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镜高悬:中国古代的法律与社会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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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镜高悬:中国古代的法律与社会

著名法学家殷啸虎,漫谈中国法制史。由零星碎片之记载,呈中国法律文化之镜像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律史  
  • 作者:[殷啸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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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301260425
  •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5-08
  • 印刷时间:2015-08-01
  • 版次:1
  • 开本:大32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
  • 套装:

内容简介

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自秦汉以来,在法律体系上一脉相承,形成了独具一格的中华法系。中国古代法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惩治犯罪、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社会生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不乏一些"精细化"管理的思维方式和制度设计,为后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一些零星碎片的记载中,也向我们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另一面。

作者简介

殷啸虎,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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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曹操割发代首与古代髡刑

"割发代首"是中国法制史上的著名事例。据《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阿瞒传》记载,曹操某次出兵,行军途经一片麦田,便下令不准践踏麦子,违者处死。于是骑兵都下马扶麦,缓缓而行。偏巧此时曹操自己的坐骑突然受惊,驮着他跃入麦田,踏坏了一大片麦子。曹操便叫军中主簿给自己议罪。主簿认为,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曹操乃全军主帅,可以免受处罚。但曹操认为,自己制定了法令,自己又触犯,以后怎么能叫别人遵守?由于自己身为主帅,不可自杀,但可自刑,于是拔剑割下了自己的头发。对于曹操割发代首之举,后人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这是曹操的"权术",是他奸诈的罪状之一;也有的认为这是曹操执法不阿的表现,等等。然而,要真正了解割发代首这一举动,还应从"割发"这一行为本身在当时的法律意义说起。

割发,在古代刑法中被称为"髡"。《说文解字》:"髡,剃发也。"古时候的人认为,身体、皮肤和头发都受之于父母,不能有丝毫的损伤,否则便是不孝。因此,强行剃去须发,也与肉刑一样,被认为是对人的身体的损伤。《周礼·秋官·掌戮》中记载:"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把髡刑与墨、劓、刖、宫等刑罚等而视之,均属于损伤身体的肉刑。据郑玄的解释,髡刑原是对不能适用宫刑的国王的同宗之人所用的代用刑。因为男子受了宫刑以后,引起生理上的变化,不再生胡须,对国王的同族又不能适用宫刑,而是用剃去头发和鬓须的髡刑来代替宫刑。因此,髡刑逐步被用来代替肉刑。从《云梦秦简·法律答问》中援引的法律条文看,把杀(死刑)、刑(肉刑)、髡(髡刑)三者并列,作为国家刑罚的法定体系,同样也体现了髡刑的性质。秦汉刑法以"髡钳城旦舂",即剃去须发、带刑具服役,作为徒刑的刑。汉文帝废除肉刑之后,以髡钳城旦舂代替黥刑,正式以髡刑取代了肉刑。至东汉时,又以髡钳(徒刑)作为次于死刑的刑罚:"下死则得髡钳,下髡钳则得鞭笞。"髡刑在这一时期已成为死刑以外主要的刑罚而广泛适用。曹操的《魏武军令》中,就有"违令者髡翦以徇"的规定。至魏明帝制定《新律》时,"更依古义,制为五刑。其死刑有三,髡刑有四,完刑作刑各三"《晋书·刑法志》。,以髡刑为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因此,从髡刑(割发)的发展沿革,我们便可以理解曹操所说的"不可自杀,请自刑"的真正含义了,死刑减死一等为髡刑,"自刑"也就是"自髡"。因此,不论曹操割发代首在主观上的真实用意何在,仅仅从"割发"这一行为看,与当时的刑罚制度是相符合的。

曹魏以后,两晋及南朝的刑罚相继沿用髡刑,作为减死之刑。北齐时,以髡刑作为流刑的附加刑,改变了髡刑原来的意义。至隋《开皇律》,髡刑作为一个独立刑种,在法律上被废除了。

选自:手倦抛书午梦长

记不得是哪一位诗人,写过这样一首"午睡诗":"花竹幽窗午梦长,此中与世暂相忘。华山处士如容见,不觅仙方觅睡方。"

