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张爱玲于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七年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包括《年轻的时候》《花凋》《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散戏》《殷宝滟送花楼会》《桂花蒸阿小悲秋》《等》《留情》《创世纪》《郁金香》《多少恨》。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话剧百年收官之作,金马奖五项大奖电影《红玫瑰与白玫瑰》原著小说。授权,华丽新版。
张爱玲(1920-1995),中国女作家。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代表作有中篇小说《倾城之恋》、《金锁记》、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和散文《烬余录》等。1952年离开上海,1955年到美国,创作英文小说多部。1969年以后主要从事古典小说的研究,著有红学论集《红楼梦魇》。已出版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散文小说合集《张看》以及长篇小说《十八春》、《赤地之恋》等。
年轻的时候
花凋
鸿鸾禧
红玫瑰与白玫瑰
散戏
殷宝滟送花楼会
桂花蒸 阿小悲秋
等
留情
创世纪
郁金香
多少恨
红玫瑰与白玫瑰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振保出身寒微,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怕就要去学生意、做店伙,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照现在,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出微凸的粉紫古装人像──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
及时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
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在爱丁堡进学校。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馋。像歌剧那样的东西,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他多下了几个钱,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道经巴黎,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可是没有熟悉内幕的朋友领导──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他不愿意结交──自己闯了去呢,又怕被欺负,花钱超过预算之外。
在巴黎这24小时的傍晚,他没事可做,提早吃了晚饭,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他步行回寓,心里想着:“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未免有些怅然。街灯已经亮了,可是太阳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掉,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下,再往下掉,往下掉!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振保一路行来,只觉得荒凉。不知谁家宅第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迟慢地,弹出耶诞节赞美诗的调子,弹了一支又一支。耶诞夜的耶诞诗自有它的欢愉的气氛,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太不是时候了,就像是乱梦颠倒,无聊得可笑。振保不知道为什么,竟不能忍耐这一曲指头弹出的琴声。
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袋里的一只手,手心在出汗。他走得快了,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她在黑蕾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他喜欢红色的内衣。没想到这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桩往事,总是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着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自己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了一闻。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和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从头上套下去,套了一半,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稍微停了一停。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见她,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的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出来的时候,街上还有太阳,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阳影子里。这也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肮脏黯败。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点乡土气息,可是不像这样。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及时次,有多么傻。现在他是他的世界里的主人。
从那天起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的主人。
