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蔚湘从小性格柔弱,与青梅竹马的陆湛一起,被动接受他的感情与关怀。直到有24小时遇到了火爆的浪子耿雄谦,电光火石间与之相爱。她不顾陆湛与家人反对,毅然与之私奔并且结婚生子。过了20年,耿雄谦成为大帮派"龙焰盟"的老大,陆湛因为至今对叶蔚湘不能忘情,忽然杀回台湾,频频找他们的麻烦。叶蔚湘与陆湛见面。一切归于平静。
过了那么多年的幸苦日子,他也该为自己而活了。小辈们足以掌管一切,无须他担心,妻子依然爱她,守在他身边……
叶蔚湘从小性格柔弱,与青梅竹马的陆湛一起,被动接受他的感情与关怀。直到有24小时遇到了火爆的浪子耿雄谦,电光火石间与之相爱。她不顾陆湛与家人反对,毅然与之私奔并且结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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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了七、八月的台风时节,九月拂来的雨丝即使气势强盛,也不令人感到嚣张狂放。
而日子,24小时掠过24小时,庸碌在一成不变的上学、放学之间;听说,这是属于青年学子的幸福。
门铃声惊动了沉思的心神,她震动了一下,从书本中抬头,看到母亲打开大门——踏进玄关的,是与她同款式的制服,差别在他着的是俊挺的男性制服,而她,自然是彰显女性柔婉的服装。那是一个浓眉利目的少年。
"早安,伯父、伯母。"
以一个十八岁的男孩而言,陆湛有着超越年龄的沉稳与锐利,自小就有着凌驾同侪的气势,浑然天成地洋溢着不可小觑的光芒,向来令周围的人,乃至于亲人师长叹服之余,也会自然而然地顺应他的种种要求;这就是陆湛,一个注定了绝非池中物的少年。
"陆湛,吃饱了吗?"叶夫人慈颜地笑着,连忙要添副碗筷。
"坐呀,陆湛,我在等蔚湘背完那一篇《原君》。"向来严肃且不苟言笑的叶继儒,难得说了客套话。
由此可想见,陆湛在长辈的评价中是无人可比的首屈一指。
叶蔚湘垂下头,有些惶然地瞪着国文课本,才想起自己在背书时一直浪费在发呆中。等会她要默背完整个课文,恐怕还是只能在"原君"两个字上嗫嚅半天,为什么近来她恍惚乱想的时间愈来愈难以控制了呢?
"蔚湘,可以背了。"叶继儒威严地指示着。
"呃,我——"她正要坦承自己没有背好。
但陆湛早她一步道:
"伯父,我想提早搭校车,免得车上人多挤得不舒服。我会代为检视蔚湘默书的成果,可以吗?"
哪有不可以的?有品学兼优的陆湛盯着,女儿哪会出什么岔子?叶继儒难得地点头应允,但仍以眼神扫过女儿,其中的严格不必言明。
"那就交给你了,陆湛。"
叶蔚湘低着头,无言地背起书包,跟在陆湛后头一同走出门,差点忘了要向父母道再见,还是陆湛以手势指点了下,她才回过神,对父母的方向躬了下身:
"爸、妈,我去上学了。"
"路上小心点。"叶夫人笑应。
出了家门,每一次都会不由自主地暗吁一口气,持续着她的沉默与无言。外人看来的柔婉文静,其实哪知是她与世隔绝的一种姿态;不是蓄意,只是没有自我发展的空间容她去敞开自己,所以,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真实的她会是什么模样。
上学、放学;温书、听训;回卧室发呆,放假时与陆湛一同去图书馆看书,或去听音乐会、歌剧、演讲……日子啊,十数年来不会稍有变动,未来也不容她去规划不同的步伐吧?在十七岁的九月时节,她因为不知愁而忧郁,不知道是否也应归类为无病呻吟?
