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不同于"利益",是一个法律概念。具体的权利,被以不同的语言、形式、程度规定在宪法和法律里。既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就是非要实现不可的。阻挠宪法、法律权利的实现,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但是,通常,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它要靠权利人去争取。而当权者横加阻挠时,则非通过斗争不能实现。正因如此,《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字字句句贯穿着"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从头至尾充溢着"为权利而斗争"的高昂呐喊。
土生阿耿。
不平则鸣,假文笔作投枪,戳穿各色魍魉。
针砭时弊,少年文采风流,谈笑皆成文章。
十年如一日,躬耕于三尺讲台。
而立之年罹患癌症,坦然面对,一往如前。
继续呐喊法治理念。
而今,斯人虽逝,其言尚存,
集此为"呐喊集",
精选作者从2005年到2012年的文章,从各个角度体现"为权利而斗争"之主旨,
体现了其有别于"顶层设计"的"草民设计"。
李绍章笔名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教员。乙卯年腊月生于山东沂源,癸巳年五月卒于上海,终年38岁。少时求学路多波折,入大学后选择法学专业,渐进求学于烟台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深受民法公平正义理念之熏陶,竭力宣扬民主、平等法治。不平则鸣,假文笔作投枪,戳穿各色魍魉;针砭时弊,少年文采风流,谈笑皆成华章。十年如一日,躬耕于三尺讲台。而立之年罹患癌症,坦然面对,一往如前,继续呐喊法治理念。而今,斯人虽逝,其言尚存。生前著文若干,曾结集出版《土生阿耿"三戒"文丛》名曰《世界之戒》《学界之戒》《法界之戒》现精选余篇章,成此《为权利而斗争土生阿耿呐喊集》以资纪念过往光辉岁月。
2013年6月30日12点零6分,李绍章老师以微弱、哽咽的声息,断断续续地在电话里要求我为他的"……一本法学书写一个序言……"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我立刻意识到他自感已近生命尽头,所以提出了这一生命的要求。我当然毫不犹豫地应承了。
7月2日中午赴医院看望他事,他嚅动着嘴唇,竭尽的力气,又对我说了些无法听明白的含糊的话,其中有"……字数不多……"几个字音。显然还是出书的事。我再次应承了。下午6时28分,他永远离开了我们。
7月3日下午赴殡仪馆为李老师送别。袁远老师代他交来了书稿《法治遗书》的打印件。
现在,我已阅读完了《法治遗书》。边阅读,边思考,这"序言"写些什么、怎么写。
可写的角度太多太多。他学识的深邃、治学的严谨、文笔的犀利、教学的认真、为人的耿直、对绝症的顽强抗争……都有许多可圈可点、令人钦佩之处,都可一书再书。但久久思索之后,我决定以"为权利而斗争!"之题应命。
这个题目实际上就是《法治遗书》第六部分的大标题。而统观全书,直接点明"为权利而斗争"这一主旨的篇什,就有《私权神圣》、《权利冲突是个伪命题?》、《道路命名权》、《MTV版权费》、《艾滋私权》、《艾患权利特殊性》等6篇。至于其他各篇,实际上也都体现了"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呼号与有别于"顶层设计"的"草民设计"。
这种"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是随时都会化为激奋的具体行动的,为自己、为他人、更为全社会,在《教师的地位和责任》一节中,他回顾了读研究生时的一件事:"我在读研究生时甚至遇到过这样一位教授,课程名称是`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但及时堂课程这位有着兼职律师身份的教授,就将自己如何骗当事人钱的光辉经历吹了大半节课。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课程,我想听的就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及前沿理论,与`如何骗当事人钱`有何牵连?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本是正常的,但通过坑蒙拐骗、忽悠捣蛋骗取不义之财,而且还要以教授身份在研究生课堂上公开炫耀,我就实在不敢恭听了。于是,性格直爽的我怀着满腔的愤怒,当场摔书拍案离开教室,以后也再也没有来上过这门课,我打心底认为这位教授不配做我的老师。"看到这里,我不禁为中国还有这样的研究生而拍案叫好!"不平则鸣",这是先贤的遗训。当歪风盛行之时,群体的沉默,无异于对其之支持。只有当每一个人都依法为权利抗争时,社会才能快速进步,积弊才能尽快消除。在《状告"铁老大"究竟有多难》和《当法院面对媒体》、《尝试起诉中国移动》及《想去法院告友人》等篇目中,读者自然可以了悟:虽然事由甚小,但李老师"心事浩茫连广宇",表面上他是为个人权利,实际上都是为全中国广大消费者权利的被侵损而斗争;而且,"浩茫心事"还"连"及"广宇"的深处——司法、执法的体制,号召每一位公民都要为宪法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而毫不妥协地斗争!