振保在英国住久了,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在工厂实习又可以拿津贴,用度宽裕了些,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他是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谈恋爱的时间有限,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他嫌过于矜持做作,教会派的又太教会派了。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里,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是不怎么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若是杂种人,那比华侨更大方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这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这玫瑰的父亲是体面的英国商人,在南中国多年,因为一时的感情作用,娶了个广东女子为妻,带了她回国。现在那太太大约还在那里,可是似有如无,等闲不出来应酬。玫瑰进的是英国学校,就为了她是不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派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振保看不大出来,他自己是有点着迷了。两人都是喜欢快的人,礼拜六晚上,一晚跑几个舞场。不跳舞的时候,坐着说话,她总像是心不在焉,用几根火柴棒设法顶起一只玻璃杯,要他帮忙支持着。玫瑰就是这样,顽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她家里养着一只芙蓉鸟,鸟一叫她总算它是叫她,疾忙答应一声:“啊,鸟儿?“踮着脚背着手,仰脸望着鸟笼。她那棕黄色的脸,因为是长圆形的,很像大人样,可是这时候显得很稚气。大眼睛望着笼中鸟,眼睁睁的,眼白发蓝,仿佛是望到极深的蓝天里去。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也像那只鸟,叫这么一声,也不是叫那个人,也没叫出什么来。
她的短裙子在膝盖上面就完了,露出一双轻巧的腿,精致得像橱窗里的木腿,皮色也像刨光油过的木头,头发剪得极短。脑后剃出一个小小的尖子。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口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认为她是天真。她和谁都随便,振保就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之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有天晚上他开着车送她回家去。他常常这样送她回家,可是这次似乎有些不同,因为他就快离开英国了,如果他有什么话要说,早就该说了,可是他没有。她家住在城外很远的地方。深夜的汽车道上,微黑白色,轻轻拍在脸上像个毛毛的粉扑子。车里的谈话也是轻飘飘的,标准英国式的,有一下没一下。玫瑰知道她已经失去他了。由于一种绝望的执拗,她从心里热出来。快到家的时候,她说:“就在这里停下罢。我不愿意让家里人看见我们说再会。”振保笑道:“当着他们的面,我一样的会吻你。”一面说,一面就伸过手臂去兜住她的肩膀,她把脸磕在他身上,车子一路开过去,开过她家门口几十码,方才停下了。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振保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车窗外还是那不着边际的轻风湿雾,虚飘飘叫人浑身气力没处用,只有用在拥抱上。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可是……这是不行的。玫瑰到底是个正经人。这种事不是他做的。
玫瑰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
夏志清:张爱玲是今日中国秀、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凡是中国人都应当阅读张爱玲的作品。
陈克华:世界上有华人华文的地方,就有人谈论张爱玲。
白先勇:张爱玲的写作风格独树一格,不仅是富丽堂皇,更是充满了丰富的意象。
南方朔:许多人是时间愈久,愈被遗忘,张爱玲则是愈来愈被记得。
木心:她称得上“活过”“写过”“爱过”。
侯孝贤:创作者的希望,是像张爱玲一样创造出可以留传下来的不朽作品。
蒋勋:张爱玲以诅咒的方式让一个世代随她一起死去.像一个大上海的幽魂,活在许多爱她的人的心中,她是那死去的蝴蝶,仍然一来再来,在每朵花中寻找它自己。仿佛因为她的死,月光都像魂魄了。
贾平凹:与张爱玲同活在一个世上,也是幸运,有她的书读,这就够了。
李碧华:“张爱玲”三个字,当中粉红骇绿,影响大半世纪。是一口任由各界人士四方君子尽情来淘的古井,大方得很,又放心得很再怎么淘,都超越不了。
王安忆:她有足够的情感能力去抵达深刻,可她没有勇敢承受这种能力所获得的结果,这结果太沉重,她是很知道这分量的。于是她便觉攫住自己,束缚在一些生活的可爱的细节,拼命去吸吮它的实在之处,以免自己再滑到虚无的边缘。
叶兆言:她的大多数读者恐怕都和我们一样,或是觉得张应该一心一意写小说。天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痴心人在白白地等待她的下一部小说。
王德威:五四以来,以数量有限的作品,而能赢得读者持续支持的中国作家,除鲁迅外,只有张爱玲。
杨照:她的时代感是敏锐的,敏锐得甚至觉得时代会比个人的生命更短促。
苏童:我读张爱玲的作品,就像听我喜欢的音乐一样,张爱玲的作品不是古典音乐,也不是交响乐,而是民谣流派,可以不断流传下去的。
李渝:时间过去,运动过去,再看张爱玲,必须认可她的优越性。
余秋雨:她死得很寂寞,就像她活得很寂寞。但文学并不拒绝寂寞,是她告诉历史,20世纪的中国文学还存在着不带多少火焦气的一角。正是在这一角中,一个远年的上海风韵犹存。
李昂:这个女人好像替我及我们许多女人都活过一遍似的。
艾晓明:谁说张爱玲是避世的呢?她难道不是一直藉作品对读者推心置腹吗?那么,我们又怎么能说斯人已逝?在生活中、在作品中、在文学史中,我们注定还会时时遇到她,谈到她张爱玲。
刘川鄂:女人大都不珍惜自己的才华,以男人的喜好为喜好,以男人的价值为价值,张爱玲是一个难得的例外,她顽强地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处处有她的“此在”。
蔡康永:迷张爱玲的人,大多是贴身的迷、贴心的迷。
这次快递很及时,谢谢快递大叔,等看完后再一一评价吧,这五星是给快递员的!