"又胡思乱想了。"陆湛展现温雅的笑容正视她,屈低他一七八公分的身长而就她一六。公分的匀称身段,平视着她娇美若芙蓉的嫩致脸蛋。
也只有面对她,他才会有这么温柔细腻的神情,收起他惯有的冷静锐利。他的柔情,一生只倾注她一人身上,不会再有第二个女人得他痴狂至此。
叶蔚湘看着他,淡淡一笑。
"刚才谢谢你。"
"又说客气话,我们之间不需要。"
他执起她左手盈握,心满意足地看着她右手无名指上的银戒指,上头的纹刻是一朵朵的清莲。那是他送她的十六岁生日礼物,也是在双方家长暗允下,某种可以称得上订情物的环套;他买了一对,她戴右手,他戴左手,每当他执住她手时,交相辉映着银光,让他安心且欣喜地明白自己终身会拥有这清艳柔婉女子一生的事实。
她低着头也看着交握的手,没有情有所依的喜悦,只有她十七年来一直承担着的压力,自戒指套上后,如今又添了一桩。她是父亲兄长的乖女儿、乖妹妹,日后是陆湛的情人、妻子,然后十数年后,不会有意外的是孩子的母亲……众人呵护着的一生,的遗憾,大抵是她不会属于"自己的"吧!
有何不可呢?她是天生下来就必须柔顺乖巧的叶蔚湘呀!没有太出色的才情,没有太鲜明的性格,飞不开,也跳不远,自然就没有恣意轻狂的本钱。
所有痴想,都只是无病呻吟而已。
"校车来了。"她抽回手,缩人裙袋中,别开了脸看向贴有"展中"校徽的白蓝相间颜色的校车,崭新而耀眼地驶了过来。
这是中部学子们眼中的贵族学校,名声响亮、作风民主,是真正让学生主导与发挥的地方。然而若不是她联考失利,没有考到女中,今日展中便无缘收到陆湛这名天才学生,并且让展中再度拥有夺取全省大专榜首的希望;可见陆湛在展中的地位有多么叱咤风云。
他总是为她做许多事,照顾得无微不至;在国中时期宁愿停学一年,并且坚决不让师长们安排他以资优生资格跳读高中,全是为了与她同班。如今他身为学生会长,做得有声有色,成为展中创校以来罕见的男性学生会长,优异的领导使学校的校风更富蓬勃朝气;擅用的特权是,无论如何都要与她同班。
只要一出家门,他就要无时无刻守住她。从她五岁时搬来与陆湛居住在同一大楼后,情况不曾变过一丝一毫。
她只能认命,接受全校女同学艳羡的目光,然后笑自己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这样卓绝的男子都不能让她掀起爱恋的感觉,那么她若不是神经已麻痹,就是天性中存着无情冷感因子。
看着他扶着她上车,找到位子坐下,小心翼翼地守护,强健的臂膀圈住她肩,一副占有的姿态。
叶蔚湘轻叹——
似乎,一辈子都必须这么过下去了。
弥漫在心的,是浓厚的与无奈的顺从……
不到十坪大的老旧房间,横陈着三四个酒臭味冲天、衣衫不整的男子,凌乱的程度与几近颓圮的墙形成对味的调调,一缕白烟逸散于阒暗空间内,萧索、颓废便无所不在地展现了。
"我也要抽一根。"
屋内尚存清醒的,是一对男女。男的依墙而靠,站在窗边的暗处死角,漠然且孤绝地无视一物,任烟雾将他围绕得缥缈虚无。
站在距男子三步远、在烟雾以外相视的,是一名短发上至少有十种颜色的少女;丰满的身段包裹在黑皮衣、皮裙之中,前卫的中空装露出古铜色的结实小腹,也紧束得上下围随时像要进裂,傲然呈现自己超越青春少女应有的魔鬼身段。
"给我烟。"她又开口说了一次,并且毫不客气地探出手,要穿过烟雾拿下他唇边叼着的烟。
但她一如所预料的没有成功,男子早她一步将烟头往墙上捻熄,弹手丢出窗外,没有看她,也没有让她更越雷池一步。
"谦哥,我是你的女人。"低哑且不驯的嗓音,诉诸的是宣示,也是警告。
他——耿雄谦扬着一抹没笑意的虚应,扯开了唇边的纹路:
"那是你说的。我耿雄谦何德何能让`翊扬高职`的红雉帮大姊头委身?如果全中部高中向我挑战的派系输了之后都要委靠过来,那我是消受不起的。昨夜的请罪宴,依道义,我接受了;你借酒醉不走,也让你睡了一夜,有没有成为我的女人,所有兄弟都知道,你还是别乱放话的好。"轻描淡写的语调,却不容忽视地将一字一句钉入听者的耳中。
"我会让你改变主意的。"猛然跨近了一大步,她丰满的身体贴近了他,存心挑逗与挑衅,媚眼如丝地审视他脸上的反应。"除非你不是男人,否则你该有点反应。我李秋雉从不与男人厮混,但只要我看上的男人,就非要不可。我找了这么些年,只有你是成气候的,而且你不是一般的混混;你有远大的志向,眼光放得远,宏大的气量,致使你日后必是黑社会上独当一面的霸主。我是你需要的女人,相信我。我们天生注定要在一起,互相在未来的路上扶持,我要你当我生命中的男人。"