与其他生活习惯一样,午睡与文人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夏日午睡,本为调节精神的养生之道。清人李笠翁说过:夏日午睡,犹如饥之得食,渴之得饮,养生之计,未有善于此者。陆游有诗道:"相对蒲团睡味长,主人与客两相忘。须臾客去主人觉,一半西窗无夕阳。"宋人释有规也有诗道:"读书已觉眉棱重,就枕方欣骨节和。睡起不知天早晚,西窗残日已无多。"一枕睡去,直到夕阳西下,无忧无虑,自在逍遥。然而,就在这份悠闲心情的背后,似乎又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对尘世的不满。

古代为著名的午睡诗当推宋人蔡确的《夏日登车盖亭》。北宋元祐年间,宰相蔡确被贬安州,在游览当地名胜车盖亭时,写下了绝句十首。没想到,他的政敌竟以此为证据,指责他借诗讥讽、诽谤朝政。结果,蔡确被流放到岭南,并死在那里。虽然后人对这桩政治公案和蔡确本人的评价不一,但那首《夏日登车盖亭》却成为后人传唱的名篇:"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睡起莞然成独笑,数声渔笛在沧浪。"

及缠足的习俗久盛不衰的主要原因吧。

选自:狸猫换太子

"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因小说《三侠五义》《龙图公案》等的流传而家喻户晓。其实,这只是后人根据传说演义而成的,并非历史事实。

宋仁宗的生母李氏(即李宸妃)本是刘妃的侍女,因宋真宗召幸怀孕,生下了仁宗。时刘妃专宠后宫,因不能生育,便强行将仁宗认为己子。不久,刘妃又被册封为皇后。宋真宗去世后,刘后便以皇太后的身份临朝,垂帘听政达11年之久。李妃与其他知情者畏惧刘后的权势,不敢向仁宗言明真相。仁宗21岁时,李妃去世,刘后打算按照普通宫女的礼仪发丧,但当时担任宰相之职的吕夷简主张用厚礼隆重安葬,刘后不从。吕夷简叫人转告她说:"李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刘后闻言大悟,便按照吕夷简的意见,用后宫一品礼隆重安葬了李妃,并用水银注入棺中,保护好她的遗容,将棺木寄放在奉先寺。不久,刘后也去世,仁宗非常伤心。就在这时,他的叔父燕王将真情告诉了他,并说李妃可能是被毒死的。仁宗闻言大惊,悲痛欲绝,追封李妃为章懿皇太后,并赶到奉先寺,命人开棺;同时又派兵包围了刘后的府第。开棺后,见李妃面目如生,显然不是被毒死的,这才下令将包围刘府的士兵撤回,刘氏一门也因此得以保全。仁宗追念刘后的抚育之恩,仍以太后礼将她安葬,谥为章献明肃皇后。

当然,在中国历史上,也确实有过类似"狸猫换太子"的事,不过,它不是发生在宋朝,而是发生在明朝宣德年间。这位被换下的太子,就是以后的明孝宗朱祐樘,年号弘治。 ……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不错

2015-09-25 11:41:03
来自liugenr**的评论:

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推荐

2015-09-29 15:53:43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不多说,好东西

2015-11-19 16:35:21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物流赞,超级快!

2015-11-19 16:39:03
来自漪半夏**的评论:

很棒,买了学习一下

2016-02-02 18:04:18
来自无昵称**的评论:

书脊有点破了,别的都挺好。

2016-02-03 08:48:33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东西很好,物流方面也不粗暴,这次的东西很好没有任何损坏。唯一遗憾的就是想再买的时候居然涨价了,虽然涨的不明显,不过东西真的不错。很满意

2017-02-09 20:37:13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非常满意,很喜欢

2017-02-11 14:18:52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整体感觉不错

2017-04-18 21:54:20
来自***(匿**的评论:

说实话是大杂烩的拼凑,内容也没有什么新意,不推荐购买。

2017-09-03 13:49:45
来自长风吹**的评论:

了解中国古代法律,这是一本不错的书。

2017-10-19 14:32:20
来自芹菜哦**的评论:

体系比较合理,除了梳理法史知识外,还穿插很多古代法律小故事,挺有趣。

2015-09-14 09:23:31
来自鹿目岚**的评论:

早在书店里就看上了这本书,对古代法律感兴趣,买来看看。

2016-02-16 23:51:02
来自p***w(**的评论:

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但是一直对法律比较感兴趣,特别是对中国古代的法律感兴趣,所以买了这本跟中国古代法律有关的书看,挺不错的书籍

2017-07-08 2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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