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通加贸系列编委会编著的《加工贸易典型案例启示录》甄选了加工贸易企业代表性的案例,层层剖析业务易错点,深入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点明企业关注要点,总结案例启示指导企业合规操作,完善管理模式。
本书所选案例均具有普适性,反映了海关立法和执法标准,一方面可以帮助加工贸易从业人员加深对加工贸易政策法规的理解,避免无意识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海关关员从不同角度获得有益借鉴。
结合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的政策法规,如海关总署令第219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1号等,精选典型案例,注明政策变化前后企业操作要点变更情况,帮助企业规避无意识的违规行为,更好地完善管理。
及时章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点梳理
二、案例一企业擅自搬迁案
三、案例二擅自变更仓储场所案
四、相关法规链接
五、案例启示
第二节不回运的外发加工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是加工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衍生出来的一种形式,也是市场资源配置优化组合的需要。随着加工贸易的不断深化,国际分工合作的持续加强,产业集聚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外发加工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并且以其便捷性和灵活性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欢迎。为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求,外发加工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中,与此同时它也对海关的外发加工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海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以下简称旧《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于2008年1月14日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168号)。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新定义了外发加工的概念,二是取消了旧《办法》第二十五条对主要工序的限制,三是明确了外发加工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不运回的原则。这些变化给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外发加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要求企业重新熟悉掌握海关关于外发加工的新变化、新要求,避免因为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不熟悉而出现违规行为。此外,2010年11月1日海关总署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也对外发加工部分做了调整,主要是明确了需要提供保障金或银行保函的情形。2014年3月12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9号)对外发加工的办理手续,需提供保障金情形以及外发货物不运回的情形做了进一步的修改。这些变化给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外发加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要求企业重新熟悉掌握海关关于外发加工的新变化、新要求,避免因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新的修改不熟悉而出现违规行为。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外发加工、不运回直接出口的基本概念以及一些相关的知识点。接下来,我们会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在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下海关对企业外发加工管理要求方面有哪些改变?企业可以从中享受哪些便利?又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一、知识点梳理
1外发加工
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2不运回直接出口
外发加工后的货物"不运回直接出口"是指外发加工后的货物不运回外发加工企业而是直接出口至境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或者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出口。
二、案例未经批准擅自不运回外发加工货物案
1案例简述
A制品印刷厂是海关监管的来料工厂,其备案料件主要为薄牛卡纸、厚牛卡纸、瓦楞芯纸三种,生产成品主要为纸箱、纸板、纸卡、纸盒。该工厂生产的成品绝大部分用于深加工结转。B橡胶制品有限公司、C运动用品有限公司、D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三家加工贸易企业是其较大的结转客户。上述三家公司的部分股东为赚取加工费用,投资设立了不具备加工贸易业务资格的E纸品厂,并要求A制品印刷厂与上述三家公司之间的结转货物必须外发至E纸品厂加工。E纸品厂主要经营上述三家公司需要的纸箱加工业务,也承接小部分国内其他订单。
三方之间业务往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首先,由上述三家公司下纸箱订单,A制品印刷厂根据E纸品厂计算出的生产所需纸板数量直接外发保税货物纸板给E纸品厂,然后E纸品厂将收到的纸板加工成纸箱,成品直接送货给上述三家公司。A制品印刷厂根据E纸品厂的送货数量分别与三家公司办理纸箱的深加工结转手续。
2008年,海关发现该企业存在擅自外发加工、外发加工货物不运回等情况,并根据企业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库存盘点明细、生产订单、外发加工订单、送货单、付款凭证等,对企业违规外发加工货物数量进行了核算。
,根据上述情况,海关认定该企业存在擅自外发加工、外发加工货物不运回等情事,涉嫌构成违规行为。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被海关处以相应处罚。
2案例分析
本案件是一起加工贸易企业未经海关批准就将外发加工后的保税货物不运回直接出口的典型案例(企业违规行为发生时,海关总署令219号尚未实施,对该起案件的查处主要依据当时对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及时货物贸易大国。在海关保税监管模式下,加工贸易快速发展。目前全球六百四十多个国际消费品品牌在中国以加工贸易方式加工生产,直接从业人员约四千万,为我国外向型经济增长做出贡献,这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
"关务通·加贸系列"图书就是对"世界工厂"运行规律的探索,通过政策梳理、实务技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方位、深层次地解读和分析有关政策和实务,能够帮助广大企业解决实际遇到的困难,从容应对挑战,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
很好的书,工作可以用到
好书
棒棒哒
少发这本书,钱至今未退,退款速度也需要跟上啊
还好,讲解、条文等等,重复内容比较多。作为工具书了解还可以,大概专业性比较强,感觉贵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