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剑生
1964年5月生,浙江省海宁市人,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代表性学术著作有《现代行政法总论》《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上下卷)》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数十篇,主持部级、省部级课题多项。曾先后赴美国、日本、英国、葡萄牙、荷兰、瑞典、台湾、港澳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
黄锴
1987年11月生,浙江省嘉兴市人,法学博士。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在《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十余篇,参与部级、省部级课题多项。曾先后赴日本、香港、澳门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学术会议或者从事学术交流活动。
第1号
开除教师公职的可诉性
——朱丽丽诉沭阳县教育局行政处罚案
第2号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中所采取行为的可诉性
——张丽与永城市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案
第3号
息诉罢访协议的可诉性
——韩甲文诉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
第4号
行政指导性意见的可诉性
——杭州大家艺术专修学校诉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教育行政批准案
第5号
征收土地公告不可诉
——张守山诉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案
第6号
未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性行为不可诉
——吴学让诉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第7号
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的阶段性行政行为不可诉
——高××等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案
第8号
阶段性的行政行为不可诉
——单立娟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公务员局公务员招录案
第9号
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前置许可行为不可诉
——陈兆明、都燕萍诉无锡市规划局规划许可案
第10号
省级人民政府用地批复不可诉
——赵彦清诉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
第011号
行政机关依据法院裁定实施协助执行行为不可诉
——温振强不服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案
第012号
不履行层级监督职责的行为不可诉
——崔永超与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诉案
第013号
告知性答复不可诉
——宁波市鄞州区腾飞工艺品厂诉宁波市鄞州区农林局确认答复行为违法案
第014号
为追求不正当利益多次提起诉讼属于滥用诉权行为
——李红与宣城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
第015号
项目范围内土地使用人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具有利害关系
——王春、李福臣等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审(2010)83号《关于大广公路蒙冀界至承德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案
第016号
征收红线内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征收决定不具有利害关系
——王宏爱不服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
第017号
劳动者与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决定具有利害关系
——江名远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管理案
第018号
利害关系的判断应以行政法机关负担“规范上义务”为核心
——李冰诉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行政行为案
目录
第019号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王理清诉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崂山分局等环保行政不作为案
第020号
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告
——王兰英不服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再审申请案
第021号
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所作行政行为的被告
——熊升明诉沂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
第022号
街道办事处具备被告资格
——牡丹江桦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命令申诉案
第023号
律师协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张秀秀诉温州市律师协会案
第024号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登记不予答复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杨斌诉广州市律师协会案
第025号
交通安全协管员的法律地位
——庄仪青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天坛大队案
第026号
原告负有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以及该行为由被告作出等事实的义务
——崔永超诉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案
第027号
在特殊情况下身份证效力应当让位于档案记录
——陶淑华诉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行政确认案
第028号
法条竞合的处理
——盱眙县官滩镇农技站化肥农药第二门市诉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刑侦处罚案
第029号
不与上位法相抵触,且符合公共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应予适用
——张殿珍等诉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批复案
第030号
公共政策的法源地位
——葛文明诉襄阳市人社局案
第031号
体系解释的适用
——施某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
第032号
公共利益的认定
——上海迪比特公司诉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案
第033号
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违法,可以确认违法
——吴妙林诉永康市前仓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案
第034号
行政不作为的认定
——葛建成建材店诉南京市江宁区水利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第035号
当事人阻却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性质认定
——何仕康诉江油市林业局不履行林权保护法定职责案
第036号
行政行为违法的继承性
——如皋市金属冷拉型材有限公司与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案
第037号
“未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等同于“未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
——房一良诉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关区大队行政处罚案
第038号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叶龙庆诉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第039号
职工提前下班仍然属于“上下班途中”
——山东鑫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第040号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务工人员的工伤认定
——温树妹诉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第041号
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
——谭孝华诉汉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
第042号
未尽谨慎审查义务的认定
——南通古楼纺织品有限公司诉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登记案
第043号
行政机关注销产权登记只需进行形式审查
——余英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行政管理案
第044号
因行政机关过错而获得的信赖利益应当受到相应保护
——莒县奈伦橡胶有限公司诉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案
第045号
行政相对人信赖存在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基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套"公法案例评述丛书",围绕近年行政法精选案例评析、司法裁判中的宪法援引汇编、公法判例比较研究等工作,组织编写相应评析研读著作,为公法案例的评述、研究与教学积累经过深加工的素材。本丛书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该中心以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与浙江大学为主要参与单位,是全国首批14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长久以来,我国公法上的各种理论,无论是基于本土思考的构建还是基于法律移植的借鉴,与司法实务的沟通均有待加强,在学界与实务界之间及一定意义上甚至形成了"割据"格局。事实上,检验公法理论能否适用于中国的关键点,并不在于理论本身的逻辑自洽,而恰恰在于司法实务中能否真正借由这种理论的分析框架和论证过程有说服力地推导出判决结论。另一方面,司法实践本身,就是中国公法理论的重要源泉,法官透过案例所呈现出来的对成文法规范的许多理解的解释力,超过了一些既有理论的解释力,公法判例本身,这不仅是中国公法理论的素材渊源,而且饱含着司法文明的颗粒,承载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素。
该丛书中五本著述的作者和分工的基本情况如下:章剑生教授与黄锴博士合作主编的《行政法判例选析》(Ⅰ),主要选取2016年较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裁判的典型案件进行评析;两位合作主编的《行政法判例研读》(Ⅰ)与(Ⅱ)两书则是在浙大之江校区每季一读23期"行政法判例研读会"的成果总汇;余军教授等合著的《判决中的宪法》则选取773个援用了宪法条款的司法判决为样本,揭示中国宪法司法适用的真实图景;郑春燕教授、Robert D.William主编的《行政指导性案例中美研讨会文集》,是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连续6年聚焦于行政指导性案例等话题研究合作的研讨会论文精选,展现中美行政审判的热点、难点,汇聚中美行政法学制度与理论的智慧。
本套丛书,一方面记载了我们近年来对公法案例的持续关注;另一方面也寄托了我们通过案例研究推动公法理论发展的企盼。
是为序。
民告官的指导教材
今天就去找书的作者签名,开森。
喜欢的可以
很好的案例解读
挺好,可作参考
给单位图书馆买的书,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