这种"为权利而斗争"的呼号,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响彻校园、响彻课堂、响彻电台、响彻报纸杂志,尤其是响彻网络。从内容来看,这种"为权利而斗争"的呼号,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仅在法律领域,就响彻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各个环节,响彻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尤其是民商经济法等多个部门法。李老师是一位勤奋的、刚毅的、踏踏实实的学者,他不止步于呼号,而且昼思夜想甚至彻夜不眠地构想、设计一些应予以密切关注却被冷落了的事涉民生与社会进步的法律法规。在该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殚精竭虑、严密构思的关于文艺法、著作权法、卫生法、教育法等的立法宗旨,法律条规甚至立法技术方面的许多建言。本人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25年之久,这25年之中当然看到不少代表、委员对立法的关心,但我不惮直言,不关心的比关心的多,而关心者中,有真意、有深意、有意义的立法建言,很可能远少于从未当过代表、委员的李老师的建言。"位卑未敢忘忧国"。李老师从不因居"草民"弃国弃民,而是忠心耿耿忧国忧民,自觉地、忘情地就立法做种种设计。
"权利"不同于"利益",是一个法律概念。具体的权利,被以不同的语言、形式、程度规定在宪法和法律里。既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就是非要实现不可的。阻挠宪法、法律权利的实现,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但是,通常,权利不会自动实现。它要靠权利人去争取。而当权者横加阻挠时,则非通过斗争不能实现。正因如此,李老师的《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字字句句贯穿着"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从头至尾充溢着"为权利而斗争"的高昂呐喊。
像绍章这样的人,如此,如此正直,如此执着,如此顽强,实在应该活个人类平均寿命的几倍以上。但是非常不幸,他在32岁上得了鼻炎癌,33岁时又转化成了骨癌。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还坚持奋斗在教学岗位上,还成了全校的教学标兵、先进教师!遗憾的是,人类还未能战胜癌症,绍章为生的权利的斗争先败了。但英年早逝的李老师为人民的宪法、法律权利而斗争的理念,是将永世长存的!
倪正茂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00学者使命(代自序)
学者使命
(代自序)
常听到有人说,学者应多一些建设,少一些批判,说这番话的人竟然还多是一些学者。那么多违章建筑,拆都拆不完,拆都拆不动,甚至说个"拆"字都要"暂不",哪来得及去建、建、建。真要建,也轮不到学者。轮到了,也未必是你;即便是你,也得先拆。我不去拆,你咋去建?
术业有专攻,事业有分工。学者的使命就是批判,批判是学者身份证明和存在价值的标准。不去批判,不配称为学者。只去批,或者批狠了、批过了、批出影响了,官府可能会请你喝茶,但骨子里除了恨或厌恶,更多的也许还是认可;只去建,或者干脆去舔、去歌颂,舔多了、舔爽了,舔出名堂了,官府可能会请你喝酒,但骨子里除了暂时御用之外,更多的必定是鄙夷。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深刻地明白官府该做什么、学者该做什么,无论喝茶还是喝酒,皆为官府的立场和使命,不过是他们维持临时政局、表现在职政绩的特定需要而已。况且,一旦他们弃官从学,比谁都能批判,只是身心一时在政在朝,不得已而为之。所以,缺乏批判意识的学者,甚或忘记职业使命、背离人民期待而只图御用的学者,不仅人民会唾弃,官府也是未必瞧得起的。学者,就应多朝着被官府邀请喝茶而不是喝酒的方向努力。茶喝多了,你就是人民心中真正的学者;酒喝多了,你就是什么,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因此,在政治压倒一切的年代,我深切地渴望更多的学者勇敢地加入到批判的队伍,而不是口口声声的"建设",甚或为那一幢幢违章建筑涂抹了又涂抹,粉饰了又粉饰。而且在我看来,批判不能支支吾吾,不痛不痒,遮掩了又遮掩,"比那百灵鸟还要婉转",批判要猛烈,要加倍,要夸张,要超越实事求是,三分的错要吆喝成十分。鲁迅先生有言:"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温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更多的学者,尤其是那些已经戴满一身符号的学者,倘若从真糊涂和装糊涂中陆续爬出来,端出学者的样子,慷慨摒弃那些前怕狼后怕虎、前怕党后怕府的鸡皮疙瘩,甩开袖子,迈开步子,睁开眼蛋子,张开嘴皮子,扯开低调太久了的嫩嗓子,为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敞亮地吼上几声,这种真正的批判其实就是最伟大的建设。意识不到,就只能继续万马齐喑,或者继续共唱同一首歌。这看似中庸、稳重、理性,其实在我看来这才是最典型、最危险的偏激,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带有相当欺骗性的、纯粹的反动。
同时,我单纯甚而幼稚地期待,官府能够为学者的批判提供更加广阔、宽松、安全的平台。对学者的批判精神与批判行为多一些包容、鼓励和反思,少一些担心、憎恨和压制。学者不缺茶,也无须官府陪聊。真正的学者必定是单纯的,他们只认其批判的使命和社会公共责任,只期官府能够尊重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再奢侈一点,就是企盼官府能够识别真伪,切实为人民福祉和社会安康多一些善意和实干。
我有心批判,只惜资格不够,能力限量,平台匮乏,围观听众也尚未铺开。好在以博客、微博、论坛为主要形式的网络传媒,叫我至少能够将那些未必成熟但尚算真实的私心、私意、私想、私语公开地展播出来,权且聊以自慰、自娱、自乐、自足。足以?足矣。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