耿雄谦没有推开她,但眼中的冷淡未稍减分毫:
"我的未来不需要女人扶持,我自己的天下自己打。"
"即使如此,你也需要一个足以匹配你的女人。"
她涂着深蓝蔻丹的手指滑上他性格的面孔,依恋着这张布着细碎疤痕、不显英俊却气势迫人的脸——光这一双浓眉利眼,就足以令她倾心;这是一个值得她争取的男人,不顾一切也必须得到。
足以匹配他的女人?他讥讽一笑。既然决定日后的生活必然是腥风血雨,随时有死亡的到来,他何须有女人?拖累自己,也让女人流泪,就像……
猛甩开脑中即将转来不悦的记忆,他轻且坚定地将她推开,侧身看向窗外,打开窗户一角,如刀雕斧凿的线条全是漠然的表情。
李秋雉走过来与他并肩而立,看着移向中天的太阳笑道:
"看来你们今天又是跷掉好几堂课了。"
"是呀。"他漫应,低首看着左手腕上的纱布,深思着昨日那场打斗过后必须等多久才会再来一回合。
以流氓、太妹著名的"风神高中",自然少不了打架、械斗的重头戏。适者生存的定律下,那便是一种宿命,一如全中部著名的私立贵族高中——展锋,他们能展现的不过是包装过度的外表、气质;乖宝宝之代称。
各校产物各有不同,入了什么校,就做什么事。
一辆亮丽新颖的展中校车正巧由破败的公寓前驶过,格格不入地穿梭在这条破街老巷中。
他微笑着。
……
这个商品不错~
早就看过了,因为喜欢席绢,所以又买了一次!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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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就看席绢的书的呢,只是这一次的排版写有些小的呢,还有封面感觉没有以前的好呢!不过呢,书还是很好看的噢!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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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错,值得购买,从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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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前看这个书的感觉了,以前觉得很好看的,唉
好
一如既往的好
纸质好
总体感觉还不错啊
席绢的书买了一整套收藏!
质量很好!
喜欢 好评!
一般般,买的一个系列
好多年前看过,很喜欢,现在买来回味兼收藏!O(∩_∩)O哈哈~
看完女儿的故事再看母亲的,感觉很容易让人入迷。
我喜欢席绢的书,席绢的书值得收藏。我有一整套了。
席绢的言情小说不同一般,不仅有好的故事情节,而且文笔很好,赞~
以前就很喜欢席娟的书,就一个系列一个系列买来重温一下。
聚少离多啊,虽然一二十年都这样过了,突然又来一孩子,终于可以相伴幸福了,男主会带孩子吗,可不要太凶哦
真的是百看不厌,经典就是经典!席绢的书不错,但这纸质不是很好!我喜欢席绢的书,席绢的书值得收藏。我有一整套了。
陆湛守着叶蔚湘那么多年,却比不上耿雄谦的三次擦肩。这就是爱情吧?爱上他,不管他爱不爱我。爱上他,只担心他不肯要我。耿雄谦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众人眼中的无赖,是混混,是黑道。但是她眼中的完美男人。他爱发火,有点霸道,却又不肯要她。可是啊,她就是无条件地喜欢着他,等待二十年也不后悔。可是啊,他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她,哪怕面临的是二十年的分离。爱情啊,难道不就是这样?我爱的,就只是你这个人,因为爱你,所以不在乎时间与空间。因为爱你,所以我,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