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t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他的突然离世震动了整个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网上网下哀思如潮,形成了“邹碧华现象”,“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期盼。2015年1月,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了邹碧华同志的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员会、高人民法院党组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高人民法院分别追授邹碧华同志“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和“模范法官”荣誉称号。3月至4月,邹碧华同志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作了近20场报告,高人民法院还专门举行了法院系统视频报告会。迄今为止,累计已有近20万名党政干部、政法干警以及各行各业代表聆听了邹碧华的感人事迹,形成了学习邹碧华同志进事迹的热潮。“做一个有良心酌法官”“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邹碧华同志生前说过的这些话语,触动着越来越多的干部和群众。
导语_点评_推荐词
一、重要批示及学习决定、通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批示
2015年1月6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5年3月2日
较高人民法院
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5年1月12日
中共上海市委
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上海市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5年1月9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较高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
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5年3月2日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关于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15年3月2日
较高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5年3月5日
法治“燃灯者”邹碧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2015年1月8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向“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5年1月8日
二、领导讲话
在接见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时的讲话
2015年3月2日
在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共产党员”
荣誉称号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1月24日
在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共产党员”
荣誉称号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1月24日
在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2日
在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13日
学习、传承、弘扬邹碧华精神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
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1月9日
三、先进事迹材料
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
法治“燃灯者”
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追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
四、重要评论
勇于担当的“邹碧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