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他的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都是错。
书的质量很好,值得购买,我买了一套13本,外加《易经》和《雷峰塔》
真的很喜欢 虽然还没有读 但是看了倾城之恋觉得这本也不会错 因为喜欢陈奕迅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所以对这个名字有别外的好感 张爱玲的书封面也很好看 觉得和内容有强烈的感觉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倒不是红玫瑰与白玫瑰这篇文章,如那个卧病在床的女子 那个因为父亲不能跟所爱之人在一起的老师 很多很多 喜欢张爱玲的文字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说实话就是被封面给吸引的。张爱玲是那个时代独特的女子,她有想法又敢于表达,自然是不错的。书我还没看完,故事很好,可我还没有那个心境随她一起探究上海女人的生活起居心理,等我也为生活所累的时候再来读过吧。
第一次看张爱玲的小说。想来大家都知道白月光和蚊子血的出处,那么就是了。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你要找的小说集。张爱玲爱写短篇小说,而且背景设定几乎是在上海或者香港,主要还是和她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我觉得女生都应该读一读张爱玲,体会一下那个年代不一样的情怀。
很不错的一本张爱玲的小说,之前有买过倾城之恋,不过那时候是高中看不太懂,现在去看张爱玲的小说,从每个小故事看出了每个小人物的不易,和对爱情的理解。随后就去搜了张爱玲的其他小说。
几年前的我,还是看不懂张爱玲的作品的,觉得太绕,这个学期虽然不说能完全读懂其中精髓,但起码发现了它的好与精妙,所以开始买张爱玲的其他作品来读啦!希望自己能从中受益!?*。?(ˊωˋ*)??*。
你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你是朱砂痣还是蚊子血?你是明月光还是什么?这句话很有名,书也早就看过,买来再看看。
张爱玲的小说里有太多的悲剧人物,无论男人或是女人,也许就是时代的缩影,女性在千百年的压迫奴役下很难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在她的笔下,几乎每一个可怜的女人都是被社会和家庭一点点造就而成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比喻真好,家里的女人就是嘴边的一颗饭粒,而另一个女人就是朱砂痣。书本的最后一篇多少恨,我觉得很好,把爱情的遗憾写的淋漓尽致,结尾用环境描写,更显意味凄凉
虽然是凑单购买,但还是很喜欢看张爱玲的小说的,现在虽然不常看她的书了,但一些经典还是让人难以忘怀,就如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总记得书中的那些通俗而又经典话语,明天就是情人节,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 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 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
名字很好听,但内容很深奥,看好久才能看明白,但还是不懂其中的深意……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本书的某些语句在我遇到感情问题的时候,出现在我眼前,让我顺利看透了那些问题,所以我特别感谢这本书,在正确的时间遇到她。虽然看过了电子版本的,但是还是想要用笔划出那些语句作为收藏,以此来记念逝去的感情。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要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要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意时不要得瑟,落魄时不要堕落,就算你瘦了,变好看了,你什么都好了,不爱你的人还是不爱你。即使你再胖,再难看,再怎么不好,爱你的人永远不会嫌弃你。谁若用真心对我,我便拿命去珍惜,这句话永远不会过期。——致自己 ???
世分阴阳。男主阳,女主阴,阳进则阴退,阴退而阳进!故此多数男子以欲生情,多数女子以情生欲!由此可证男子出轨全系肉欲作祟,无关家庭责任,妻子情感!那么是不是应该被原谅?女子出轨纯粹心之所系,情非得已!那么是不是也值得理解?——《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与本书其他章节无关!
终于有机会读完张爱玲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没想到是一个短篇,在高铁上断断续续读完了。张爱玲对男女情感的描写细致入微,简直传神。振保作为一个「中西合璧」的男性,在感情上既时时刻刻拿传统的礼教来束缚自己,所以才有了面对初恋「玫瑰」的献身坐怀不乱,但与此同时他内心又渴望拥有西式热烈开放的爱情,没有责任,不计后果,所以才有了和有夫之妇王娇蕊的短暂相恋。在两方的拉扯之下,他最终得到的是一段不幸福甚至是令人窒息的婚姻。在这样的婚姻下,他不断地堕落,堕落,堕落。他对妻子孟烟鹂冷酷至极,在外面公开寻花问柳,他的心理已经扭曲变形,他就像是…
每个男人在他的生命中都会有两个女人,至少两个。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当他娶了红玫瑰,日子久了,红玫瑰就会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玫瑰就是窗前的明月光。当他娶了白玫瑰,日子久了,白玫瑰就会变成衬衫领上的一粒白米饭,而红玫瑰就是胸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笔下的爱情,未萌已死;婚姻,名存实亡;男人,常常出轨;女人,默默承受。唯有一句表白的话听着动人:你手上没有螺,爱砸东西,可是我手上有螺,抓紧了绝不撒手的。
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拉一下,便把脓口挑破了给你看。 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好一个聪慧女子,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点略微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 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的,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 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 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 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读张爱玲的文字 总会莫明被某句轻描淡写的话戳到心里去 很深刻 也很现实 故事大多都是悲情的 在那样一个时代上海女人的悲情故事 或等待或绝望或离开 她们的生活轨迹就这样在字里行间中淡淡的晕染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