征,给人们留下一种很好坦率的印象。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讲话不会转弯抹角,更不喜欢胡言乱语。那些年,因为买卖马匹,他挣了不少钱。他用这笔钱买回了牲口,购置了农地,没多久就过上了富足、舒适而又稳定的生活。当时,他育有子女8人(4男4女),同时兼任教会执事、州民兵队长。在他胸前,总是挂着一款金质的表链,一直掉到他那圆乎乎的大肚子上。这就是我们可敬的戈德比先生。
戈德比跟大多数新塞勒姆人一样,来自杰克逊县(Jackson County)。从外表、衣着、举止来看,戈德比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层农夫,跟当地为数不多的几个层次相当的居民相比,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相形之下,林肯的形象就显得有些不同寻常了:拇指溃烂红肿,个头很高,衣着不太协调,行为举止还有些怪异。尽管如此,戈德比依然对林肯很感兴趣,因为林肯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戈德比曾经雇用林肯勘察土地,后来还投票支持过林肯,尽管林肯是一名辉格党人。
"亚伯,你在看什么书啊?"
林肯缓缓抬起头来,看到是戈德比,皱了皱眉头。刚才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被突然的问话打断,他很简单地随口答了一句:"法律书。"
戈德比惊讶不已,仿佛林肯告诉他自己正在研究月光一样。他感到不可思议,咕哝了一句:"噢,全能的上帝啊!"
对戈德比的反应,林肯没太在意,继续看他的书。
林肯从来都没有真正向人们解释为什么他想去做一名律师。背后的理由,可能并无特别之处。这份职业不经意地就成为了他的人生追求。但是,选择这份职业,需要努力和付出,得经过深思熟虑。就像戈德比的反应所暗示的那样,这种职业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
人们选择当律师,理由各不相同。有些人是想促进社会正义,他们(不论对错)认定,从实际的争端解决层面来讲,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等崇高理想以及谋求更大福利的很好平台。"我们选择的工作会对社会有贡献吗?"——这个共同的问题一直萦绕在法学院院长们的脑海中。20世纪80年代末期,曾经当过记者、后来转投耶鲁法学院学习的古德里奇(Chris Goodrich)在回信给朋友谈及为什么选择来耶鲁学习法律时,理由很好简单:目的是要"帮助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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